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带3娃买4张票登机被拒,并非因为“一根筋” | 新京报快评
文 | 陈城
8月16日,“女子称带3娃买4张票登机被拒”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据界面新闻报道,8月12日,有旅客发视频称自己带3个孩子出行,买了1张成人票和3张儿童票,却无法办理登机手续。最后只能又买1张票,4个人共买5张票。于公众朴素认知而言,4个人乘机却买了5张票,总觉得不太合理。
在媒体报道中,有两个疑问之处待解。一个是,该女子所带3个孩子的年龄大小无从得知;另一个是,为何该女子又买了1张票就得以出行。解开这两个疑问,将有助于外界梳理明确在这一事件中,旅客责任与航空公司责任划分。
从现有信息看,涉事航空公司在此次事件中并不存在明显过错,被许多网友批评“吃相难看”,多少有些冤枉。
在民航领域,婴儿、孕妇、无成人陪伴儿童、重病患者等都属于特殊旅客,需遵照特殊旅客出行相关规定乘机。在实践中,航空公司为确保儿童旅客安全,通常也将其归入特殊旅客进行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承运人(即航空公司)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并公布运输总条件,细化相关旅客服务内容。运输总条件至少应当包括旅客乘机相关规定,包括特殊旅客的承运标准。
此次事件中的四川航空,就规定了儿童旅客运输限制,明确每位成年旅客最多携带2名未满12周岁的儿童(或婴儿)同舱位乘机,超过数量的儿童必须按无成人陪伴儿童规定办理。国内其他航空公司也有类似规定,但不尽相同。
如国航对有成人陪伴儿童数量的规定是,每位成年旅客携带5周岁以下儿童不超过3名,5周岁以上儿童未作要求;南航的相关规定是,每位成年旅客可携带的未满12周岁儿童及婴儿的总数量不超过8名,其中未满5周岁儿童及婴儿总数不超过3名(婴儿不得超过1名)……
由于每位成年旅客所携带儿童数量并无法律明文规定,《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中也并未作硬性要求。因而,各航空公司有权根据自身运营情况、飞行安全标准等,设置每位成年旅客可携带儿童数量。
根据相关规定,航空公司的运输总条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相关要求相抵触,因而,四川航空作出成年旅客最多携带2名儿童的限制,并无不合理之处。
其实,对航空公司而言,对机上儿童数量进行限制,也是出于安全服务的考量。
当前,以机上通道为间隔,绝大多数的民航客机座位数为1排3座,少数机型设置了1排4座或1排5座。这意味着,当1名成年旅客携带超过2名儿童,就有可能出现儿童座位不在成年旅客身旁,从而导致成年旅客无法及时照顾该名儿童。
民航客机在飞行过程中,所遭遇的气象情况多样且有许多类型不可预测,一旦遭遇颠簸而未及时做好防护,就容易造成旅客受伤。基于此,成年旅客携带过多数量儿童乘机,儿童旅客遭遇风险的几率也会增加。
此外,对此事中有网友提出,为何不申请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的问题,也有必要做一解释,这可真不是“乘客和航空公司都是一根筋”。
无成人陪伴儿童作为特殊旅客,申请该服务有着明确要求。各个航司出于机舱工作程序和舱内乘务员数量不同的考量,都会限制无成人陪伴儿童旅客的数量。因此,通常都需要在购票时提前申请并签署相关协议,否则很难实现随时申请这一服务。
所以,“女子称带3娃买4张票登机被拒”一事,对涉事航空公司的做法如何看待,也需基于客观现实。
不过,结合这一事件及过往以来民航领域相关热点事件,如何加大力度做好民航服务条款普及,在未来仍是重中之重。
一定意义上,许多民航领域的纠纷,都是基于旅客对条款限制不清楚。因而,对于多种类型的特殊旅客购票,航空公司和在线旅游服务平台,应该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提示工作,宁可让购票步骤多一些,也应想尽办法让旅客知悉相关规定,避免后续矛盾产生。
在这一事件中,四川航空相关负责人表示,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当事旅客是通过第三方代理人购买机票,但是代理人并未按规定出票。因而,加强对第三方代理人的管理和约束,尤其要对相关限制性条款内容事先做好明示、解释工作,也是保证旅客权益的应有之义。
撰稿 / 陈城(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吴兴发
毒杀古树被判刑:生态不可破坏,人心更不应“有毒” | 新京报快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