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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初三学生竟被殴致死,霸凌当严惩!

来源:新华社(ID:xinhuashefabu1),综合潇湘晨报、新民周刊、央视网


连日来,江苏南通初三男生被同学打死的消息备受关注。


有报道称,受害人小盛现年15岁,是南通市小海中学学生,其在试图制止一起校园欺凌事件时“引火上身”,惹来杀身之祸。


6月10日,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发布微博称,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范某(14岁)、蔡某(19岁)被依法刑事拘留,现已执行逮捕。



小盛母亲葛女士接受采访时说道:“如今儿子走了,自己不奢求什么赔偿,只要求法律能严惩嫌疑人。

葛女士说,范某原本是要去打初一的小男生,“我儿子知道后出于善心,劝说凶手无效的情况下,把消息传了出去。”

被范某所认的“社会大哥”陈某知道了后,范某觉得小盛让他在“社会大哥”陈某那里丢了面子。就在事发当天,小盛收到了范某在QQ上的威胁与恐吓,那天都没敢去学校上课。


葛女士称,可范某还是穷追不舍,“最终还是没能躲过他的毒手,他从社会上叫来了蔡某,对方把我儿子引到一个隐蔽处,一个抱着我儿子,另一个往死里打”。

目前校方回应,此事发生在校外,与学校无关。

“此案中,对于嫌疑人究竟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主要取决于嫌疑人在笔录中的回答,即犯罪嫌疑人的完整供诉是最重要的,其他证据可作为辅助。”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王永令律师接受采访时提到。此外,王永令指出,虽然两名嫌疑人一人未成年另一人成年,但由于这是共同犯罪行为,最终法院判决还是首先要考量到底谁是主犯,谁是从犯。

校园本该是纯净之地,但近年来校园暴力酿成的悲剧事件屡见不鲜。这不能只依赖于媒体的呼吁,而是需要各界共同发力。一方面,学生不能暴力伤人,无疑是学校与家庭教育从小就应该培养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当学生受到外界威胁时,应当有寻求帮助与保护的意识,而这种意识同样离不开家长与学校平日的培养。此外,校内未成年人如何尽可能规避外界的不良影响,同样是教育系统应该引导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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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易艳刚 | 责编:张慧 | 校对:赵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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