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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令营 | 王勇:"斯德哥尔摩陈述"感评


在第二届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中心冬令营专题研讨会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第76次朗润格政举办的“斯德哥尔摩陈述:当代世界政策制定原则的共识与前景”论坛上进行了讨论中,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中心(学术)副主任王勇教授谈了对“斯德哥尔摩陈述”的评论与感想,本文为发言实录,已经发言者审订。

谈到“斯德哥尔摩陈述”,第一,这是一个时机的问题。新结构经济学,或者说整个的发展经济学界、整个经济学界都在对现在的经济学理论进行反思,比如世界银行的Spence Report、现在IMF的反思等等。包括我在芝加哥大学读书时,有一个T.W. Schultz 讲座,主讲人是纽约大学经济学教授 William Easterly,他结合自己在世界银行的多年工作经验反思了整个现代经济增长理论,他主要的观点是:“对于经济增长我们基本上什么都不知道”。事实上,如果我们直接看经济绩效,为什么1960年的101个中等收入经济体,半个世纪之后只有13个跳出了中等收入陷阱?现有的理论基本上没有给出答案。面对现实,在对“华盛顿共识”的反思和以上提到的各种反思的背景下,林毅夫老师提出了新结构经济学,逐渐成为第三波发展经济学的思潮。现在讨论“斯德哥尔摩陈述”,我们应当把它放在全球的背景下、实践背景下和整个学界的思潮背景下来讨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

第二,从政策制定的角度来讲,尤其是结合中国的实践,一个非常重要的困难在于意识形态的问题。对于很多学术争论,受过现代经济学训练的人自然而然经常会受到主流意识形态的干扰。比如说在经济学研究里什么是“政治正确”的口号?“政治正确”的口号和做法就是批评政府,以至于很多人认为只要批评政府就是深刻的、就是鼓励市场的、就是代表着先进的方向的;而如果肯定政府的一些做法,那就是在拍政府的马屁、就是反市场改革、就是扮演一种拉历史倒车的角色,这样的思维是值得警惕的。“斯德哥尔摩陈述”是对“华盛顿共识”的修正,在某些方面也是一种批判。更加重要的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哪些是正确的、哪些只在某个阶段正确,这些问题都值得去探讨。正如林老师提出的,新结构经济学和前面两波发展思潮不一样,第一波发展思潮是旧的结构主义,忽略的是产业结构和技术的内生性,而新结构经济学强调的是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内生于要素禀赋结构以及由它带来的一系列的政策。新结构经济学与新自由主义的差别在于,新自由主义虽然强调制度的重要性,这个的确非常重要。但是它很多时候把制度当做外生,而新结构经济学主张制度政策是内生的,这就直接涉及到政策制定过程。在现代主流的发展经济学中,政策的制定过程通常都是先看发达国家有什么,然后再对照着发达国家的镜子看自己缺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发现一系列的制度都缺、所有的方面都差,所以希望首先能够尽快复制发达国家的制度、之后希望经济增长能够自然的实现。那样的做法强调的是发展中国家在制度上的绝对劣势,而新结构经济学强调的则是经济上的比较优势。在制定政策时,起点是先看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自己有什么禀赋技术条件,看到自己的比较优势,然后考虑怎么样把这些潜在的比较优势发挥出来,转变成企业的是实实在在的竞争优势,这一方面需要市场的要素价格信号来指导,另一方面需要软、硬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交易费用。

因此,这是一个理念的问题,其中有很多是发展阶段的问题,结构的问题,这些都是新结构经济学比较强调的特点,也是目前在中国学术界里引起非常大的争论的问题。我们回顾一下其中的几个著名的争论:

第一是上世纪末,林毅夫老师和张维迎老师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争论,现在这个争论仍然在继续,这两位都是我非常尊敬的经济学家。改革争论的背后究竟是产权的问题还是竞争性的问题。林老师强调自生能力、技术和要素禀赋结构结合,强调外部治理,强调竞争性市场的重要性。而张维迎老师强调更多的是内部治理,怎样使得委托代理结构更加正确。在中国这样的体制下我们怎么样讨论林张之争,作为学者我们在多大程度上能够避免陷入主流教科书意识形态的先验性的思维,这是非常重要的学术问题。

林老师和张老师第二场争论,也是最近的争论,是关于产业政策的争论。事实上2014年在复旦大学韦森老师主持的纪念杨小凯老师逝世十周年追思会时,林老师和张维迎老师就有了争论。张维迎老师的观点非常清楚,他认为任何的产业政策都是变相的计划经济,他认为应该抛弃所有的产业政策。但林老师或者新结构经济学并不是这样的观点。怎么样划分市场和政府的边界,怎么样划分政府的“有为”、“乱为”和“不作为”之间的界限,其中有很多意识形态的思维定势与东西需要被克服。

第三个争论也是与发展的阶段性有关的问题:杨小凯老师和林老师之间关于后发优势和后发劣势的争论,现在这些问题这个争论都依然存在。他们这两位重要的学者都非常关心我们国家的命运,对于什么是最终目标,我想两位经济学家都没有太大的异议,都是希望经济繁荣、希望每个人都有充分的权利,争议在于怎么样实现这个过程。杨小凯老师认为应该先实现宪政民主,然后发展经济。但是林老师认为我们必须先发展经济,在这个过程中充分认识到政策的内生性、制度的内生性,希望能够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培育越来越好的制度,做好制度的优化性改革。

第四个争论,虽然现在讨论比较少,但我认为也非常重要,也涉及到中国政策的制定问题,就是十多年前韦森老师对张五常老师一个重要观点的批评。当时我们知道张五常先生提出中国的县际的竞争是导致中国经济增长很重要的一个原因,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制度特色。而在当时韦森老师公开提出一个商榷,是说这样的地方政府的主导模式是否依旧有效,这样的问题非常重要。现在我们回头来看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是否存在重要弊端,原来的模式是不是可以持续的?这就涉及到在现在这个发展阶段,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怎样看待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怎样看待央地之间的关系的问题。

如果看以上四个争论,其实背后都离不开结构,都离不开发展阶段,都离不开大家对于现代经济学文献的一个反思。我现在只是把这些问题又提出来,我希望大家能够结合冬令营,结合新结构经济学,反思这些重要的问题,认真研究“斯德哥尔摩陈述”,看看“斯德哥尔摩陈述”和“华盛顿共识”相比,它在哪些方面是有不同的,而这些不同多大程度上更好地体现了发展的阶段性,结构的内生性,以及制定政策的时候去意识形态化,更好地体现了“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实事求是的精神。

提到几个论战,需再补充一点。我们中国学术界的一个现象:我们很多的论战其实问题都很有深度,但这些论战很多时候只出现停留在大众的媒体上,而没有转换成学术论文。我们看到西方的很多学术争论,比如说新凯恩斯主义和新古典,他们互相在争论时不但在媒体上引起大家共同的讨论反思,同时也能转化成切切实实的学术上的进步。我们现在新结构经济学研究中心,可以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找到原来那些结合中国具体问题的重要争论,探究其背后的经济学逻辑,看它们在多大程度上是对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反思;多大程度上能够把结构问题加以更好的模型化。这些思想的交锋不应该被浪费,应该被重新审视重新思考,这些对整个学术界都是有帮助的。

怎么样从学术的角度看待政策的制定过程和执行过程非常重要,因为“斯德哥尔摩陈述”讲的是世界政策制定的原则。我们要问,结合中国的实际,中国的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的过程是否有特殊性?在现有的经济学文献里多大程度上得到了讨论?其中涉及到Political Economy Research和怎样研究Policy Making Process的问题。我自己的看法是,中国的政策制定过程有几方面特别重要:第一,有很多人争论中国问题是否真的特殊,我认为单单列出某一点来说可能并不是特殊的,但特殊性在于从改革开放以来它的四个过程在同时进行。第一个过程也是随着人均收入的增长,农业、工业、服务业的比重不断发生变化的结构转型过程,很多国家包括中国都出现了这样的变化。第二,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一开始我们基本上是计划单轨,之后实行计划与市场双轨,接下来是怎样向市场单轨过渡。第三,中国从原来的封闭经济逐渐融入世界贸易和金融体系的开放过程。中国的贸易的自由化取得了很多的进展,资本项目的开放,是一个非常具有争议性的、非常难的、并且一直在持续争议的问题。第四个过程也是经济学家讨论比较少的,但是对于政策制定而言是不可回避的过程,即中国过去的40年,也是从一个政治、外交、军事的区域性的弱的大国,逐渐向政治、外交、军事的世界强国的崛起过程。这个过程中,一定是有各种各样的围绕国家利益的国国博弈。对现代的国际社会秩序的重新思考,甚至重新挑战的过程。所以中国是同时有这么四个过程在进行的。在历史上似乎很少能看到一个国家有这四个过程同时进行着。这四个过程对我们的政策制定都有非常重要的含义,我们在研究中国的政策制定与执行时需要同时考虑这四个结构性过程。

更加具体一点,我们批评现在的主流观点,比如说“华盛顿共识”,我们认为它犯了一个毛病,Prescription Before Diagnose,你还没有给这个病人看病的时候,已经把药方提出来了,药方就是照抄发达国家,不管你在什么发展阶段,你就应该这样做。但新结构经济学并不是说只看最终的目标是什么,而是先看我有什么病,在什么样的阶段,是婴儿阶段还是少年阶段、青年阶段、中年阶段还是老年阶段。所以我们是根据我们的结构来反思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政策。我刚才没有讲到,另外一个现在中国的学术界非常大的争论,就是林毅夫老师和田国强老师之间关于有为政府和有限政府的争论。

首先田国强老师是我非常尊敬的老师,有很大贡献的老师,我没有任何不敬的企图。我觉得对于政府的作用这个问题,田老师关于有限政府的论述也基本上反映了现在大部分人的想法,教科书的想法,这些都是现有的意识形态。有为政府和有限政府到底有什么区别?其中一个非常大的不同,在于田国强老师所描述的有限政府没有考虑结构过程和发展阶段,有限政府考虑的是最终当所有的市场经济都变好、制度都完善的时候的情形,基本上是守夜人的角色。可是有为政府讲的不只是在无限远的稳态时的情形,还重点考虑了过渡动态路径上的情况,不同的发展阶段市场有不同的结构、不同的发育情况,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结构性过程中政府应该做什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随着时间变化的过程。而这一点正是田老师有所忽略的,他认为只要是讲最优的目标,就不能变,就不能区分不同阶段不同结构下的短期最优与长期的稳态最优,这么做显然没有充分考虑过渡动态问题,路径问题。在田老师的论述中一说到中间路径就只是以“过渡性的、暂时性的”轻轻松松一笔掠过,但事实上整个经济发展过程本身就是过渡动态的过程,是重点。如果我们一直只强调最终目标,而不强调怎么样去实现这个手段、这个过程,整个思维某种意义来说就是“华盛顿共识”遗留的典型思维,也是很多人的主流思维。有为政府,新结构经济学希望在这点上澄清和他这种思维具体的差别。这个理念就是我们必须要结合着经济结构的不同来探讨政府的作用。此外,有为政府的有为不仅是体现在对于市场失灵的纠正、对于市场的培育保护,它的另一个特别之处还在于它具有改革含义。对于中国这样的一个经济体,1978年开始改革,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其起点就存在一系列的扭曲,而那些扭曲是因为以前错误的发展战略造成的。有为政府的改革含义在于,如果是对原来已经存在乱为的,或者不作为的,政府就应该纠正原来的错误。有为政府本身就具有对已有的错误的发展战略,错误的制度安排进行改革的含义。一个不具备改革意志和行为的政府,我不认为是有为政府。所以,有为政府并不是说完全被动的。回顾中国改革的历史,回顾邓小平先生做的事情,改革中领导人付出了很多,改革的过程需要政治领导人的眼光,而且过程中讨论到政策可行性,政治约束,各方面的考虑都是需要努力的。所以那些有魄力的、改革掉不好制度的那些官员是值得掌声的。虽然作为经济学家,我们经常直接批评官员,但是在中国和其他国家都有一些官员是希望做事情的,他们愿意做一些和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相一致的事情。而他们在实施改革时的这些“有为”是应该被鼓励、被提倡和被歌颂的。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肯定也存在乱为和不作为。怎么样划清界线,必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一定是结合结构加以讨论的,而有限政府则没有这个结构概念,没有这个转轨过程的概念,只有对转轨结束以后的描述。此外,很多人误认为有为政府只强调把政府做大、强调干预,不强调改革,我认为这些批评是对新结构经济学严重的误解与歪曲。

另外,邓小平同志说“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实事求是、实用主义这样的政策制定原则在中国的改革中被证明是非常有效的,不被意识形态所纠葛。中国的某些特色在很多国家都没办法模仿,比如经济特区的有效推行需要一个比较强势的中央政府,在很多国家则不具有政治可行性。此外,还有一点要提到韦森老师,我真的很佩服。倒不是因为他是领我入门的恩师,而是因为韦森老师过去的几年里一直坚持并倡导推动中国的财政预算民主化。政府在制定预算的时候,我们希望能够推动更多的民主参与决策,把专家的意见,把其他更多群体的意见反映出来形成一个约束。这样的努力本身也是推动中国政策制定向着更加合理的方向进步。改善我们的政策制定过程,更需要的是像韦森教授和其他教授这样的切切实实的努力。

"斯德哥尔摩陈述"中英文原文,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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