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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报告】关于青海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8-02-01 青海政务

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青海省2017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8年1月30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新平

  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青海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在此之前,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省财政厅根据初审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大会期间,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一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省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四个转变”新思路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及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预算草案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推进财税改革,规范预算管理,保障重点支出,有力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总的来看,2017年全省财政收支运行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各项成绩来之不易。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税改革仍需深化;财政支出管理仍需加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还需继续加大,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地方债务风险隐患需要重视。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要求,收入预算安排实事求是,预期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预算安排重点突出,保障了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落实,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我省实际,是切实可行的。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青海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财政预算工作,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做好财力组织工作。

  二、狠抓财政支出运行,着力加强财政执行管理。

  三、着力深化财税改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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