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首推“山长制”强化森林生态保护
成都都江堰市是长江中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也是成都市饮用水源的重要涵养地,保护好森林资源是成都市委、市政府“西控”战略下创新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载体,为此,都江堰市委、市政府率先实行“山长制”,为“绿色都江堰”保驾护航。
贯彻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市、乡、村、组四级“山长制”组织工作体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主体。同时根据遗产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河道沟渠水库区、资源利用区的分布情况,设立重点区域包片分区市级山长制,统归总山长管理,总山长由市长兼任。健全了管理体制,细化了责任单位,落实了主体责任。
对全市森林资源实施分类管理,设立资源利用红线,落实林地分级保护制度,为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提供遵循。
完善森林资源巡查体系,履行管护职责任务,加强森林资源巡查管护力度。
将天保数据、退耕还林数据、林业产业数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数据等信息植入3S系统,发挥林业大数据作用;全面整合对接部门视频监测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实现山林资源数据化管理。
强化天然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工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科学合理利用。
大力推进山区地质灾害治理和避让搬迁工作,加强林区火源防控及有害生物防治,全面治理水土流失,研判应对各种灾害,把减灾防灾工作细化落实。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进一步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加强资源执法管理,严格按照《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阳光执法。
有效推进林业产业建设,完成全市新增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双增长”目标。
加强源头管控,对破坏生态资源和造成水、土、气等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实行禁入,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等,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宣传工作,引导全民自觉参与治理山林资源行动,做到文明出行、文明消费,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转载中国林业网)
值班编委:龙宇
责任编辑:王绯
编辑:王绯、杨佳朋
文字来源:中国林业网 郭亚婷
图片来源:邱伟、曾荣、何勃、龚吉光、张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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