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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增市级破产管理人拟入册机构的公示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增市级破产管理人拟入册机构的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公告内容和宁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下列单位拟编入我市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2021年3月29日-4月5日)。公示期内如对拟入册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电、来信向市中院司法鉴定处或督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574-87009245、0574-87009456)。反映情况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须署名,来电须说明真实身份,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9日
1、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2、浙江天册(宁波)律师事务所
1、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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