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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路相逢!"抢黄灯"撞上"闯红灯"的,双方一起担责 ~

2017-06-28 点我点我☞ 福建新闻频道

"红灯停,绿灯行,看到黄灯等一等",这是常识。但总有一些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上不那么守"规矩",日前,建瓯街头发生了一起机动车在斑马线撞上行人的事故,而当事双方均需对这起事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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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点在建瓯市新区瓯宁路的金瓯大酒店门前。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上午8点左右,一名妇女正通过斑马线横过马路。

此时,远处一辆皮卡车快速驶来,在红绿灯下左拐弯进入路口。

但皮卡车在进入路口前,丝毫没有减速的迹象,最终撞上横过马路的行人。

接警后,建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勤务队和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并通知120急救车前来施救。

事故造成过街行人轻微脑震荡,以及多处软组织挫伤,没有危及生命。

事后,处警民警现场测试,并调取监控视频,对事故的成因进行分析。

皮卡车行经路口抢了黄灯,而行人在横过马路的时候,闯了红灯,两方的原因共同导致这起事故的发生。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必须礼让行人。

在这起事故中,机动车方起的过错相对较大,所以我们在此次事故中,(认定)机动车方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小新想说的是

机动车转弯提前减速

行人不闯红灯

大家各行其道

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事故了

您说是吧!






|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现场》,播出时间:每日18:0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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