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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派员到江苏省司法厅走访问询

5月27日下午,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派员到江苏省司法厅,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问询谈话等方式对省司法厅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成员高泽波、郑光辉、王国波等参加走访,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汇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苏司法行政系统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特点,积极部署推进各项工作。

突出专项斗争“全员性”。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实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和工作方案。整合监狱戒毒、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立法和执法监督等职能,全警动员、全员参与,形成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

突出专项斗争“精准性”。对涉黑涉恶罪犯从收押入监、服刑改造、刑满释放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管控。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组织开展坦白检举、“清网”、“清雷”等专项行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指导委员会,强化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接案审查、报告备案、集体研究、跟踪指导等。

突出专项斗争“系统性”。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署开展法律扶贫、法企同行等专项行动。深化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行政立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突出专项斗争“长效性”。在全省所有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建立党组织,组织开展深化基层法治建设的党建活动。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打击“保护伞”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意识”。


督导组高泽波同志在听取汇报和问询后指出,江苏司法行政系统在这场扫黑除恶斗争中,高站位、大格局,抓系统、顾全局,广参与、实措施,强作为、佳效果。江苏省司法厅主动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把整个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到专项斗争大局中去谋划、部署,注重把握斗争方向、斗争规律,多条线联动、多手段运用,取得明显成效。

他希望江苏司法行政系统,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再提升、思想再统一、工作再部署,从立法、普法、守法等各方面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二是求真务实、精准发力,在深入推进专项斗争中再立新功。主动出击,深挖涉黑涉恶罪犯余罪、漏罪和背后的“保护伞”。加强律师教育引导,发挥律师在专项斗争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在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上再立新功。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律研究,针对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和政策研究,推进相关行业和领域立法,强化法律支撑和法治保障,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常态长效。希望江苏司法行政系统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样本。


柳玉祥表示,督导组的肯定是对江苏司法行政系统和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鼓励,也为江苏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明了方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按照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着力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政治站位再提升,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强化斗争精神,抓实组织领导、整体发力,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是依法惩治再深化进一步发挥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场所优势、手段优势、管理优势,提升工作能力,在深挖彻查线索上再深入、再强化。

三是固本强基再加强加快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快搭建非诉纠纷多元化解综合体系,切实把好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关口。

四是整体斗争再发力加强对公证、仲裁、律师等行业领域的指导监管,将专项斗争在各领域各条线进一步推向深入。加强对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律师的教育引导,确保代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新问题新情况研究,为扫黑除恶斗争提供法律支撑,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斗争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编辑:黄韬  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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