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进电梯罚款,安全面前“没有最严只有更严”| 新京报快评
“违反规定携带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的,对违法行为人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据报道,近日,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官网发布《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就电动自行车违规进电梯等事项作出处罚规定。这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是一段时间以来的热点话题。尤其是在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等惨痛教训发生后,因应公共安全管理需要和公众呼声,一些地方开始立法禁止电动车进电梯,并在事前预防、责任划分以及事后处罚等环节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此次广东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无疑也填补了当地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中的一个空白,同时通过设定罚款额度,对潜在的违规者形成有力震慑。这也预示着当地朝构建更加安全的居住环境迈出了重要一步,体现了地方政府对居民生活安全负责任的积极态度。
在事关居民日常生活安全面前,从来没有“最严”,只有“更严”。据了解,除了对违法行为人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外,此次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自动消防控制功能的安全充电设施,建立联网火灾报警系统和简易喷淋系统。同时鼓励电梯加装电动车智能阻止系统。
当地有关方面既着眼于禁止电动自行车进电梯的全流程管理,也从日常安全管理的细微之处入手,试图筑牢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防线。从这个角度看,不管是优化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等基础设施,还是鼓励电梯加装电动车智能阻止系统,抑或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处以罚款,都是电动车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一个管理闭环。
事实上,广东并非第一个规定“电动自行车进电梯要罚款”的地方。今年7月将施行的《重庆市消防条例》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将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四川也将“电动车禁入电梯”写进《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个人违法将被警告或处500元以下罚款 。
而此前,苏州等地修订的《电梯安全条例》,则从电梯管理角度规定,对携带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进入电梯,拒不听从劝阻的将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但不论从哪个方面入手,目的显然都是为了遏制电动自行车进电梯带来的危害。
罚款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回到此事去看,未来,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一旦通过,在施行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公众刚开始可能对相关规定并不熟悉。这就要求,相关单位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要通过媒体、社区公告等多种渠道,定期开展宣传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相关行为危险性和相关惩戒措施的认识,确保政策有效落地。
补上“电动自行车违规进电梯”管理层面的缺口,是地方治理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重要一环。因此,随着各地通过立法等手段持续填补日常安全管理空白,相信电动自行车进电梯的危险做法会逐步减少。也唯有多措并举,方能更好把牢电动自行车“安全关”,共同织密城市安全防护网。
撰稿 / 苏士仪(媒体人)编辑 / 何睿校对 / 王心
推荐阅读:“投票但不支持”特朗普,这名女政客左右逢源好纠结 | 京酿馆
师生“同餐同菜同价”,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有益尝试 | 新京报快评
违禁词“逼疯”家长,儿童电话手表干预边界在哪 | 新京报快评
弹窗广告不能成了关不掉的“牛皮癣” | 新京报快评
加油站弄虚作假,两千元的顶格罚款未免“太便宜” | 新京报快评
欢迎投稿:新京报评论,欢迎读者朋友投稿。投稿邮箱:xjbpl2009@sina.com评论选题须是机构媒体当天报道的新闻。来稿将择优发表,有稿酬。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写明文章标题,并在文末按照我们的发稿规范,附上作者署名、身份职业、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以及银行账户(包括户名、开户行支行名称)等信息,如用笔名,则需要备注真实姓名,以便发表后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