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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冬 | 回顾与评述:对艺术类学科调整的几点看法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艺术教育杂志 Author 刘伟冬



回顾与评述:对艺术类学科调整的几点看法 

文 / 刘伟冬


内容摘要:2021年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对〈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及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函》发布之后,在高等艺术教育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这是因为作为门类学科的艺术学在此次调整中变化幅度之大,大大出乎许多专家、学者的意料,各种意见蜂拥而至。有赞成的,当然批评的更多,有的专家、学者甚至认为这样颠覆性的调整,有违艺术学科的精神和艺术教育的规律。对此,作者结合我国艺术学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史谈了几点看法。


关键词:学科调整;艺术类;研究生教育史


2021年12月2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及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函,其中关于艺术学科目录的调整,在高等艺术教育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要评价这次艺术学科调整的对错得失,笔者以为,有必要回顾一下我国艺术学研究生教育的历史,因为一切调整都是因时而动,因事而需,都是在发展中对现实和未来的一种应对。


一、我国艺术学研究生教育发展史


从新中国建立到“文革”之前的这一段时期里,研究生教育在我国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里已经有所开展,只是规模较小,没有形成太大的气候,我国知名数学家华罗庚教授在上个世纪的60年代就招收了11名研究生,差不多平均一年招收一名研究生。我国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发展始于改革开放之初,1978年艺术类的硕士研究生开始试点进行,主要集中在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当时的浙江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等一些老牌的艺术院校;学制三年,类型均为学术型,即便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方向如绘画、设计、声乐、器乐演奏等也都为学术型,当时还没有所谓专业学位的概念。我国研究生教育最初的顶层设计就充满了中国智慧和中国特色,是因时而动、因事而需的结果,是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当时的中国百废待兴,“四化”建设急需人才,适当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加快人才培养的速度就是为了应对当时的社会所需。无论是工科、理科、农科还是文科,学制设定均为三年,在某种意义上既保证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培养时间相对充足),也使人才的培养和输出跟上了社会发展需要的步伐(人才培养周期不算太长)。当时,我国的博士教育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开展,1978年虽也有招生,但在全国的招收数只是个位数。1983年5月,我国首批博士生毕业,人数是18人,当时他们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颁授的,史称“十八罗汉”。这样的高端人才在当时可谓凤毛麟角,虽属社会急需,但毕竟是杯水车薪,而数量相对庞大的各类研究生则成为新一代人才的中坚力量。事实证明,这种设计和实践是极为成功的,它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并储备了大量的人才,也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各行各业的很多重要部门有许多都是当年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种影响至今犹存。


当初的研究生培养聚焦于学术型的硕士研究生,没有在一开始就一哄而上开展博士教育,这是根据当时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一种极为科学、审慎的选择。1980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确定在我国设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当时教育部决定率先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等单位开展博士教育试点工作,至此,我国的学位教育才真正有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艺术类最早的博士点应该是在1983年设立的,主要集中在北京的几所学校,如中央美术学院和中央音乐学院,而笔者所在的南京艺术学院则是在1986年获得了美术学的博士授予权。


二、我国艺术学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变迁


上文提到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顶层设计充满了中国智慧和中国特色,除了用中国方案很好地解决了中国问题——人才问题,基本满足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没有盲目照搬欧美的研究生教育体系,比如英联邦国家的一年制MA或两至三年制的专业学位MFA。可以说,三年制的学术型研究生培养体系确立完全符合中国国情,而且具有中国特色,是我国高端人才培养的一个伟大创举。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所需要的人才类型愈来愈专业化。加上经过近20年的孵化和布局,博士研究生教育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与此同时,社会对人才的标准也愈来愈高,致使原来的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体系遇到了新的挑战。这种挑战来自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所谓内部挑战是因为随着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扩张,硕士研究生的学术高度和学术能力受到了怀疑;由此,外部挑战也随即而至,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尤其是高校都明文规定博士学位是招聘的标配,甚至连高职、高专也只收博士毕业生,而且这种趋势越演越烈。是祸是福,不得而知,对其他专业和行业,笔者在此不作评价,但对艺术领域的人才培养来说可能是一个灾难。此外,还有一个来自内部的挑战,其源于我们的培养体系设计,我国的研究生培养一般是先本科(四年)、再硕士(三年)、后博士(三年),这样一个过程至少要十年之久,虽有硕博连读的机制,但毕竟面窄量小。而在英联邦国家,MA只需一年,作为过渡学位,只要课程绩点满60分就可以申请读博。在英国,甚至本科毕业,只要是课程绩点满70分的优秀毕业生就可以直接申请读博,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缩短了人才培养的周期,这或多或少也会影响到学生在国内的深造,大量选择到海外谋求学位。曾经有一段时间,英联邦的MA(一年制)在国内也可以招摇过市,甚至比国内的MA(三年制)还要吃香,但时至今日,它也成为鸡肋,用人单位在遴选的时候也变得较为谨慎,不再一味地以洋为重。虽然更多的高校教职和科研岗位逐步被博士所替代,但硕士研究生在社会人才的需求中依旧有着一定的空间,使用的层级更倾向于基层的管理部门,这对进一步提高全民众的文化素质、提升社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是大有帮助的。所以,我们并没有简单地去调整硕士研究生的学制,而是开始对其进行分类指导,于是专业学位进入了我们的视野。


艺术类的专业学位(MFA)是从2003年开始酝酿的,真正试点实施是在2005年,笔者几乎参与了培养方案制定的全过程。最初艺术类的专业学位主要聚焦在表演艺术人才的培养,而且是非全日制的。当时社会上不少有很高成就的表演艺术家希望能够通过进一步的深造获得更高的学位。他们专业能力强、社会影响大,唯一不足的是文化成绩,尤其是外语程度相对较低,走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的路径是走不通的,而非全日制的专业学位就是为这批人量身定制的,目的就是要解决他们的需求,同时也可以大大提升这支专业队伍的学术和学位水平,促进中国文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1]。后来,专业领域和方向设置由原来的表演艺术扩大到美术与设计,其中美术、设计类各专业方向的培养方案就是由笔者带领的南京艺术学院团队完成的,并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上得到一致通过。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前后实施了十年,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也是我国学位教育的一次有意义的实践。从2010年起,艺术类的专业学位正式进入了研究生教育系列,实行了全日制,也就是“双证”制。但在当时它与所谓的学术型还是并行的,结果也引起了一些误解和误读。这里所说的“并行”指的是这样一种情况:专业学位一般覆盖所有的实践类方向,如绘画、雕塑、视觉传达、声乐、表演、器乐演奏等。而学术型分为两类,一是理论类,如美术史、设计史、音乐美学等;二是与专业学位设置基本相同的实践类各方向,如绘画、雕塑等。学生在选择类型或方向时,更倾向于学术型,进而也引起了一些混乱,仿佛学术的就没有专业,专业的就没有了学术,使学术型与专业型产生了对立,好在时间很短,影响不大。南京艺术学院也是在全国较早将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培养调整到位的学校之一。从2014年起,我们就将所有实践类的方向确定为专业型,而只有理论类的保留了学术型,并重新修订了培养方案,至此,专业学位才真正深入人心,在一定程度上也实现了与国际接轨。


关于高等艺术教育,无论是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还是科学研究和艺术创作,都有它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其人才培养的结构也大致有一个比例,即笔者在很多场合多次强调的3:7,也就是理论性人才占三成,实践类人才占七成。这个比例并非主观臆测,也不是空穴来风,它是艺术学科的自身结构和外溢效应所决定的,同时也是社会对艺术人才的实际需求所决定的。我们所培养的人才,他们的成果绝大多数应该是作品、产品,应该体现在舞台上、荧屏上或旋律中,而不是单一的文章和书籍。笔者相信,没有一个社会的民众会不喜欢看画展、看演出、听音乐,而更喜欢听一个喋喋不休的理论家在那儿讲艺术的故事。说得再绝对一点,我们应该更欢迎300个能写出《红楼梦》的作家加一个红学家,而不是300个红学家加一个曹雪芹。同样的,如果广大艺术实践类学生的主业课是由一批画不精、唱不好、跳不动而只会说故事的博士们授业解惑,那么高等艺术教育不是灾难又是什么?


现在再回到艺术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这个问题。当然,对于理论专业的教师来说,尤其是新生代的青年教师,博士学位作为标配是理所应当的,这也符合国际惯例[2]。但对实践类的教师来说,如果也用一个标准来套,也都要求是博士,那就有违艺术教育的规律,有违艺术本身的特点。所谓的专业学位MFA应该是一个终极学位,也是艺术实践领域的最高学位。它与哲学博士等没有高低之分,在学位序列中属于一种平行的关系,正所谓术业有专攻。在欧美的艺术院校里,这样的学位就可以当老师,可以评副教授、教授。事实上,在欧美的艺术名校中,实践类的教师是很少有博士学位的。他们要求的是教师自身的专业水平、社会影响力,其创造力、洞察力和对学生的引导力。如知名的现代艺术家博伊斯的最终学位就是硕士,而他在杜塞尔多夫艺术学院所获的席位就是终身教授的。也许会有人这样质问:一个实践类教师再读一个博士学位难道对他的专业会没有帮助?多读一点书总不会有坏处吧?等等。像这种貌似站在道德制高点的质问永远是正确的,我们无法也无从反驳。问题是在我国教育资源如此紧缺、教育发展如此不平衡的情况下,这种重复培养、重复消耗的现象是对有限的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也是对人才资源的严重浪费。这除了满足一些数字上的虚荣,对艺术教育的发展、对艺术人才的培养很难起到实质上的推动作用。


三、对于新一轮艺术学科目录调整的看法


2011年对艺术学学科来说是一个值得庆贺的年份,艺术学终于从文学门类下解脱出来升格为第十三个门类学科,为自身的发展谋得了更为宽广的平台。在这之前,作为一级学科的艺术学,下设八个二级学科,它们是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电影学、舞蹈学、戏剧戏曲学和广播电视艺术学。升格之后调整为五个一级学科,即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和设计学。2021年底的这次调整有两个学科争议较大,一是音乐与舞蹈学,有专家认为把音乐和舞蹈捆绑在一起不太合适,其效应不是1+1=2,反而影响它们各自更好的发展;二是艺术学理论,有专家认为这个学科的设置纯属多余,甚至还有人认为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艺术学理论,如果有,那也属于哲学和美学的范畴。笔者以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至少是片面的。任何一门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艺术学当然也不例外。事实上,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的设置最初虽然历经了质疑、争论、接受的过程,但十年来它的长足发展以及所取得的成绩是不用怀疑的,而且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理论研究体系。关于新一轮的学科目录调整,很明显此次调整的总基调是去“学”重“术”,为专业博士学位的登场做好铺垫,所以一股脑儿地把所有的“学”都丢进了艺术学的框里。但任何一个缺乏理性思维和理论基础的学科,哪怕实践的比重再大,没有“学”肯定是不完整的,也是难以科学健康发展的。一位优秀的钢琴师、指挥家、歌唱家、画家、设计师、演员,之所以被称为“优秀”,应该不单指他们的专业技术如何精湛,也应该包含他们的品德、文化的素养和理论水平等诸多因素。在新的一轮学科调整中,艺术学理论可能是最具颠覆性的,不仅名称改了,而且对它的研究范畴似乎也做了一些规定,因其还专门有这样一个注释:含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历史、理论研究。笔者认为,这种拆散与拼装既不符合学理原则,也缺乏科学的依据,而且有“自毁长城”之嫌。只要简单地回顾一下艺术学理论这十年来的发展和成就,或许就不会觉得笔者是在危言耸听了。


对艺术学理论而言,经过十年的努力,目前学界已基本形成这样的三点共识:


一是建构起了贯通各门类艺术领域的基础理论、交叉理论和应用理论体系,以此奠定了艺术学学科的研究基础;二是提升了艺术学学科学术研究的独立性与独特性,即以跨门类、跨学科的理论架构来阐释艺术学学科研究的内涵与外延,彰显了艺术学学科的独特价值;三是确立了整个艺术学学科的学术立场,明辨目标,形成了具有一定意识形态导向的理论研究与指导原则。


从2011年起,艺术学理论学科开始进入大发展的快速期,关键在于它奠定了艺术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的基石,形成了基础理论、交叉理论和应用理论三大领域理论研究的分工与融合的结构态势,这是艺术学在我国传播百年所获得的最为重要的成果,更是中国特色艺术学理论研究与学科建制中国化的标志[3]


艺术学理论作为一级学科,通过对其学术思想和学科建设的多重梳理,彰显了其发展过程中由于不断交叉与融合所形成的聚合力,进一步拓展了艺术学理论及学科的认知界域,并在理论研究与实践中得以实现知行合一,使学科建构更具有科学理性,同时在基础理论之上酝酿出了艺术人类学、艺术考古学、艺术伦理学、艺术教育学、艺术经济学、艺术管理学,乃至文化艺术产业及遗产保护等新的学科方向,极大地拓宽了艺术学理论及学科的内涵与外延。我们再以艺术理论研究为例,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实践导向已经成为我国文学、艺术领域始终坚守的思想根基,以此逐步建构起具有当代性、世界性,同时也注重理论创新的文艺理论体系;注重艺术典型、形象思维、人民性、民族性,以及文艺批评标准、文艺史观等主体性探究;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基本原理,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的思考与运用,进而丰富并深化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探索又呈现出新的变化趋势[4]


中国艺术学理论的建构,形成了艺术原理、艺术美学、艺术批评诸方面的理论合成,凸显“三大理论体系”构建在艺术学理论领域的实质性推进。随着艺术学理论与学科发展在多重领域的相互交融,在重视基础理论建构的同时,又形成了新的认知,这便是交叉理论研究越来越引起学界重视的原因[5]。比如,艺术人类学的推进研究,逐步摒弃了以往在传统理论观念下建立起来的研究路径,其研究方法论的突破口逐渐明朗,即强调回到人类生活的世界中去,以现象学为研究视角,深描人类生活世界中的丰富精彩的艺术经验。


艺术考古学在种类、数量、技术、材质、装饰等层面上的形态极为丰富。面对这样的研究对象,艺术考古学的研究方法必然是多学科、多角度的交叉综合。在这十年发展进程中,其逐步由冷门之学转为显学。


艺术管理学在国内的兴起,是伴随着管理科学发展应运而生的,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呈现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征兆之际,艺术管理学作为管理科学的组成部分,参与到整个社会的组织协调与推动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进程当中,给予文化与艺术市场运营管理以极大的助推作用。二是进入21世纪,源于精益生产的“精益管理”理念不断深化与完善,其核心是提出对精益战略、精益营销及精益人才资源的诸多方面管理,由之延伸出对文化与艺术管理的加强精品、精通和精密的细化要求,及至细分对象、细分职能,做到“精”是更好、更优,精益求精;“细”更为具体,细针密缕,细大不捐,如是艺术管理学内涵也发生了重大转变。艺术管理学呈现出创新之势。诸如,艺术产品社会化风险管理,虚拟经营与虚拟交易促生的综合信息化管理,以及引入经济学和规划策略科学方法,依据知识体系的变化构建艺术管理学的效益体系等,为文化与艺术行业所广泛接纳。


在新世纪到来之际,文化产业管理立足于综合学科的融合优势,面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新兴文化科技发展的需求又发展起来,着力于培养文化产品与服务研发、策划、投资、运营和营销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如今,文化产业管理可谓在影视产业、新媒体产业、演艺产业、艺术品经营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众多文化产业孕育下蓬勃兴盛,成为艺术学理论学科最具有潜力的发展学科之一。故而,关注文化产业管理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应用也成为当下的热点话题。首先,综合艺术与文创的理论与实践,通过艺术介入和文化赋能,适应创意经济的深度发展和生活美学的审美需求;反思艺术与文化创意背后的文化迷思,着力解决服务于现实的问题。其次,探讨艺术与文创逻辑的普遍性和差异性,揭示艺术与文化创意内涵的核心价值,在艺术与文创领域形成创新能力。再次,是实操性的应用实践与创意策划的创新,以艺术与文创领域有关艺术审美、文化故事、跨界创意和数字科技的思维模式和实践策略,将艺术与文创领域的创意作品真正实现落地。应该说,艺术学自20世纪初传入我国并不断传播,在新时期之前的大半个世纪里是处于孕育、成长和衍生的状态。改革开放40多年来,艺术学理论基本是沿着两条路径交织发展的,一条是由“自发”走向“自觉”的学术史路径;另一条是依循学科机制建构起来的艺术学学科的发展脉络。在这十年间,尤其是艺术学理论学科实现了两个基本转变:一是开辟和扩大了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范畴,构建起适应学科发展和人文大学科需要的研究领域的新范式;二是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获得重大推进,历时80余年的“潜学科”在不断修正与完善过程中终于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显学科”,并得到海内外学界同仁的广泛认知和认同。


现在,我们再来看一个数据。从2013年至2021年,由文化和旅游部主导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就立项了141项,这里还不包括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其中涉及红色精神谱系研究、理论研究、体系研究、传统研究、文化发展、文化安全、海外传播等诸多领域,而这些研究项目最终都会以理论成果展示,这在很大程度上也说明艺术学的丰硕成果之所在。笔者之所以不厌其烦地罗列以上这些材料,无非就想问一个问题:谁有权力对一门正在茁壮成长、欣欣向荣且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科做如此不负责任的调整甚至将其颠覆?


至于把美术与书法并列为一级学科,笔者认为,有违学理,逻辑不通。在中国传统画论中的确有“书画同源”的说法,但这里的“画”恐怕是传统的水墨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中国画。至于“骨法用笔”是可以理解为用写字的功力去勾勒线条,但这里涉及到的“画”应该还是中国画。至于美术,它的概念就要大得多得多,内容也更加丰富,书法与其无法并置。笔者认为,对于学科设置的问题,应该以“科学不科学”为准绳,而不应该以所谓的“重要不重要”为依据。书法固然重要,是传统,是国粹,难道一切好的传统和国粹的保护和发展都要靠提升其学科、学位的等级才能实现吗?笔者经常还听到一些人大谈所谓书法的唯一性,认为书法只有中国有,这种说法本身就不准确。在亚洲,至少韩国和日本也有书法,对此我们怎能视而不见呢?当然,有人会说,那是从中国传过去的,问题是传过去就是传过去了,这些传过去的东西已经彻底地融入了他们的文化之中,那就不能否认其存在,就像我们现在不能再强调火药的唯一性一样。在中东地区,阿拉伯文化中也有“书法”一说,它是用一种特制的尖笔在羊皮纸上的书写,流畅而优美,书写的过程中甚至还会划出声音。不能因为我们的不了解或无知而忽视别人的存在。这让笔者想起一个有趣的经历:笔者曾率南京艺术学院的民乐团去日本演出,我们的二胡表演赢得了日本观众的赞扬。陪同我们的一位日本音乐家问:“这是什么乐器,竟如此神奇?”笔者听后大为惊讶并告诉他:“这是二胡,Chinese violin(中国小提琴),我以为你们日本人都知道呢,尤其像您这样的音乐家。”他笑着问我:“您是中国艺术学院的老师,您能说出几件日本的民族乐器?我们也认为全世界的人都应该知道呢。”这是一个出发点和立场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文明的时候说得真好,他强调:“文明是平等的,人类文明因平等才有交流互鉴的前提。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


当然,国家重视书法艺术、重视文化的传承是一件大好事,但如何在学科的坐标上找到它精准的位置又是另一回事。中国书法传统深厚、博大精深,具有交叉融合的特性,它与文字学、版本学、金石学、训诂学、音韵学、印学、诗词学、甲骨文等关系密切,尤其是跟人学凝为一体,作为一个学科来建设,而且要建设得更好,还有许多的路要走,我们的书法家和书法教授们准备好了吗?


结语


总结来说,这次新一轮的学科调整应该有其时代要求和现实需要,在我国设置艺术类的专业博士也许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但前提是应该尊重学科建设的原则和规律,科学地规划和设置学科的结构和目标。对于成熟且具有发展潜力的传统优势学科应该予以充分的尊重。笔者以为在艺术门类下的所有一级学科,无论是音乐、舞蹈,还是美术、设计等,都应该保留“学”,以彰显这些学科的理论高度和学术丰度,正确的定位和正确的位置会更加有利于其发展。至于艺术类的专业博士,笔者同意一些专家的意见,就冠以一个总的“帽子”——艺术专业博士,方向涵盖美术、设计、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等,由各培养单位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予以申请。以上的一些观点或许有不对之处,还望大家予以批评指正。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及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函”(学位办便字20211202号)。


参考文献:

[1]仲呈祥.还原艺术学理论学科的设置初衷[J].艺术教育,2020(3).

[2]周星.历史和现实:认识评价艺术学科新目录的增益完善[J].艺术教育,2022(2).

[3]王一川.艺术学理论的学科位置和功能[J].艺术管理,2021(4).

[4]夏燕靖.在思想交锋中理解中国当代艺术学[J].中国文艺评论,2019(11).

[5]彭吉象.关于艺术学学科体系的几点思考[J].艺术评论,2008(6).




作者简介:刘伟冬(1960-),男,江苏南通人,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学理论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史教授、博士生导师,《美术与设计》主编,研究方向:欧洲美术史、中外美术比较研究、艺术史方法论等。




-本期责编-
排版:池凌子来源:艺术教育杂志

出品:南京艺术学院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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