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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新刊 | 曹冬雪、黄荭:“女儿子”抑或“半边天”?——福克与法国均等运动

曹冬雪、黄荭 读书杂志 2019-05-07


编者按


与以波伏瓦为代表的普遍主义(反本质主义)相对,福克推行的差异主义(本质主义)将女权运动推入新的领域——政治决策机构中实现男女比例均等。无论是平等派还是均等派,尽管还有许多亟待厘清的问题和争议,但它们总归是在互补、互证和互动的关系中,将女性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地位。在当下女性主义高涨的国际社会文化背景下,这篇文章格外具有与现实参照的意义与阅读兴味。




 “女儿子”抑或“半边天”

文 | 曹冬雪、黄荭

(《读书》2018年10期新刊)


自二〇〇〇年以来,法国政坛涌现出愈来愈多的女性身影。二〇一七年总统大选落下帷幕后不久,新一届政府于五月十七日组建成功,除总理爱德华·菲利普之外,共有二十二名政府成员,男女人数各半。六月二十一日组建了马克龙任期内的第二届政府,总理依然由菲利普担任,新政府连总理在内共三十名成员,男女人数严格相等。法国政坛之所以有这样的性别景观,跟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法国女权组织掀起的均等运动(mouvement pour la parité)密切相关。法国在经历了二十世纪前后两波女权运动浪潮之后,于世纪末发出“女性掌权”(Femmes aupouvoir)的新呼声,要求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打破男性独揽大权的局面,让女性在各级议会中享有跟男性同样多的席位,从而真正提高女性地位。均等运动的主要推动者之一是法国当代精神分析学家、出版人和女权运动领袖安托瓦内特·福克(Antoinette Fouque,1936-2014)。二〇一五年出版的福克《两性——女性学论集》Il ya deux sexes. Essais deféminologie,首次出版于一九九五年,二〇〇四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和增补)一书,能帮助我们理解和梳理该运动的理论资源与历史发展脉络,从而更好地理解女权运动理论和行动的互补、互证和互动关系。


安托瓦内特·福克

 


普遍主义与差异主义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法国女权运动主流思想是波伏瓦《第二性》所开创的普遍主义/反本质主义。这种学说不赞成强调或讴歌女性特质,认为正是这种对女性特质的强调会让女性沦为男性的附庸并被驱逐出政治生活。如果一味强调两性本质不同,如男性刚健,更有意志力和决断力,而女性阴柔,更情绪化和优柔寡断,那么显然,男性比女性更适合参政议政和行使领导权。反本质主义者认为,跟男性相比,女性并不是本质上的异类,女性的异质性或者说他性完全是由社会建构出来的。波伏瓦那句名言“女性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造就的”(Onne naît pas femme, on le devient),成为“普遍主义/反本质主义”女权者的思想和行动口号。


波伏瓦(来源:sansimera.gr)

 

福克及其领导的“精神分析与政治”小组因旗帜鲜明的“本质主义”立场成为七十年代女权运动中的少数派。福克认为所谓的普遍主义根源于西方传统的一神教,追求“一”必然会抹杀多元性,“一”的背后隐藏着专制与对非“一”的压迫。普遍主义看似中性,实则是单性别的,更准确说是雄性的。比如在语言层面,法语中用“男人”(homme)来表示全体“人类”,在语法中,阳性要高于阴性,甚至在很多阴性名词中只要加入一个阳性名词,整组名词就都变成了阳性;在法律和政治层面,虽然法国大革命打着“自由、平等、博爱”的旗号,但法国女性直到一九四四年才获得选举权,男女同工同酬要到一九七〇年才获得法律承认。因此,一七八九年《人权和公民权宣言》里的“人权”表面看来是普遍性的,实则是雄性的。赞成普遍主义的女性,一旦获得只有男人才能拥有的身份地位和权力,很容易会变成象征秩序中的男性。典型的例子是法语中对女部长的称呼,用 Madame le Ministre 来表示。在这个称呼中,le ministre(部长)维持阳性形式,前面加上Madame(女士)来表示性别。这一情形在一九九八年若斯潘内阁的努力下才得到改变,一份当年的通报规定官方文书中对职业、头衔等名词进行阴性化,Madame la Ministre 的说法得到承认。在福克眼中,当今社会宗教式微,可谓天父已死,而天子当道,世界从父权制转变成子权制(filiarcat),男权统治格局并未发生改变。那些成功上位的“女儿子”(变成儿子的女性)和儿子们一道,参与对女性的压迫。因此,未把差异考虑在内的平等带来的只能是同化和极权化。


1789年《人权和公民权宣言》

 

要打破一元论极权政治,必须首先承认这一基本事实,即:人类是由两性构成的,存在着男女两种不同的性别。两性本质区别在于妊娠这一女性独有体验。从生育出发,福克构建起了她的整个“女性学”理论大厦。  



基于精神分析的女性学


福克的女性主义思想受到精神分析学家艾瑞格瑞(Luce Irigaray)的很大影响。艾瑞格瑞是拉康的学生,曾因对拉康学说的批判而遭到学术圈的排挤。在艾瑞格瑞看来,关于性的话语,自弗洛伊德至拉康,都是以一种男权中心/男根崇拜的视角来进行阐释的:只有一种力比多,即男性力比多。女性身份相对于男性身份而言,是一种被阉割的、消极的、派生的身份。如果男性身份是A,则女性身份是-A。艾瑞格瑞认为女性应该是B,而非-A,男人与女人是两种不同的身体、不同的欲望、不同的认知方式,应该重新肯定女性的性别身份,创造女性主体性别的特殊性(刘岩:《差异之美:伊里加蕾的女性主义理论研究》)

 

福克的女性学研究的正是女性性别的特殊性,而这一特殊性建立在女性独有的妊娠经验上。在男权中心的精神分析学说里,子宫不被视为一个具有积极意义的、能产生象征意义的性器官,而只是一种纯生理学意义上的自然物性。福克提出一种“子宫力比多”或“力比多2”,以建立一种可与男权秩序互补的象征秩序。

 

子宫是人类来到世界的第一个居所,是生命的源头。弗洛伊德在其学说中提出,女性无法摆脱对男性阴茎的艳羡,福克则直言弗洛伊德也许隐藏着男性对女性子宫的嫉妒。与其说女性是被阉割的阴茎,不如说男性是被阉割的子宫。古往今来的“厌女症”,对女性的压迫、盘剥、强奸、屠杀,这种对女性的蔑视和憎恨,均出自男性对女性子宫的嫉妒。在福克看来,女性容易罹患歇斯底里症,根本不在于阴茎阉割情结,而在于子宫压抑,即子宫作为身体的一部分,其积极性并未得到正视,相反,子宫被打上了消极和否定的印记。

 

福克以精神分析学家喜欢用的方式来进行分析——援引古希腊神话。她所使用的典型文本是《俄瑞斯忒亚》的最后一部《欧墨尼得斯》。这部神话的梗概如下:古希腊统帅阿伽门农在率领大军进攻特洛伊时,将女儿伊菲革涅亚杀死献祭给了海神。阿伽门农的妻子克吕泰涅斯特拉为了给女儿报仇,与人通奸,并暗杀了阿伽门农。阿伽门农的幼子俄瑞斯忒斯后来为父报仇杀死了自己的母亲。陷入弑母重罪的俄瑞斯忒斯被复仇女神反复纠缠,到处逃亡。最后智慧女神雅典娜判其无罪,并将复仇女神变成仁慈女神,让她们失去报复的能力。


俄瑞斯忒斯弑母后被复仇女神纠缠(来源:mitografias.com)

 

值得注意的是,雅典娜不是从母亲子宫里出生的,是父亲在母亲生育时吞掉了母亲,代替母亲用头颅生下了她。因此可以理解,雅典娜会做出弑母无罪的裁决。福克认为,这部神话极好地证明了西方文化传统中男性对女性子宫的嫉妒、对女性身份的憎恨。

 

当女性在子宫中孕育胎儿时,她既是主体,又孕育着客体,她是主客体的统一;或者说,主体中包含着他性,主体实现了由我及他的生产,将他者视为亲人而进行关照。承认生育,即承认一种生产的民主,一种利他的伦理范式。而男权主义通过对子宫的否认,割断了人类与生命最初家园的联系,走上一条不育、自私的不归路。现代文明的诸多症结,如环境污染,从广义上说,是对人类子宫——地球的忽视,从狭义上说,环境污染造成母亲羊水和胎盘的污染,影响后代的发育。因此,承认生育,是让人类文明重新连接到生命之源,以一种更有活力、更可持续发展的范式向前推进。


虽然福克一直强调生育在其“女性学”建构中的重要性,但她并没有让女性掉入生育陷阱。在身体自主这件事上,她跟其他各个流派的女性主义者站在同一条战线上。一九七一年,福克和波伏瓦、杜拉斯等三百四十三名妇女一起公开宣称“堕过胎”,以期推动法国实现堕胎合法化。法国国民议会终于在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讨论关于流产的计划法案,时任卫生部部长的西蒙娜·薇依(Simone Veil)据理力争,捍卫流产的合法性,经过二十五个小时的激烈论战,有利于女性的选择权获得了胜利。一九七五年一月十七日,“薇依法案”(Loi Veil)颁布,在怀孕不超过十周的情况下允许自愿流产。从此,堕胎不再被视为违法行为,女性有权决定自己是否生育。


西蒙娜·薇依



平等与均等之争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法国的女性主义者分成两大阵营:平等(égalité)派与均等(parité)派。这两派对应的哲学理念便是上文提及的以波伏瓦《第二性》为代表的普遍主义(或反本质主义)与以安托瓦内特·福克“女性学”为代表的差异主义(或本质主义)。如果说本质主义在七十年代还处于非主流地位,那么到了九十年代,均等运动的发展势如破竹,俨然成为主流思潮。“均等”这个词是在一九八九年十一月欧洲委员会的一次会议上首次出现在官方文件中的,此后逐渐被各非政府组织采纳使用。均等运动的基本诉求是要在政治决策机构中实现男女比例均等。在均等派眼中,平等派所谓的平等是一个理念乌托邦,表面中性,实则是雄性化的。


固然,在平等派的努力下,两性平等取得了极大进步,各类国际和国内官方文件先后颁布,承认女性的身体自主权,承认女性在教育、经济、文化、政治、社会生活各方面享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法]克罗蒂娜·蒙泰伊:《第二性波伏瓦》)。然而,在书面文件和现实生活之间仍存在着巨大鸿沟。社会默认一定程度的女性歧视是合理的,只要歧视的程度保持在一定的“容忍值”(seuil detolérance)范围内即可。福克认为这是一种极不道德和极为反动的态度。她觉得问题的关键在于政策执行缺少强有力的政治意志,而之所以缺乏,原因在于女性掌握极少的政治权力。在九十年代初,法国是两性政治平等最落后的欧洲国家之一,女性议员比例低于6%,而北欧很多国家高于30%。正是这种巨大落差促使法国女性主义者呼吁提高女性从政比例。开展均等运动的目的就在于要让女性掌权,让女性在决策机构占据跟男性同样多的席位。


电影《妇女参政论者》(Suffragette)海报,讲述20世纪初英国女性争取选举权的故事(来源:pukame.com)

 

法国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的罗丝-玛丽·拉格拉弗教授(Rose-Marie Lagrave)在其关于均等运动的论文《奇怪的失败——关于均等的宪法》Une étrange défaite. La loiconstitutionnelle sur la parité, in Politix, vol. 13, n°51, Troisièmetrimestre 2000, pp. 128-131)中曾介绍道:在九十年代平等与均等两大阵营的斗争中,为“平等”摇旗呐喊的主要是一些大学学者和研究员,他们在报刊媒体对均等派口诛笔伐,然而并未采取实际政治行动。反观均等派,各女性主义流派抱团作战,形成强大的政治施压势力,从而改写了政治界的性别生态。两大阵营围绕“普遍主义”“民主”等共和精神关键词展开了激烈争辩。均等派的逻辑为:既然人类是由男女两性组成的,女性是“半边天”,自然应该享有选举出的一半份额。平等派反驳:人类除了性别这一区分范畴,还有阶级、年龄、种族等范畴,那么是否应该严格按照各阶层、各年龄、各种族在人口中的构成比例来确定议员的构成比例?均等派认为女性内在的利他主义,能够帮助各边缘弱势群体获得更多参政议政的机会,从而更好地实现社会公正。平等派反驳:应该区分人的“所是”与“所为”,身为女性这一事实,并不代表她一定在行动上具有利他精神,一定会支持性别平等和社会公义。均等派认为普遍主义本质上就是男权的,而平等派认为应该反对的不是普遍主义,而是普遍主义与男权的捆绑。


新中国发出“妇女能顶半边天”的豪言壮语,大大提升了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来源:搜狐网)

 

最终,均等派大获全胜,取得两项标志性成果:一是成功修宪,二是促使均等法案的颁布。福克自一九八九年开始呼吁修改宪法。法国现行的一九五八年宪法在宣称所有人“无论种族、宗教、信仰”均享有“不可让与的神圣权利”时,没有提及性别,而无论《联合国宪章》还是一九四八年的《世界人权宣言》,都专门提及权利主体不分男女。福克认为,法国宪法没有提及性别,并非一时疏忽,而是法式厌女症的典型象征。必须修改宪法,明确强调女性跟男性享有平等权利,才有可能从象征秩序上根本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一九九九年七月八日法国通过宪法修正案,宪法第三条增补“促进男女平等参与选举委任与担任公职”,第四条补充指出“该原则通过各政党与政治团体的努力加以实现”。


均等法案的颁布可谓一波三折。一九八一年总统选举前夕,右派政府制定了一项法律草案,规定候选人名单中每种性别的人数不得少于20%。这是首次出现性别配额制。后来左派政府将配额提高到25%,但宪法委员会于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宣布该修订案无效。随着整个九十年代均等运动的蓬勃兴起,最终在二〇〇〇年六月六日,法国政府颁布均等法案,规定在大区和市镇(人口多于三千五百名居民)选举中,男女人数必须严格相等,该规定是强制性的,若不遵守,候选人名单不予登记。而在立法选举中,该规定是鼓励性质的,男女候选人数不相等的政党将被处以罚金。


1999年3月8日,法国民众庆祝男女均等原则写入宪法的游行,纸板上的内容为:“为了均等。”

 

在平等派眼中,均等派的胜利根本不是因为她们的学术立场更高明、更先进,而是利用民主选举制固有缺陷的后果。均等派抓住了一九九五年总统大选这一历史机遇,让巴拉迪尔、希拉克、若斯潘三位总统候选人发表对妇女问题的看法。为了讨好女性选民,候选人纷纷表示上任后会加强男女平等。在媒体的强曝光下,在激烈的选举形势面前,候选人往往没有时间深思熟虑,被迫要在短时间内针对女权组织的发问,快速做出表态和承诺,而且承诺就跟拍卖竞价一样,一方更比一方高。经过如此紧锣密鼓的宣传炒作之后,一九九五至一九九六年的民意调查显示,“均等”观深入人心,民众主要持赞成态度。法国成了一个 “均等主义”的国家。



量的均等与质的均等


二〇〇八年以后,法国在推进两性均等的道路上愈行愈远,相继颁布系列法案,规定在经济、高等教育、社会团体等各个领域全面推行均等原则,管理层应做到男女人数均等。应该说,均等派已经实现战斗目标了。然而在福克看来,这只是一种量的均等,严格的一比一的男女比例有时更像是一种恐怖主义的“政治正确”,对提高女性地位、增加女性权益并无实质帮助。很多女候选人当选之后,对女性事务并不关心,她们像男性那样思考与工作,并不试图改变既有的男权中心社会结构,俨然成了福克所说的“女儿子”们。福克举例批评:社会党在一九九四年欧洲议会当选的七名女性当中,没有谁选择加入妇女权益委员会或其他能影响女性事务的委员会。在她看来,这是对女性事业没有实质性帮助的量的均等。她呼吁用真正质的均等来取代表面上量的均等。然而究竟何为质的均等?她只从原则上予以说明,即打破一性霸权,尊重性别差异,互相理解,合作共赢。对于具体目标与措施,她似乎并没有明确主张。如果以她“女性学”的观点来看,女性拥有完全有别于男性的特质,那也就意味着在社会分工时,有些职业和领域可能更适合女性来从事,比如婴幼儿教育、护士等。将职业进行男性化和女性化的区分,如此一来,我们又会回到男权陷阱中去。这也正是平等派对均等派的批判所在,认为这会直接导致女权运动的历史性倒退。


1994年欧洲议会的党派分布、性别比和议长信息(来源:europarl.europa.eu)

 

关于质的均等,成立于二〇一三年的法国政府两性平等高级委员会(HCE)在二〇一四至二〇一七年每年发布的《均等指南:政治、职业、社会责任平等分配法》(HCE官方网站可以查询下载)里都会专辟一节来讨论。在这份指南中,质的均等指的是实现两性非性别化(non genré)角色分配,打破传统的性别角色僵化认知,女性可以担任经济部长,男性也可以去负责家庭事务,从而实现真正的性别平等。很明显,这是在平等派语境下的一种定义,质的均等实际上就是不强调性别差异的平等。由此可见,法国的均等运动虽然发轫于差异主义,最终却走向了普遍主义。

 

纵观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法国的女性主义运动,从波伏瓦的非本质主义到福克的本质主义,从争取平等到争取均等,从争取身体自主权到争取政治决策权,可以说,均等派与平等派殊途同归,斗争的目标都是为了提高女性社会地位,增加女性话语权,让共和国一半的人口获得自由解放。至八十年代末,在平等派的努力斗争下,各项提高女性地位的法律法规相继颁布,但在现实生活中,女性仍然会因为自身性别属性而面临诸多实际困难与障碍。以福克为代表的均等派在此时应运而生,意图通过增加女性议员比例来提高女性政治话语权,从根本上改变女性弱势地位。九十年代轰轰烈烈的均等运动在世纪末结出果实,选举时的性别配额制被写进法律。这种性别保护主义的“积极歧视”(discrimination positive)政策是否合理,时至今日,在法国依然有着持续的争议。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法国女性主义学说和女权主义运动在学术与政治的复杂互动中,让女性逐步摆脱附庸地位,从历史的暗处走出来,获得与男性平等对话的权利。


[法]安托瓦内特 ·福克著,黄荭译:《两性——女性学论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


(本文原题为:《安托瓦内特·福克与法国均等运动》)


*文中图片未标明来源者均系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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