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完化工油再装食用油,别让罐车运输“脱轨运行” | 新京报快评
文 | 迟道华
散装食用油在长距离运输过程中,事实上处于半脱管状态。7月2日,新京报报道的罐车运输乱象,令人触目惊心。
据报道,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是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类似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已成为罐车司机的日常操作。对此,亟待强化行业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用途不同,成分各异。而国内许多普货罐车,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换货运输不清洗罐体,会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
尤其卸完煤制油不洗罐的话,通常罐内会残留几千克到十几千克不等的煤制油,其含有的不饱和烃、芳香族烃、硫化物等成分影响人体健康,可能导致中毒。
消费者入口食用之物,在物流运输环节竟如此草率随意。据报道可知,运输司机、食用油厂家、油品收货方已然形成了某种操作“默契”。
对运输司机而言,无论是个体选择,还是老板指使,都从节约成本考量,对洗罐这事,能免则免。
而食用油生产企业,虽然对罐车有“前三次所运的货物为食用油”“工人在装油前会验罐”“载货单上需要填写之前所运货物的信息”,罐体要有“食用油专用”字样等要求。
但实际上,所谓验罐并不严格,司机只要擦干净罐体泄油口就能过关,有的甚至上传几张照片就行,其他相关信息标识的填写、涂改,则更像是走过场。
而在卸货环节,食用油中即便掺入其他杂质,普通的检验也检不出来。
这样,很可能因混装被污染的食用油,就在“卖油的厂家不怎么管,买油的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顺利进入消费流通环节。
由此可见,关系人们安全健康的食用油运输环节,实际上处于一种脱管失控的状态。报道中反映的问题,因为近几年物流运输行业利润收窄,更激发了罐车司机在换货运输时,免洗罐体,能省则省的冲动。
此事关键,固然在食用油生产厂家把关不严,而相关监管和行业标准的付之阙如,也是乱象产生的重要因素。
据了解,目前我国在食用油运输方面,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2014年6月实施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由于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对厂家约束力有限。
因此,不妨以此次调查报道曝光为契机,抓紧健全完善食用油运输行业的监管机制和规范措施。比如,尽快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食用油运输的专用车辆要求、罐车清洗标准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等。
监管部门尤其需加大食用油流通环节的监督抽查力度,增加检验频次和密度。从食用油厂家验罐,到运输车辆选择,再到油品收货方检验,都需纳入监管范围。
针对暴露出的问题,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督促食用油生产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关罐体清洗环节。同时,针对违规罐车运输企业,也可考虑建立监管黑名单,进行信用惩戒,维护市场秩序。
食用油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需品,其质量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决不能因监管缺失而在运输环节掉链子。
撰稿 / 新京报评论员 迟道华
编辑 / 何睿
校对 / 王心
159县66个出问题,学生营养餐岂能成为唐僧肉 | 新京报社论
面对公众对李艺飞的质疑,西安交大不妨及时回应 | 新京报快评
欢迎投稿:
新京报评论,欢迎读者朋友投稿。投稿邮箱:xjbpl2009@sina.com评论选题须是机构媒体当天报道的新闻。来稿将择优发表,有稿酬。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写明文章标题,并在文末按照我们的发稿规范,附上作者署名、身份职业、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以及银行账户(包括户名、开户行支行名称)等信息,如用笔名,则需要备注真实姓名,以便发表后支付稿酬。
点击下方公号名片,阅读更多精彩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