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吴宓自编年谱》,从一九二一年九月起,吴宓在东南大学讲授四门课程,其中“英国小说”一课,“全学年讲读小说四部”:哥尔斯密《威克菲牧师传》、简·奥斯丁《傲慢与偏见》、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和萨克雷《名利场》。到一九二五年,吴宓就任清华国学研究院主任,并在清华西洋文学系任教。他在当年四月十五日的日记中写道:“下午授‘英文小说’(二小时)。书如下:1.Tom Jones。2.Vanity Fair。3.Pride and Prejudice。4.Richard Feverel。5.Old Wives’ Tale。6.Main Street。”这六部书中,两部与一九二一年所授相同,即《名利场》与《傲慢与偏见》,所不同者,为菲尔丁《汤姆·琼斯》、乔治·梅瑞狄斯《理查·弗维莱尔的苦难》(The Ordeal of Richard Feverel)、阿诺德·本涅特《老妇谭》和辛克莱·刘易斯《大街》。前五部均是英国小说,唯有《大街》为美国小说。据此可知,至迟在一九二五年,吴宓已读过《大街》,并对其甚为推崇,将这部五年前才出版的小说视同名作,选入课程,供学生研读。 《大街》初版于一九二〇年十月,吴宓批识的这册《大街》为一九二二年十一月第三十一次重印本。这意味着,吴宓一定是在一九二二年十一月至一九二五年四月期间批阅此书的。从常情推断,当在一九二三年或一九二四年。
"Main Street"——the american "Madame
Bovary". Difference between the American & the French Novel:
Chiefly, the Moral point of view, the total & sane view of life VS Ruthless
realism. A more general picture of society VS strict & artistic treatment
of a single episode or idea. Cf. George Eliot's "Middlemarch".
"Main Street"——the modern "Don
Quixote".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Ideal ( Carol Milford) & the
Real (Gopher Prairie). Dr. Kennicott=Sancho Panza. The disillusion is not
complete, and therefore not disheartening (See p.451, π.4)
"Main Street" signifies American Provincialism (cf.
"Middlemarch") and other typical American traits. The Merits
and Defects of the American people shown. (Puritanism + Frontier spirit).
Representative of an entire great Modern nation. Truths of its descriptions.
In a way Carol Kennicott illustrates the life of every man &
woman. "Main Street", a lyric poem in prose.(Cf. "The
Old Wives' Tale") The career & experience of an aspiring idealist.
A suggested Chinese parallel. Personal opinions & comments:
Difference between chinese girl students and Carol Kennicott, due to (1)
Tradition & customs (2) national character.
The political & social opinions in "Main Street"——not
seriously maintained: the point view of Human nature & character. Contrast
"The Patrician". Carol represents the liberal, a little radically
inclined.
附参考译文——
《大街》——美国版的《包法利夫人》。美国小说与法国小说之差异:主要在道德视点方面,完整、健全的生命观 VS 无情的写实主义。更普遍的社会图景 VS 对单一情节或观念做严格的、艺术化的处理。参乔治·爱略特的《米德尔马契》。 《大街》——现代版的《堂吉诃德》。理想(卡罗尔·米尔福德)与现实(格佛草原镇)之间的冲突。肯尼科特医生=桑丘·潘沙。理想并非完全破灭,因而并未心灰气沮(见第451页第四段——按,即《大街》结尾倒数第二段)。 《大街》着重写了美国人的村气固陋以及其他典型的美国式特征。美国人的长处和短处均得以呈现(清教主义与边疆精神)。整个伟大的现代国家的典型。其描述的真实性种种。 在某种意义上,卡罗尔·肯尼科特这个形象展现了每个男人和女人的生命。《大街》,是散文写就的抒情诗(参《老妇谭》)。一位有抱负的理想主义者的事业与经历。 想到一个可与中国对照的地方。个人观点与评价:中国的女学生与卡罗尔·肯尼科特之间的区别,(1)由传统与习俗差异所导致;(2)由国民性差异所导致。 《大街》中的政治观点与社会观点——并未正儿八经地加以表述:人性的、性格的视角。对比《贵族》(按,指高尔斯华绥的长篇小说,出版于一九一一年)一书。卡罗尔代表自由主义者,不过略有偏颇。 我们看到,对《大街》吴宓首先从比较文学的视角加以观察,一是将它与《包法利夫人》相提并论,这是因为二者都写了爱幻想的女性在乡下生活中的苦闷,但吴宓也指出它们在道德观念和艺术手法上存在差异;二是将其与《堂吉诃德》相提并论,这是因为二者都写了有理想主义倾向的主人公在现实中受挫的故事,吴宓将卡罗尔比作堂吉诃德,是别具只眼的,可将肯尼科特医生等同于桑丘·潘沙,则似乎不是很有说服力,因为肯尼科特医生在书中完全不是一个喜剧角色。
美国人以重实际而轻理想之故,又以实行民主政治,注重平等之故,其弊则凡百设施,均带商业性质。纯粹之学者,不受尊礼,出众之天才,时受裁抑。而美国人之性行,又不免(一)识见狭隘(Provincial)与(二)行事拘囿(Conventional),以同乎流俗,合乎污世为方针;(三)注重物质(Materialistic)而与精神隔膜——即其著书立说,亦不免此病;(四)视职业过重,教育亦职业化,不求综合一贯之人生观,只设职业指导,成功要术;(五)于金钱,多积货财,贪墨无厌;(五)耽安逸,尚奢侈(Comfort and Luxury);(六)日夕劳忙活动而不休息,于是无思想之暇时(Leisure),无精神之幸福;(七)但言方法而不问目的,推之则为但事积聚而不能享用,但计数量而不问品质,但务宣传而不思改良。以上皆美国人性行之最显著者。又注重标准齐一,故通国到处皆然。Main Street一书,描摹最佳。全美国皆Main Street也。或曰,清华园亦Main Street,不特‘北院’一隅而已。此虽谑言,而清华大多数毕业生及学生,其性行恐不免有如以上所言者。……
值得注意的是,吴宓历数“美国人性行之最显著者”,提到的第一条即“识见狭隘”(Provincial),这与他在《大街》题识中着意指出的 Provincialism 是一致的。后面更直截了当地揭出《大街》一书,认为这部小说对美国国民性“描摹最佳”。《大街》出版后风行一时,Main Street 一词亦作为流行语被收入各类辞书。陆谷孙主编的《英汉大词典》对该词释义第三项谓:“以狭隘乡土观念和实利主义为特征的地方(或环境)。”(第二版第1159页)吴宓说“全美国皆 Main Street 也。或曰,清华园亦 Main Street”,用的正是这一义项。
辛克莱·刘易斯童年时期位于索克镇的家(来源:nytimes.com) 一九三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吴宓主编的天津《大公报·文学副刊》发表一文,题为《获得一九三〇年诺贝尔文学奖金之美国小说家辛克莱路易斯》。虽未署名,但稍籀绎,即可知其必为吴宓所撰(沈卫威先生曾在《〈大公报·文学副刊〉与新文学姻缘》一文中指出:“事实上,在副刊的文章中,前期不署名多是吴宓本人的......”)。或许有人会提出疑问,此际吴宓正在英国游学,何以会在国内发表文字?事实上,与此文在同一版面刊出的,正是署名吴宓的《欧游杂诗·牛津雪莱像及遗物三首》。据《吴宓日记》,吴宓当年十月十一日抵牛津,此后待了三个月。吴宓参观牛津古迹,瞻雪莱像,赋诗并加详细长注,定稿想来在十月下旬至十一月初。而辛克莱·刘易斯获奖在十一月三日,吴宓自有时间写出述评文章,与其咏雪莱诗一起,寄回国内刊布。这篇论辛克莱·刘易斯的文字向无研究者引及,下面录与《大街》相关的两段如下: 路易斯氏自发表其杰作《大街》(Main Street)后,享大名文坛者迄今恰十年,而春秋方盛,名著迭出,为写实派之巨擘。其所作书,多写他人之所未写,写世人之所不能写,新辟蹊径。而对于一般美国之思想生活,描写尤彻底。美国作家之得诺贝尔奖金者尚未有人,而以路氏首开记录,夫谁曰不宜。 .....至一九二〇年而其杰作《大街》(Main Street)出,立刻风行全国。销行之广,再版之速,为作者所梦想不到。美国人几于人手一编。凡识字之徒,莫不娓娓谈《大街》也。此书以一医生之妻 Carol 及其夫 Will Kennicott 为主角。以 Gopher Prairie 一地为背境,描写美国西中部乡镇生活之狭陋。其地惟有一“大街”,容一福特摩托车(按,此处之摩托车即 motor,指汽车)过。处此镇者,蠕蠕然活动于此街。其思想之平凡,见识之浅陋,趣味之狭小,在旁人视之,到处可鄙可笑。而彼等乃麻木无知,无从启发。Carol 在女学生年代,本有提倡文艺改良社会之心志,乃嫁此医生后,意志逐一销磨,碌碌一生,事夫育儿以终。周遭庸俗之空气,将人包围,不能摆脱。盖此镇上非无头脑较敏锐之人,惟头脑敏锐,则与庸俗格格不相入,感到无限痛苦。必与庸俗者同化为庸俗、与麻木者同化为麻木,销声匿迹而后可也。作此书者之意,以为此“大街”之长乃不可以道里计;引而长之,可通达美国全境。美国到处有此“大街”,此“大街”之文化实代表美国最普遍之文化。福特摩托车,德律风,柯达克,留声机,电影,沙发,马克·吐温全集,一般之美国文明,除此以外,所余无几。哀哉。故路氏于此书中不特对于美国乡镇之 provincialism 尽其冷嘲热讽之能事,实对于美国现代文化深致不满,具有提高之之热诚焉。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街景(来源:wikimedia.org)
文中有二处与吴宓以往观念吻合:“美国到处有此‘大街’,此‘大街’之文化实代表美国最普遍之文化”,即《由个人经验评清华教育之得失》中所谓“全美国皆 Main Street 也”。“美国乡镇之 provincialism”,则与吴宓手批《大街》题识中所谓 American Provincialism 及《由个人经验评清华教育之得失》中所谓“识见狭隘”(Provincial)同。 吴宓在此文中对辛克莱·刘易斯作品做一总评,谓:“通观路易斯之小说,其最高本领在讽刺。但其书主要之宗旨则不在讽刺个人,而在讽刺包围此个人之社会的势力。”这一判断是准确的。在我读过的《大街》论评中,以卡尔·范·多伦(Carl Van Doren)所写最警辟深刻,他说:“卡罗尔·肯尼科特,与格佛草原镇之无端丑陋、古板拘执而又沾沾自喜相抗争,虽终不得不屈服,然实不失为一女豪杰。她的不满,不是自寻烦恼,而是卓然品质。格佛草原镇才是那反面人物。”(The American Novel:1789-1939. NewYork:Macmillan, 1940, p.305) 关于辛克莱·刘易斯的艺术特色,吴宓写道:“......路易斯虽是一小说家,但彼不过偶用小说之工具,借小说之形式以发表其见解言论。其小说严格言之,不是小说,但是有具体例证之讽世论文而已。......其书无有故事,无有情节,无有结构,但为一大堆琐碎平凡之事情连串而成。此即所谓新写真主义(New Realism)之作风。路易斯文笔平庸,以之比英国现代小说家如 Virginia Woolf,则文笔之细致,命意之深远,不逮远甚。但其描写,几于照相写真一般精确,细小猥琐,莫不惟妙惟肖。亦属难能可佩。以平庸粗率绝不出色之文笔,写平庸粗率绝不出色之人物及其生活,关于此点,彼确能代表美国及美国作家。其得诺贝尔奖金宜也。”
左下:获诺贝尔文学奖后的辛克莱·刘易斯,1930年;右上:参与阿尔弗雷德·诺贝尔(Alfred Nobel)诞辰一百周年纪念活动的四位诺贝尔奖得主,从左至右分别为:辛克莱·刘易斯(Sinclair Lewis)、弗兰克·凯洛格(Frank B. Kellogg)、阿尔伯特·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欧文·朗缪尔(Irving Langmuir),1933年(来源:wikimedi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