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过十年狱警,陪过多名服刑人员回家过年 | 新京报专栏
我在监狱里工作的那段时间,每年春节全监批准回去探亲的罪犯中,没有一个不按时回监的。
▲服刑人员与母亲双手紧握。 图片来自新华社
文 | 安光系
司法部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在今年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罪犯离监探亲工作。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春节期间,全国将有300所左右监狱的大约1300名罪犯获准离监,回家与亲人团聚。
作为一个曾在监狱系统工作近十年的前警察,我亲身经历了许多监狱服刑人员回家探亲的很多事件,目睹了这些人在这一政策影响下的改变和影响。
1
1992年夏天,我从当时名为湖北省劳改警察学校毕业,分配至该省下面的一个监狱,成为一名监狱警察。
大约是1994年年底,《监狱法》实施后,我所在的监狱,就开始进行了服刑人员回家探亲的尝试。
由于是探索,当时的单位还是小心翼翼,对一些余刑相对较短,平时表现比较好的人员,允许其回家过年。因为效果比较好,印象中在1999年前后,表现好、并达到一定条件的犯人不仅可以在春节回家探亲,还可以让他们和爱人同居等,反响也不错。
此外,监狱还推行了罪犯自学考试,让一些人在监狱里一边服刑一边自学,不少人出狱前拿到了大专文凭或通过了很多门课程的考试。记得有一年自学考试现场,有100多人次参加。
这些尝试,都在表明:监狱系统并没有被动地把罪犯做简单关押,而是与各种社会力量相结合,来调动服刑人员在监狱内改造的积极性。
监狱对罪犯进行改造,除了法律所赋予的威严,更多的则是利用亲情和社会力量,驱动他们认罪服法,反思做人。
比如,家庭就是他们看到希望并能遵守监规的一个重要“武器”。用好“家庭”这张牌,我所在的监狱曾经推行了各种尝试,其目的都只有一个:让罪犯看到希望,剌激着他们朝好的方向努力。
当然,这些尝试,也有着极其严格的条件和限制。比如,公布相关条件,让罪犯公开报名申请,再经过层层审批,使之尽可能做到透明、公正。罪犯情况不同,相关规定也不一样:余刑非常短而表现好的,可以自己回去探亲;服刑时间过了一定阶段但家里又有一些意外因素的,可以在监狱警察的陪同下回去探亲。
▲离监探亲,团聚时刻。图片来自法制日报
2
2000年春节时,我曾跟随一名服刑人员在年三十回家,拍摄他整个回家和家人一起团圆的过程。
这名服刑人员曾被判刑比较重,当时减过刑,连续获得过几个季度的表扬奖励,余刑仅剩几个月时间,符合当时监狱所做出的规定。那天一大早,其家人就给他送来了一套西服,让他换下了平时穿的囚服。衣服一换,整个人显得精神许多。
半个小时的车程,他被带回家中。他的父母、妻子和两个孩子坐在一起,好好过了一个中国式的传统春节。
他的两个孩子,一儿一女。他被捕时,女儿尚未出生,而当他服刑多年后,女儿已经变成了小学生。
他被家人带着,陪着女儿一起,去市中心给她买了一条裤子。面对自己女儿的一脸陌生,这名父亲也是悔恨交加。
而外面的城市变化,也让他感慨万千。话家常、贴对联、吃团年饭、一系列的活动,也让他极其渴望能早日回家,过上这样的正常家庭生活。
3
另一个例子是发生在2001年春节前两天。一名服刑人员的父亲得了癌症,即将离逝。接到家属的请求,监狱根据这名罪犯的实际情况,做出了另一个决定:这名罪犯不能自己回家探亲,但可以在干警的陪同下,回去探视自己的父亲。
床前,看着身体虚弱几乎不能动弹的父亲,这名服刑人员泪流满面。此后,他又按当地的习俗,在自己家人坟前烧了纸。几个小时后,他又在我们一行几名警察的看管下,回到监狱。几天之后,他父亲离逝。
监狱这种探亲的尝试,并不仅仅限于春节。我记得大约是2000年八、九月份的样子,我曾陪同另一名服刑人员回去看望他的家庭。他此前是当地一霸,很多当地人一提他名字就害怕。
10多年后,他再回去时,走时刚出生的儿子已经15岁,考上了当地一所极好的高中,家里却没有钱让他读书。这名服刑人员入狱后,妻子就离家出走。他的父母两人带着小儿子生活。
家里地不多,没有收入,年事已高的父亲就以乞讨为生。那年让这名服刑人员回家看父母和儿子,一家人哭成了泪人。后来,监狱里发动了捐款,解决了孩子上高中读书的费用问题。而对这名服刑人员及其他人的教育,也达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服刑人员与家人拥抱在一起。 图片来源:新华社
4
我也曾跟随着另一名服刑人员回家,看望他高中毕业即将进入大学的女儿。那一家人的泪水,我至今都还记得。这几个例子中,这些服刑人员本人,后来都表现的比较积极,都是因为受到减刑而提前出狱。
这种尝试效果,有个现象可以证明:我在监狱里工作的那段时间,每年春节全监批准回去探亲的罪犯中,没有一个不按时回监的。即使是那些家在山区里交通不便的人,或者是遇着漫天大雪的天气,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克服各种困难,按时回到监狱。
珍惜和想尽一切办法能获得更好的表现,这些人基本上都做到了。
亲情和中国传统节日,实际上是监狱改造服刑人员最重要的法宝之一。如何在相关法律的框架下用好这两张牌,监狱工作者这么多年一直在探索和努力。
因后来离开监狱从事媒体工作的缘故,我尚不清楚这种探索中间为何又停了下来。但无论如何,现在全国司法系统又重新进行了尝试,当然是件好事儿。这有利于罪犯改造,有利于社会稳定,也应该得到社会的支持。
福柯曾在《疯颠与文明》一文中,探讨了欧洲对人进行囚禁的文明进程。现在,利用亲情和中国的传统节日,采取更灵活的方式对罪犯进行教育,则是监狱走向文明的重要一步。
作为一个曾经的监狱警察,作为一个一直关注于社会公共安全的观察者,我为监狱系统对罪犯回家进行探亲这项工作的重新启动,鼓掌并欢呼。
我们发布了一个“稿事”计划!如何投稿?请戳“阅读原文”。
编辑:与归 实习生:嘉木 吴庸 校对:陆爱英
推荐阅读:
西安成国家中心城市:未来是中国第八个城市群的崛起 | 新京报专栏
“太平洋大逃杀”案结:不是审判人性,而是区分善恶 | 新京报快评
特别提示:留言如入选新京报A03版“微言大义”,请在后台回复您的“真实姓名+银行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