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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4

钱江新城灯光秀、武林广场灯光秀……深受市民朋友欢迎。大家知道杭州的灯光是怎么管理的吗?近日《杭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正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征求意见,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去提哦!

城市照明分两类

城市照明,是指城市道路、隧道、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名胜古迹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

 

功能照明,是指通过人工光以保障人们出行和户外活动安全为目的的照明。

 

景观照明,是指在户外通过人工光以装饰和造景为目的的照明。

这些区域必须设置照明

照明设施在哪些地方需要设置?这可不是随便设置的,都是有一定的要求


下列区域应当设置功能照明设施:

1、长度大于15米的城市道路、隧道和游步道;

2、停车位多于5个的公共停车场;

3、中型以上桥梁;

4、面积大于30平方米的城市公共广场、公园;

5、行人过街设施;

6、其他无功能照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场所。



下列区域应当设置景观照明设施:

1、西湖风景名胜区;

2、繁华商业街、特色商业街;

3、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两侧高层建筑物、构筑物;

4、城市主要出入口沿线的高层建筑物、构筑物;

5、大型桥梁、高架路等市政设施; 

6、城市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

7、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区域。

最高可罚款3万


有了规定可得遵照执行,否则就要受到处罚,哪些行为要被处罚?一起来看看其中的部分情形:

 

1、城市照明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以下罚款。

 

2、在黑天空保护区内设置景观照明设施,或者设置的功能照明设施有上射光线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未按照要求启闭城市照明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4、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堆放物料的,责令限期改正,未造成城市照明设施损坏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城市照明设施损坏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5、擅自在城市照明管线上实施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或者倾倒具有腐蚀性的物质的,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6、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他设施或者接用电源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7、擅自迁移、拆除、改动城市照明设施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稿全文可以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链接


目前杭州景观灯照明的亮灯时间是怎样的?

1景观类亮灯

1.亮灯等级:杭州景观亮灯分为两个等级,Ⅰ级亮灯总体体现城市繁华美丽的夜景,适用于周二、周五、周六与法定节假日;Ⅱ级亮灯主要体现城市轮廓为主,仅亮标志性建筑物或天际线,适用于非Ⅰ级的时间段。


2.亮灯时间: 景观类亮灯的具体时间春夏季(4月15日至9月30日)为每晚19:00至22:30,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14日)为每晚18:00至21:30。

2表演类亮灯

1、钱江新城灯光秀及音乐喷泉:每周二、五、六晚表演,18:30、19:30各一场。
2、武林广场灯光秀:每晚20:00一场。
武林广场音乐喷泉:每晚19:30、20:30各一场,每周五、周六21:00加演一场。
3、西湖音乐喷泉:每晚19:00、20:00各一场。


编辑/吴小权

版式/杜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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