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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府官网“主动泄密”,是对个人隐私的冒犯和伤害 | 新京报快评

2017-11-14 大雄 新京报评论

基层政府官网“主动泄密”,这暴露了多大的审查漏洞和行政陋习?


▲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截图。图片来自澎湃新闻


文 | 大雄


现代社会中,个人隐私和权利意识逐渐苏醒,对待个人信息,也愈发重视。


然而,一些地方政府的所作所为,却像是在开历史的倒车。


据《新京报》今日的报道,安徽合肥、铜陵,江西景德镇、宜春等地的基层政府官方网站,一些由当地官方主动公开的文件材料中,出现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情况。事件经媒体披露后,仍有“顶风作案”者。


从报道上看,这并非个别地区、个别部门的不当行为,而是很多地方政府部门由来已久的乱象。今年8月,安徽省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一份《阳光社区2017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员名单》的文件,就公开了40对夫妻的姓名和具体检查日期。


▲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截图。图片来自澎湃新闻


在现今的网络环境下,个人隐私其实是一个奢侈品,但个人信息直接在地方政府部门的官网上“裸奔”,这还是让人感到害怕。且不说,其造成的示范作用有多恶劣,试想一下,基层政府官网“主动泄密”,这暴露了多大的审查漏洞和行政陋习?


而且,由于政府的职能权限远大于企业或事业单位,对于民众个人信息的获取能力更加强大。所以,一些政府部门对于个人隐私保护的责任,也应当特别要求。然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公民的隐私权如此淡漠,不仅仅是丢失一点公信力,而且是对民众的权利实打实的冒犯和伤害。


报道中,景德镇某部门的工作人员回应,之所以公开身份证号,是为防止因重名引起的不便。


或许,涉事部门确实有着这方面的考虑,但也向我们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这并非“临时工”的操作失误,而是相关责任人,在明知这样做会造成民众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下,为了能够更方便自身管理,舍弃了对个人隐私的维护。


不知道面对《新京报》记者时,这位工作人员是否想到这一点。但无论这些地方政府,究竟出于什么考虑,都不能成为侵犯公民权利的藉词。


在日常事务中,一些地方政府首要应该考虑,如何尽可能地满足并服务于公众的利益,而非如何考虑更利于自身方便管理。这是服务型政府和管理型政府意识的分别,也是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要求。


此外,从目前的报道来看,一些个人信息已经泄露,那么有没有造成不良后果?要知道,据《刑法》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若违法泄露用户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不可谓不严,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信息,公职人员都应有根法律的弦。


 □大雄(学生)



编辑:与归   实习生:纯洁  大雄   校对: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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