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章子欣父亲发言?为“10万+”消费逝者?媒体应是探照灯而非哈哈镜 | 每日一评
首发:7月17日《新华每日电讯》“每日一评”
作者: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刘晶瑶、易艳刚
被租客带走失联的杭州女童已确认遇害,但有些媒体仍没打算“放过她”。7月15日,有报道称女童家人准备将其遗体火化后海葬,在网上引发争议。女童父亲当晚发了一条朋友圈澄清,并强调“有些媒体请不要在我没确认情况下擅自做主发布一些没确定的信息”。
女童父亲曾多次感激媒体和记者,从很多细节都能看出他的克制与理性。相比之下,围绕这起悲剧性事件,一些媒体报道和自媒体文章,却有太多不规范和有违传播伦理的“出位”。一些过度联想、臆测甚至无中生有的文字,不是如实厘清事件真相的探照灯,而是扭曲信息的哈哈镜。
一位记者在手记中写:那些痛苦是迟钝的,沉潜的,无声暗涌的。那些痛苦在哪里?它们弥散在这个家庭的每一处空气里……
此前网上还出现了很多无根据指责受害者家人的言论,不能不指出,一些媒体的报道对此是有责任的。比如,有一些记者涌向女童和爷爷奶奶生活的地方,没有看到老人哭天抢地的画面,于是在报道中将他们的沉默说成是“冷漠”,甚至给人一种老人爱占小便宜、重男轻女的印象。这些报道在网络上被断章取义、添油加醋,部分地影响了舆论风向。
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在女童遗体被找到但身份有待最终确认之时,某机构媒体竟然以女童父亲的名义,未经家属同意,“独家编造”了几句特别煽情的话。虽然该机构很快道歉并辞退了相关编辑,但这种消费逝者的做法,已经跌破底线。
媒体记者证实,孩子父亲并没有发文,此账号为女孩父亲自己注册,但账号所发表言论未经过家属同意和求证。
其实,新闻事件的热度越高,越考验媒介规范与传播伦理。遗憾的是,一些机构媒体为了“抢新闻”,也将新闻行业的底线要求抛在了脑后。他们不加甄别地有闻必录、听信捕风捉影的传闻、确认女童遇难后仍不给照片打马赛克……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倒不是说媒体不该报道和关注此事,而是机构媒体对新闻事件的报道必须有更专业的态度,对报道方式和角度也要保持审慎。毕竟,这是一个“凭二手信息围观的时代”,机构媒体提供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网络和自媒体“蹭热点”的姿势。如果机构媒体能做一个客观的记录者,网上就会少一些偏见和以讹传讹;反之,如果机构媒体成为哈哈镜,充斥网络的就可能是各种三观不正的“10万+”。
一些“蹭热点”的自媒体文章,被网友称为是“吃人血馒头”。
新闻工作者是社会这条大船上的瞭望者,在“流量诱惑”面前,是践行生命至上、真实性、最小伤害、善意、良知的媒介伦理准则,还是做罔顾媒介规范、迎合网络低级趣味、煽动网友情绪的推手,决定了一家媒体的格局与品位,更会潜移默化地形塑公共舆论场的底色。
在众声喧哗的新媒体时代,一些自媒体越是为博眼球无所不用其极,机构媒体越要保持克制和定力,不被“抢新闻”“抢流量”的冲动裹挟。一事当前,做坚守价值底线、媒介规范和传播伦理的探照灯,努力为受众提供客观真实的报道、负责任的分析,不仅是机构媒体在“后真相时代”的基本职责,更是凸现自身价值与不可替代性的关键。(见报题为《媒体报道应是探照灯而非哈哈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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