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江苏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期间便民惠企十项举措
江苏省司法厅制定出台
全省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仲裁行业,调整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方式,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
对简单服务,推动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办理、在线反馈的线上闭环;对涉及人数多、情况复杂的事项,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组织专业人员为广大企业、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确保12348热线电话服务质量,实现热线接通率和满意度保持95%以上。
免费为企业、个人对疫区的捐赠行为办理公证。积极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个人办理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类公证。针对人员无法聚集现实,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基层自治组织等召开相关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进行监督,为受困企业办理疫情相关经济类公证事项。为有关部门打击市场不法行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主动为受困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法律风险评估。引导律师为受困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针对涉外企业因疫情引发的违约、延迟履行等问题,帮助做好不可抗力事件证明办理等法律服务。
设立速裁服务中心,对争议金额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涉企民商事案件,鼓励当事人简化程序通过速裁中心进行调解。对因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或企业经营不利的,允许其结案前缓交部分仲裁受理费。通过速裁程序处理的案件,减半收取仲裁受理费。
对“法润民生”微信群进行实效化运作,村居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驻群提供服务,依托微信群等平台开展法规宣传和法律咨询,针对消费合同、房屋租赁、劳动用工、管制措施等高频法律热点进行预先研判指导,引导群众依法支持疫情防控,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
加快法律援助申请审批进度,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在缺少材料的情况下,先进行审批,事后予以补充。对于确实不能通过网络提交法援申请的,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预约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对农民工讨薪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等维权案件努力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
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自疫情防控结束之日起继续计算。因疫情影响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法参加行政复议调查、听证等活动的,可以依法中止有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并通知当事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利。对涉及行政机关依法处罚囤积居奇、非法牟利,隐瞒病情、恶意传播疫情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从快审理,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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