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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人的钱,不好挣但好骗!此文触目惊心!


有人说,在中国,两种钱最好赚,一种是孩子的钱,一种是老人的钱。

曹迎林,62岁,跳江的第四天才被捞上来,浑身泡得发白,17万是他“投资失败”的钱。


李有才,71岁,猝死在了卫生间,清理遗物时,存折上只剩下的17.77元。


高焕英,68岁,痴呆的老母亲靠捡菜吃,45万是全家人的梦想。


丁丽华,血管瘤破裂倒在了家里,5万块是她穿竹席、当临时环卫工攒下来的全部积蓄。


养老的钱,不好挣,但好骗。


“现在身体还不错,可等老了呢?”

“你不知道他们当时说得有多好!”

“我不是贪这些钱和小便宜,是真想住进养老院,怕以后病情恶化,给子女添麻烦。”

“这些钱都是儿女给的,还有我们的退休工资,是我和老伴全部的积蓄。”

……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养老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关键词作为筛选条件,可以找到101份受害者全部为中老年群体、希望未来接受对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刑事一审判决书,涉及96起案件,遍及26个省级行政区,受害人数超6万,涉案金额80多亿。





历时922天的庞氏骗局


通过分析提及受害人数的83份判决我们发现,养老诈骗案平均受害人数为771人。发生在江西的一起案件,受害人数甚至高达7883人。


受害人数何以动辄百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养老诈骗通常属于庞氏骗局。骗子们需要不断吸引新客户,从他们的钱中拿出一部分,当作利息返给老客户,这样才能维持骗局。


此外,老客户尝到了甜头,出于好意,很有可能还会拉亲朋好友入伙。于是,诈骗范围越来越大,受害者越来越多。


一位被骗的老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这样说道:“我当时在成都周边一个休闲酒店泡温泉,认识了一个80多岁的姐姐,她比我年长,大家经常聊天就慢慢熟悉起来,她向我极力推荐,说有个养老院巴适得很,喊我一定要去看看。”


由于很多骗子一开始会给到承诺的收益,所以往往直到他们携款潜逃、或者无法支付本息而崩盘时,受害者才会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养老诈骗类案件的时间跨度通常很长。



成都吴阿姨每天早上准点出门,带着小马扎、面包和水等三件套就踏上了公交车。吴阿姨一不是去送孙子,二不是去上老年大学,不辞辛苦只为了去骗子公司门口维权,而大多数等待她的都是大门紧闭或接待人员冷漠的嘴脸。三个月前,吴阿姨被两个热情的年轻人忽悠到了一个名为养老基地的地方做考察,在付了1000块钱定金后又追加了6.5万预付款升级成了“钻石会员”;骗子得知吴阿姨还有10万元的存款后,再次忽悠她“充值10万,每年利息返还1万元,并且10万元随时可退。”就这样,短短几日,吴阿姨17万元的积蓄全被骗光;而另一位大爷,则是在自家小区楼下被骗子以每日返还高额利息的花招骗走了70万元养老存款。这一系列被骗案例背后,养老院是假的,返还利息更是天方夜谭。仔细了解不难发现被骗老人有几个共性:手上有一定现金存款,有一定文化水平,对“养老院养老”模式接受度较高,并且被骗后都不愿告诉儿女,只能靠自己蹲守来维权。可想而知,骗子不会因老人的蹲守而心软,被骗走的养老钱,变成老人心里的千斤石,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繁多的套路和组队的骗子

几毛菜钱都要讲价的老年人,为何会让人把“棺材本”骗光呢?


最初很可能是因为节俭。注册就送鸡蛋豆油,购卡消费返利返物,天天领钱免费旅游……起初的小恩小惠,让老人们放下戒心。


殊不知,这恰恰落入了骗子们“放长线钓大鱼”的套路。高额的“分红利息”、极具诱惑的“会员折扣”,当老人尝过最初的甜头,慢慢加大投入之后,才会发现自己已落入陷阱。

一位衡福海事件的受害者称,在益阳的公交车站、公园、超市等老人常聚之地,常有养老机构的业务员出入。他们能说会道,迅速和老人打成一片,“比亲儿子亲女儿还贴心”。
时机一到,业务员就邀请老人去“养老院”参观。其间专车接送,餐食全包,“养老院”里隔三差五做活动:送一打鸡蛋,两斤面条,一盒月饼,十元餐券……更“高端”的时候,还有田汉故居游、泰国游。


各样的“背书”在活动期间被轮番请出——某位电视大学副校长、某单位局长、某商贸中心董事长;还有盖着当地相关部门公章、真假难辨的红头文件


业务员见缝插针地推销“投资产品”——“三四十万可买断”“可转租”“按月返息、年利10%”“子女继承”……


(被用作“背书”的视察照片)

业务员的“亲情”和“热情”,实地考察的“盛况”,可观的“投资收益”,对养老的焦虑……不管学历高低,家境好坏,很少有老人能完全免疫。只要老人稍微露出心动的神色,早准备好的合同就忙不迭地送到眼前。


还有一个原因,骗子现在都是专业团队化作案。在环环相扣的诈骗布局中,散发传单、招揽“客户”、带领参观、组织旅游、签订合同等诸多环节需要多人合伙完成。据多位受害老人透露,他们往往是在公园散步、市场买菜、朋友聚会时“偶遇”养老机构的营销人员。


梳理相关案件可以发现,“营销团队”里数量众多的业务员是从社会上招募的。


据报道,一家已“爆雷”的养老公寓,将公寓床位“服务外包”给20多个“专业营销”队伍分销,提成达18%至25%。



1.9亿老人的晚年如何安放


再多套路、再多骗子,如果没有养老的需求缺口,这类案件也不会如此泛滥。


仅靠公办养老机构,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民政部已多次发文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兴建,但在民办养老机构利润普遍不高、投资回收期较长等现实因素的影响下,民办养老机构在经营上还是频频遭遇盈利难、融资难等问题,导致养老行业深陷“好骗难赚”的困局。


我们本次筛选出的案件,受害者就都是有养老需求的群体,他们通常希望获得或预订养老床位、拥有良好养老环境、在未来养老时享受优惠、不给子女添麻烦等等,而诈骗犯正是利用这种需求心理点对点设置圈套。


允许买断、预订床位,暂时不住还可选择返还利息;带领参观虚假的养老环境,设置活动室、图书馆等吸引老年人;宣传良好的医疗设施和救助方案等,来攻破老年人的心理防线。


养老诈骗“病毒式”传播的形势,某种程度上暴露了监管“盲点”。多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事后惩处往往侦办、审查时间长。


同时,集资主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资产处置困难,追回资金比例低。显然,只有强化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才能防微杜渐。


今年5月17日全国老龄办、公安部等4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2.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3.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对于普通人来说,多关怀身边的老年人,别让他们只能从骗子那里获得温暖、陪伴;多花一些精力帮老年人认识到,“高回报”“高利润”往往都是圈套。

作为子女,我们除了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还要有陪伴的意识,与父母多一些沟通。一旦知晓父母上当受骗,请省去责备,多些理解,和父母一起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权,不要给他们的精神带来二次伤害。

父母变老,不应是被骗、被伤害的理由。


来源:新京报、中国新闻周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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