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省禁酒令再升级,领导干部想喝酒只有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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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一周,贵州的领导干部将迎来最严禁酒令!
9月1日起,贵州全省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私人自带的酒类也一样被禁止。如需在公务活动喝酒,只有一个方法:找主管单位或领导审批,同时还要报纪委备案。
升级禁酒令
贵州并不是第一个省份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国已有多地陆续出台“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的规定,加大了对公职人员各类违规饮酒现象的监督查处力度,这比此前各地曾规定的“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更为严格。
短短几年间,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陆续升级公务接待“禁酒”规定,不分午餐晚餐一律禁酒。其中,黑龙江、吉林在2014年出台有关公务接待规定,要求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饮酒。
吉林一名公务员坦承,公务接待“禁酒令”实施后,饭局都不再安排酒,也清静了许多,既减少了接待费用,也节省了用餐时间,“而且以前接待领导陪酒必喝多,身体也吃不消。现在有了不喝酒的充分理由,也不再为了推酒绞尽脑汁。”
含酒精饮料果酒
也被禁止
目前出台公务接待“禁酒令”的一些省份,对于什么酒属于被禁止范围,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2016年7月,安徽发布的《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明确提出,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面向全省法院系统下发的《关于禁酒的八条规定》中,详细列举了被禁的酒品种类,“包括各类白酒、红酒、黄酒、啤酒、果酒及其他酒精性饮料。”
湖南省纪委驻湖南高院纪检组副组长、湖南高院监察局局长谭辉雄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务接待既包括工作日的公务接待,也包括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的公务接待,《八条规定》要求禁止的饮酒,不仅包括用公款购买的酒水,还包括私人自带的酒水。
国企也被要求
执行禁酒令
对于“禁酒令”的适用人员范围,新疆做出了非常细化的规定,包括了自治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安徽则在上述适用人员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要参照该规定执行。同时还列明须禁酒的省内公务活动范围,如参加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请示汇报工作等。
“夺命酒局”
警钟长鸣
2015年4月29日湖南永州市长向曙光等人参加了由永州零陵机场迁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的公务接待用餐,喝了白酒,导致用餐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当晚非正常死亡,经司法鉴定系急性乙醇中毒继发重要部位出血而致死。之后,向曙光被免职。
2014年11月18日四川省宜宾市林业局造林营林管理科科长卢刚按工作安排带队到江安县检查造纸原料林基地建设情况。当晚的接待就餐过程中,检查组一名工作人员饮酒后意外死亡。
2014年7月14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在陪同上级部门领导用餐时饮用了白酒,因呕吐物堵塞窒息死亡。
各地禁酒令
吉林: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饮酒,接待省外人员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黑龙江:省级班子领导和省直单位干部职工到省内市(地)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公务活动,就餐中一律不允许饮酒。
涉及外事接待,招商引资,接待海外华侨华人中的知名人士、港澳台政要及各界知名人士的公务接待活动,可按标准提供省内地产酒,绝不允许提供高档酒。
江苏: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喝酒。
浙江:各地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提供各类烟酒。
安徽: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所称一律不准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新疆:自治区范围内所有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所称一律不准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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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 徐冬儿 编辑 | 袁怡然 (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