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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企业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33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9月30日起,以企业在“信用广东”(http://credit.gd.gov.cn/)自主打印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代替赴相关部门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进一步便利企业上市、融资等经营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记录信息的企业,如有需要可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申请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予以说明。
请大家关注“信用广东”(http://credit.gd.gov.cn/),按其指引自主打印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我局从2021年10月1日起,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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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制作 | 信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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