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落实十项要求 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十项要求 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检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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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抓好疫情防控时期的各项检察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手硬,近期,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检务管理工作的十项要求》(以下简称《十项要求》),将夯实责任、严格管理、明确任务、细化目标的具体要求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干警,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十项要求》以重点工作发力推动工作全面发展,提出要在以下八个方面持续发力、大力攻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防疫非常时期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
二是准确适用法律,依法及时从严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妥善处理涉疫情矛盾纠纷,着力办案攻坚,紧盯线索核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是改进检察方式,加强与监狱、看守所和武警部队的协调配合,坚决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四是围绕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加强对医务人员、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配合做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拓展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
五是以公益诉讼纳入县党政目标考核为抓手,主动作为,将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监督重点,确保办案数量与质量取得新提升。
六是健全案件质量评价、评查和考核机制,在完善检委会制度建设、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典型案例的筛选方面下功夫,围绕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调研。
七是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统筹安排院领导亲自接访活动,扎实开展清理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攻坚。
八是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方案,稳步探索协助调查取证、协助远程提审等项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警察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十项要求》还指出,要大力宣传防疫关键时刻的先进典型,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化检察改革“精装修”,激发检察队伍内在活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驻村扶贫工作队在做好疫情防控、助力全面恢复生产的同时,引导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
2020年第42期
文 字:杨 倩、胡静楠
编 辑:侯永慧
审 核:李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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