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在一年一度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诞生了。这部新中国首个带“典”字的法律,对于中国的意义非同一般。自1980年起,中国陆续制定了《婚姻法》《收养法》《合同法》《物权法》等多部民事单行法律,成为了很长时间内民事领域司法实践的依据。如今,中国在过去松散的民法体系的基础上,编纂一部统一的、和谐的、更加完备的民法典,其意义在于,形成了一个包罗万象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和“权利宝典”,规定每一项民事权利如何行使、如何受到保护,这意味着中国社会民事生活领域有了完整的行为规范。中国的《民法典》一共7编,1260条,对当今社会中与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方方面面都做出了规定,如性骚扰,环境污染,人工智能发展下的隐私权、肖像权保护等,还有许多条款颇具特色。
比如,提出了“生命尊严”的概念,有了这一规定,每个人就可以维护自己生的尊严和死的尊严,包括立生前遗嘱,进行临终关怀,放弃不体面的、痛苦的治疗等等,这是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民法典中没有包含的;再比如,将“私人生活安宁”写入隐私权保护中,使私人生活不受窥视、窃听乃至垃圾邮件等非法侵扰。中国《民法典》最大的亮点之一,是将人格权独立成编,特别强调对人格尊严的尊重和保护,彰显了人文主义的立场和精神。这是中国过去几十年司法实践的智慧结晶,必将更有力地推动中国普通百姓社会生活的各项权利得到保障。也只有如此,中国全面依法治国才有更坚实的根基。随着《民法典》的面世,整个社会的民事主体的活动都将被纳入到民法治理的体系当中,中国将进入国家治理和人民权利保护的新时代。(本期指导: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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