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及租后管理,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委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和专家建议后,于近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此次《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是在结合我市住房保障现行工作实际基础上,对原《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试行)》予以调整、补充和完善形成的。合同分为基础版和社会单位版两个版本,基础版主要适用于面向备案家庭分配的情形,社会单位版主要适用于面向人才分配和社会单位集体租赁的情形。
我市自2011年起推荐使用《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试行)》以来,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和后期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面临新的工作形势,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开展了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社会单位集体租赁和面向人才分配工作,符合条件的家庭需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组织分配、签订合同;二是出台了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系列政策,对租赁管理、物业服务及使用监管进行了全面规范,并明确了产权单位的日常监管责任。因此,急需对合同内容予以调整完善,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本次征求意见的合同示范文本,吸收了近年来政策成果和实践经验,相比原试行合同,增加了合同说明、合规使用公租房特别提示等内容,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续租、合同解除、房屋腾退及违约责任等条款,简化了合同附件。社会单位版合同还进一步增加承租人单位为合同丙方,增补承租人单位协助管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明确了承租人单位管理责任,确保公共租赁住房资源公平善用。
意见反馈途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19年6月6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邮箱:zbbfzghc@126.com
责编:002g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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