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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院陈志君院长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宁波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





8月30日至31日,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宁波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君向大会作宁波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对上述报告进行审议,并对由市人大代表抽选的10名民事法官进行依法履职、办案质量、工作效率等情况的评议。



陈志君院长报告了宁波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进展和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三年来,宁波法院审结民事案件139039件,同期结案率、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瑕疵率、服判息诉率等主要审判质效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主要创新举措走在全国司法改革前沿——

坚持人民至上,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扎实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让“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成为宁波法院最鲜明的标识;坚持精准司法,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城乡协同发展,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前端发力,高效能推进诉前解纷机制建设,高站位推进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高标准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整体智治,全面深化数字法院改革,纵深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着力推动民事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坚持党建统领,筑牢政治忠诚,弘扬英模精神,着力打造过硬民事审判队伍。



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对宁波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宁波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在深化民事审判司法改革,积极推进诉源治理,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各项审判工作指标持续向好,在全省名列前茅,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同时,针对司法体制改革举措落地落实、新形势下民事纠纷多元化解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还对10名被评议的法官表示赞赏,认为其政治立场坚定,履职情况良好,综合素质较高,勤于业务学习,均能做到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公正办案,注重廉洁自律,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体现了新时代法官的能力和素质。


下一步,宁波法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突出问题导向,扎扎实实做好整改,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加快构建高效规范的监督制约体系,建设过硬民事审判队伍,切实提升民事审判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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