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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想提质增效,这两点大有帮助

编者按

从2021年10月起,本公号开设“深耕•微分享”专栏,主要刊登两级法院法官在日常办案中通过思考、摸索总结出来的审判思路、规律、经验、技巧等,以期对其他审判人员或办理同类案件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同时欢迎法律共同体及法律爱好者留言参与讨论。



本|期|作|者

惠山法院党组成员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一级法官


边嵘

庭审是民事诉讼中最为重要的阶段,它决定着案件审理的质量、效率和程序正义等系列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审判经验,谈一谈如何提高庭审质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技巧,供大家参考。





庭前准备应当“足”

能否达到“一庭终结”的高质效庭审要求,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即在于庭前准备是否到位。准备工作中,应做好以下两方面:


提前阅卷,确定审理思路。法官通过提前阅卷,应该有预期地做好这些工作:首先,固定原告的权利请求。就原告提交的诉讼材料,作好初步审查:诉讼主体是否合格,诉讼请求是否明确?其主张的权利是属于何种权利保护体系,事实和理由是否与之相对应?法律基础是什么?原告陈述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能否支持其诉讼请求?如果存在请求权竞合,则需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其次,固定被告的抗辩意见。对被告提交的答辩状进行审查,确认其所持观点是否具有针对性,否认的事实和理由是什么,是否有能够支持其抗辩意见的主要事实证据。最后,组织庭前会议。如果当事人争议点较多,证据材料庞杂,法官在庭前组织证据交换时,应明确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分配,做好指引,并做出争议焦点的归纳。这样组织庭前会议,就可以尽可能实现固定和限缩争议焦点的理想效果。


做好提纲,保证庭审质量。制作庭审提纲的目的,是确保审理有思路、有重点,帮助法官在庭审中始终围绕重点、难点解决问题,有条理、有层次地逐步推进庭审。关于庭审提纲的制作,可考虑以下内容:结合原被告诉辩意见,确定对应法律关系,查找相应法律规定,明确需审查的法律要件;针对已固定的诉辩意见及相应举证,确认原被告现有证据是否到位,以及哪些待证,哪些需补证。





庭审规范心中“明”

固定权利请求,确定权利请求基础。这是案件审理的基础,也是庭审能否实现一庭终结的基础。如何固定诉辩请求如前所述,在此应注意,对被告无针对性的答辩意见则需加以引导,应要求其给予明确意见并陈述到位。对已进行过证据交换或庭审的案件,再次庭审时应先归纳双方无争议事实,明确未举证及有争议的事实,从而确定本次庭审的审查重点和方向。


全面把控庭审节奏,步步推进审理流程。首先,应当掌握要素式、阶段式审理模式。每个案件应审查的要素不尽相同,则审查的顺序也应根据具体案件作出相应调整。在掌握每个案件基本要素后,法官再结合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所产生的争议焦点进行逐个审查,这样思路上更为清晰,也不会出现审查中的遗漏。


其次,要及时总结、确认已查实的要素。通过庭审质证,已经可逐步缩小双方差距,不断减少争议点。在此基础上,还需再做好三个阶段的庭审归纳。第一次归纳在原被告诉辩意见后,指明庭审方向和重点;第二次归纳在法庭调查结束后,总结双方的主张事实和争议点,限缩争议点,指导当事人发表有针对性的辩论意见;第三次归纳在庭审结束前,就本次庭审情况作最后一次梳理,可进行适当的心证公开,对案件是否需要进一步审理、能否迳行判决作出明确表态,如需进一步举证,应明确举证要求和时限。


最后,要把握庭审主动,引导并推进庭审进程。法官要内心明确此次庭审重点是什么,如何审理,才能控制好主方向。审查案件事实时,对于当事人举证应根据证据“三性”迅速确认其是否已举证到位,此外还需引导当事人间形成实质性交锋,以便从他们的表现中进行观察。其实说到底,法庭调查的难点在于举证责任的分配在庭审,法官应根据案情,结合当事人主张、举证的难易程度、举证是否达到了转换条件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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