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 | 今天,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启动!填报需注意...
北京市2019年积分落户申报工作今天(22日)正式启动,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开通。
今年的积分指标信息填报较去年有所变化,需要申请积分落户的个人和用人单位要做好准备工作。
申请人提前核对指标信息
为准确规范填报,节省反复修改时间,申请人可在申报前
先登录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实自有住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
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留学网”核对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核实无误后再行填报。
用人单位尽早关联申请
申报阶段开始后,用人单位首先要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注册,获取注册码,并将该注册码告知本单位名下每一位积分落户申请人,帮助他们正确关联单位。
由于单位注册需要在个人申报前完成,所以各用人单位需及早注册系统。同时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今年积分指标填报完成后可由申请人自行提交或撤回修改,无需用人单位帮助提交。但用人单位需及时确认本单位名下申请人的关联申请,为申请人预留充足的时间填报指标信息。
用人单位要履行诚信监督职责,在申报全程可随时查看本单位名下申请人的积分指标核查情况,及时纠正申请人的失信行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首次申请者需先认证
今年首次参加申报的申请人,符合资格条件的,要先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注册并进行实人认证(L3级)。
注册完成后,访问“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积分落户申报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关联用人单位,填报各项积分指标。
既往申请人可少填4项指标
去年已参加积分落户申报但未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9项积分指标中合法稳定就业、职住区域、年龄、守法记录等4项指标不用再重复填写,只查看确认即可,其他指标需要重新填写。
个税指标操作方式调整
为顺应国家新个人所得税法调整,今年申报对个税指标的具体操作认定方式进行了适当补充完善,将原“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三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须每月按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平均每年缴纳额在10万元及以上。补缴税款无效”的操作方式调整为“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三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须每年按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所得或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平均每年缴纳额在10万元及以上。补缴税款无效”。
也就是说,今年申报积分落户的申请人,2016、2017、2018三年中每年有个税正常缴纳记录(不含补缴)即视为连续纳税,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也可获得纳税指标积分,让纳税人在申报积分落户的同时,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警惕代办或收费服务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提示,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是公益性服务,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受中介服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办理积分落户名义收取费用的,均属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申请人要提高警惕防止受骗,不要相信任何所谓的“代办服务”,避免因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被取消积分落户资格并影响单位及个人诚信记录。
申请人如需要获取积分落户政策公告、办事指南、通知提示等服务信息,可登录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也可拨打12333服务热线、各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和各委办局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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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主编:刘倩
本期责编:牛慧颖
本期校对:李兆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