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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无锡中院召开“规范用工管理 和谐劳资关系”座谈会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规范有序、互利共赢的劳动关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8月27日,无锡中院召开“规范用工管理,和谐劳资关系”座谈会,希捷国际(无锡)有限公司、伟尔矿业(无锡)有限公司、三星(无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普利司通(无锡)轮胎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工会代表参加会议。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应邀出席。
会上,无锡中院劳争庭庭长张亚静介绍了无锡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审判的工作情况。
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处副处长谭虎彬就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进行通报。
全国人大代表、宜兴市西渚镇白塔村党总支书记欧阳华,省人大代表、电装天电子公司党支部书记袁彩凤对法院源头治理劳动争议纠纷、面对面提供企业服务高度赞誉。
欧阳华建议:法院可以将同类型的企业案件进行分类,以便集中审理,提高审判质效;完善矛盾调解机制,推动更多案件通过调解得到解决;着力打造专业化的劳动争议审判队伍,更好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企业应当完善规章制度,增强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治企、依法兴企。工会应该继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发挥保障企业员工权益的重要作用。
袁彩凤建议法院加大“送法进企”活动力度,为企业、员工送去法律知识,深度普法释法,切实降低和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无锡中院副院长杨志钢指出,面对中小企业发展所遇到的问题,要坚持从法治角度出发,以健全的法治体系引导和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各单位加强协同合作,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完善并落实工资支付规定,建立健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强化劳动监察,加强行政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强化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协调机制作用,在企业建立调解委员会、工会组织,加强工会与企业的经常性协商。
📝强化诉调对接,健全处理劳动争议解决的非诉与诉讼衔接机制,完善各类调解组织作用,构建劳动争议多元调解体系。
📝完善裁审衔接机制,规范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有效衔接,加强与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沟通协调,力争劳资矛盾在仲裁诉讼中彻底化解。
杨志钢表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无锡中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完全可以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指示精神,通过对企业用工问题的精准“把脉”,对“症”下药,充分发挥劳动争议审判职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法治化服务和保障。
会上,仲裁部门和法院对与会企业提出的劳动合同履行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作出具体解答。中院还向与会代表发放了《企业用工管理指引》手册,并就手册中提及的常见企业用工风险进行深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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