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院发布《2018-2020年度我市基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大数据报告》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从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入手,对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为了服务大局,突出强基导向,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宁波中院于今年发布《2018-2020年度我市基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大数据报告》。
该报告以2018-2020年度全市法院以乡镇(街道)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为数据样本进行分析研究,深度运用司法大数据反映乡镇(街道)基层政府法治现状及法治建设难点,并对加强基层治理法治化提出针对性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近年来,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平安建设能力等提升明显;全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源治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效果显著。
“两降一升”。2018-2020年,全市法院新收乡镇(街道)基层政府行政案件分别为391件、327件、274件,共计992件,连年下降,且败诉率持续下降。乡镇(街道)负责人出庭应诉逐年提高,2020年达99%,部分乡镇(街道)达100%。
“三集中”。案件所涉行政争议类型集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强制、行政赔偿、行政协议等类型案件占总收案的75%;所涉乡镇(街道)多达118个,占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的75.64%,涉面非常广,且分布的地区相对集中;在选择管辖制度调节下,鄞州、海曙、宁海三家法院仍收案较多,分布法院也较为集中。
“两高一稳”。近三年乡镇(街道)败诉案件总数较多,且败诉率均高于全市行政机关平均败诉率。以2020年为例,乡镇(街道)败诉率为全市行政机关平均败诉率的近3倍。协调撤诉率稳步微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尚存在一些困难。
近年来,全市法院通过实地调研乡镇(街道)、讲课、提供执法咨询、参加法律疑难问题研讨会、开展“乡镇(街道)千名负责人”庭审观摩活动等,延伸审判职能,提供司法服务,助推乡镇(街道)基层政府依法行政。
司法大数据报告对乡镇(街道)行政争议多发、败诉率较高的现象进行剖析,指出基层行政管理和执法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包括执法任务繁重、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行为不规范、基层自治问题转嫁矛盾、个别群众不诚信行使诉权等。
败诉常见问题主要为缺乏法定职权、执法程序不当、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及违法签订和履行行政协议等。
一是创新和健全执法机制,探索合法高效的工作模式。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行能力,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二是着力理顺基层管理格局,解决行政执法职权缺失和执法标准不一的问题。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办法,加强对基层的法治考核。
三是推动法治自治深度融合。健全基层自治机制,加强对自治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自治组织力量,激发活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秩序。
四是抓好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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