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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浙师大全体师生员工|浙师防疫在行动

融媒体中心 浙江师范大学 2021-03-15
为落实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我省“十大最严举措”,扎实做好校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有关精神要求,结合疫情发展最新形势和我校实际,学校制订《浙江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接下来,敲黑板,划重点了!

请大家积极转发告知!



1.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将延期开学,正式开学返校时间另行通知寒假期间,除目前留校学生外其他学生不得提前返校;除必要的管理、服务、保障人员外,教职员工、博士后人员无特殊情况和未经批准,不允许返校、返岗,避免旅途感染风险。提前返校人员应根据浙江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自行居家隔离或观察。


2.根据疫情发展和上级有关要求,由学生处、本科教学部、研究生院、国际处制订开学学生报到、注册、缓补考、上课等应急方案,制订各类重要考试、开题或中期检查、毕业答辩等的应急方案,原本开学初的教学活动顺延,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3.实施校园半封闭式管理,全校仅开放东南门出入校园校内师生员工凭工作证或学生证(校园卡)进校;驾车进入校园的师生员工,车内人员需出示有效证件方可进校。校外车辆及人员原则上不得进校因特殊原因需进校须提前联系有关单位,出示有效证件、确认并报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进校。


4.暂停校内参观、暂停体育场所对外开放、暂停培训办班等所有人员聚集类活动。寒假期间,暂时关闭图书馆、校史博物馆、科技馆、游泳馆、非洲博物馆、契约文书博物馆、大学生活动中心、教工活动中心、教职工之家、老年活动中心等场馆、活动场所。


5.寒假期间,各单位拟开展的各类会议(防控工作会议除外)、论坛、讲座、文体等活动(包括已经签报审批同意的活动)一律取消或延期。个别确需开展的活动,须经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后才能举行。


6. 食堂、公寓、教学实验、商业、医院等场所和校园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服务单位须强化对全校公共区域和重点场所的保洁、消毒和通风等工作,对重点公共区域要落实专人每日定时消毒、通风。在校在岗保障服务人员应全部佩戴口罩上岗,并每日进行不少于2次的体温自测和登记。


7. 浙江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紧急联系电话:0579-82283120(24小时)。

 

浙江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7日



今日编辑 | 范璐璐

责任编辑 | 姜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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