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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会议简报第十期
Original
民法学研究会
中国民商法律网
2021-03-09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协办单位: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
2019
年
10
月
19
日
一、开幕式
主持人:
陈小君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法治研究院名誉院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致辞人:
江 涌 苏州大学党委书记
李玉生 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继业 江苏省法学会会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
王利明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持人陈小君(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法治研究院名誉院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开幕式现在开始,下面我们有请苏州大学党委书记江涌致辞,大家欢迎!
致辞人江涌(苏州大学党委书记):
尊敬的王会长、周主席、各位专家、各位代表,大家上午好!
在举国上下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喜庆时刻,在我们全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时刻,我们“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今天在这里隆重举行,我觉得这是民法学研究会给予苏州大学的信任和鼓励。
应该说,这个会议安排在这里,时间、节点掌握得非常好,这个季节也是我们苏州最美的时节。
大家可以在这里真正感受到什么叫秋高气爽,什么叫丹桂飘香。
会场外面都洋溢浓浓的桂花香,香气袭人,我想大家也真正感受到什么叫心旷神怡。
同时,我觉得更重要的是,这次年会办在这非常正确的一个方面就是,34年以后,我们的会议又再次回归苏州,回归苏州大学。
我听我们方新军院长说,34年前,民法学研究会的第一次会议就是在苏州大学举行,这次我们也是经过多方努力,得到我们研究会领导和同仁的大力支持,把它又放在苏州大学。
这是对我们的信任和鼓励,我们一定要把它办好,服务好。
同时,这次会议我觉得主题非常好,我们这次主要围绕着“民法典编纂中的疑难问题”开展交流研讨。
民法典编纂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各种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侵犯。
我觉得这是我们的基本原则。
这一点与我们目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是一致的。
习总书记讲过,什么叫“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我们民法典的编纂跟这个是完全契合的。
所以,这次会议放在苏州,由我们苏大来承办,我觉得是非常好的。
在这里,衷心地感谢我们研究会的领导、同仁对苏州大学的信任——把会议放在我们这里。
同时,借此机会代表苏州大学对参会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百忙当中莅会表示诚挚的欢迎,对各位领导多年以来对苏州大学的建设发展,特别是对于我们王健法学院和法学学科的建设发展给予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借此机会,我简要地跟大家汇报一下苏州大学的情况:
苏州大学原来是国家211工程首批入选的高校之一,进入新世纪以来,也是国家2011计划学校,现在是教育部和江苏省政府共建的国家双一流高校,也是我们国家17所试点学院高校之一,也是教育部开展的全国重点高校从事研究生培养改革的14所试点高校之一。
学校学科门类非常齐全,除了军事学没有以外,十二类学科均有,是一所真正意义上的综合性大学。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许多方面均取得一定成绩,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学校的各项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特别是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许多方面,均取得一定成绩。
在一些重点的学科领域,在一些重要的综合性的排行榜上,苏州大学都有一些不俗的表现。
比如说现在大家比较认可的国际、国内著名的十大排行榜上,苏州大学的综合排名在国内高校排第18位,全球高校在288位。
当然,实事求是地,我们认为苏州大学还要继续努力。
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内外建设,争取能够名副其实,在学科方面能取得比较大的发展。
苏州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
东吴大学在中国的高等教育史上有特殊的教育地位,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并且授予硕士学位的大学。
在不久前的南京大屠杀纪念馆“东京审判”展览中,我们邀请了一位全程参加远东国际审判的当时见证者,也就是我们东吴大学的校友,今天仍健在的98岁高龄的高文彬先生。
当年,就是他发现了在南京大屠杀当中开展“杀人比赛”的两个日军的少尉,专门把他们从日本揪出进行审判。
当时,这两个人已经退役回到家乡隐姓埋名,甚至做起了小生意,就是高文彬先生报告国民政府,把他们缉拿归案,最终送上断头台。
同时,东吴大学也是最早在我国开展法学教学的。
1915年就开始法学教育,是中国最早开展英美法学教育的高校,从这里走出了中国第一位海牙国际法院法官王宠惠、近代中国第一位世界级的法理学家吴经熊、近代中国最杰出的法律教育家盛振为、东京审判首席检察官向哲浚、新中国第一位国际大法官倪征燠、香港最高法院首位首席华人大法官杨铁梁等众多法学名宿,时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美誉。
1982年恢复建设苏州大学法学院,经过近40年的发展,法学学科建成了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法学学科为江苏省品牌专业、江苏省一级重点学科和江苏省序列重点学科。
我们秉承“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校训精神,以培养卓越的法治人才为己任,为中国的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今天,各位法学大家齐聚苏州,围绕“民法典编纂中的疑难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我相信,在与会领导、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年会一定能够取得丰硕的成果,为中国民法学研究作出卓越的贡献!
借此机会,也恳请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进一步关心、帮助苏州大学,特别是民法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我们更多的指导,帮助我们进一步把工作做得更好!
在此,也希望大家在会议之余的百忙当中,到附近走一走、看一看东山这个好地方,感受一下苏州的山水之美。
最后,预祝本次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祝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
主持人 :
谢谢江涌书记,也祝福苏大!
下面有请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李玉生副院长致辞。
大家欢迎!
致辞人李玉生 (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
在全国人民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之后不久,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在我们江苏美丽的古城苏州召开。
这不仅是江苏法学界、法律界的荣幸,也为江苏的同志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
在此,我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向年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向前来参会的各位专家、学者,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借此机会,我也介绍一下我们江苏法院和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的简要情况:
我们江苏法院系统共有123个法院,其中中级法院13个,海事法院1个,基层法院108个,基层法院派出人民法庭301个。
我省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的知识产权法庭2个,环境资源法庭1个。
全省法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共计18570人,实际在编16473人,现有员额法官,到今年为止一共是6857人,占中央政法编制总数的36.92%。
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165962件,仅次于广东法院,同比增长6.31%。
其中,新收1832286件,同比增长8.47%;
审执结1862204件,同比增长9.25%;
法官人均结案270件。
今年1-9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836891件,同比增长4.23%,增幅在下降。
其中新收1554989件,位居全国第三位,同比增长8.61%;
审执结1364061件,同比增长2.36%;
法官人均结案199件。
在全省法院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总体呈现案件“总量仍处高位、收案增幅放缓”的运行态势。
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我省民事案件的情况。
2018年,全省法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898058件,同比增长5.12%。
其中民间借贷、离婚、买卖合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金融借款合同、劳动争议、物业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十类案件最多,案件总量666923件,占74.26%。
也就是说,民事一审案件的将近3/4都是这十大类案件,特别是民间借贷、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案件继续呈现上升势头。
今年1-9月,全省法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740584件,同比增长3.85%,增幅回落。
从上述前十位案件类型看,依然呈现半数增长、半数减少的趋势:
一是,近年来一直居首位的民间借贷案件,截止9月份收案141271件,同比减少4.32%,今年首次出现负增长。
因为“扫黑除恶”专项整治里,发现很多黑恶势力利用民间借贷形式搞“套路贷”、“虚假诉讼”。
我们正在进行专项整治。
所以,民间借贷案件比例开始下降。
二是,离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房屋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案件收案数分别为72251件、64543件、27238件、26498件,同比分别减少4.91%、8.09%、8.41%、12.13%,数量继续下降。
三是,另外五类案件,买卖、金融借款、租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增幅均超过10%,再次上升。
其中,建设工程合同和买卖合同案件增幅尤为突出,分别为22.04%、18.86%。
我们估计,与房地产政策调控、经济形势的发展有一定的关系。
对此,我们认为,需要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加以应对,特别是需要民法学界的理论指导和规则支撑。
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依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目前有168位理事成员,会员已覆盖省内各政法机关、高校、律师、企业法务等各单位。
近年来,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在江苏省法学会的正确指导和广大民法学专家学者与法律实务界人士积极参与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民法理论与实务的前沿问题开展研究。
特别是,依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平台,利用丰富的司法实务案例,联合各会员单位开展重大课题调研活动,既推动了民事司法实务工作,又增强了理论成果的实践性。
近年来,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举办的年会议题都是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发展大局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例如,2017年年会以“房地产审判疑难问题和民法典编纂疑难问题”为主题,2018年年会以“‘互联网+’时代民事权益保护研究和民事公益诉讼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
今年,我省民法年会是下周五于扬州召开,将以“民事司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
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已经成为联系省内民法学界、法律实务界的重要平台。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引领着我国民法学研究的时代潮流和发展方向,在推动立法完善、服务法治实践、培养优秀法律人才、促进学术交流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在开展学术研究、健全机制建设等各方面,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尤其是,作为中央确定的民法典编纂工作的主要参与单位,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在民法典编纂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目前,民法典分编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这其中凝结了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的集体智慧和辛勤汗水。
本次年会继续以“民法典各分编编纂中的疑难问题”为题,全国民法学界群贤毕至,将对民法典分编草案中存在的理论和实务问题开展高层次研讨和交流,为民法典草案的完善提出专家建议。
明年,这部举世瞩目的民法典即将问世,本次年会将是推动民法典编纂出台的一次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学术盛会,也是江苏法院系统和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一次开拓视野、学习提高的难得机会。
我们一定珍惜机会,虚心请教,加强交流,为进一步推动和繁荣江苏审判和民法学研究事业积累经验。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江苏法治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江苏作为诉讼案件大省和法治建设的先行区,在实践中也积累了许多富有江苏特点的经验,可以为民法学研究提供丰富的样本和素材。
江苏也是法学研究大省,省内高校云集,人才辈出,理论研究成果丰硕。
我们衷心地希望能够加强与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的交流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实践中的难题,从江苏的司法实践中提炼问题、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上升为指导实践的理论,提炼解决中国问题的规则,实现法律制度供给与执法司法实践的有效对接。
同时,也希望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加强对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指导,将好的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传授给我们,促进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更好地发挥服务地方法治发展,联系理论与实务,培养法治人才的作用,推动江苏民法学理论研究、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的长足进步。
希望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对江苏法院和民法学研究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推动江苏审判工作和民法学研究更好、更快地发展。
最后,衷心祝愿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来宾在有“人间天堂”美誉的苏州度过美好的时光,收获更多的交流成果,为推进民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为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的诞生做出更大的贡献!
预祝本次年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玉生会长!
下面我们有请江苏省法学会会长、江苏省政协周继业副主席致辞,大家欢迎!
致辞人周继业(江苏省法学会会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
尊敬的王利明会长、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
在这收获的季节里,我们非常高兴地迎来了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
在此,我谨代表江苏省法学会对年会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江苏法学研究工作的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江苏辖江临海,扼淮控湖,面积10.72万平方公里,全省共有13个设区市,96个县(市、区),常住人口8050.7万人,是我国的经济大省、科教大省、开放大省、文化大省。
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推动“六个高质量”,奋力冲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取得新进步。
“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迈出新步伐,以占全国1.1%的国土面积、5.8%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1/10左右的经济总量。
2018年,全省GDP总量突破9万亿元,达到92595.4亿元,人均GDP达115168元。
今年上半年,全省GDP同比增长6.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7%,与经济增长基本保持同步。
1—8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6%,经济运行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
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法治是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到江苏的实践之中,持续推进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日益享受着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的成果。
2018年,全省公众安全感提高到97.6%,法治建设满意度提高到97.5%,法治正在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法治正在内化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的有机内容和有力保障。
江苏省法学会系统在中国法学会的关心指导下,在省委和省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主动融入中心大局工作,在繁荣法学研究、参与地方立法、开展法治宣传、推进法律服务、培养法学人才、加强组织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推进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中国法学会作为研究民法典等重大立法事项的责任单位之一,使命光荣,任务艰巨。
近年来,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在王利明会长的带领下,团结全国民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和青年才俊,致力于中国民法学理论与实践的重大性、全局性、专业性、前瞻性问题硏究,特别是在民法典编纂启动以来,取得了大量重要成果,许多已经转化为民法典立法,为我国制定民法典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次民法学年会在江苏举行,充分体现了中国法学会对江苏法学研究工作的关心和厚爱,也为我们学习民法典各分编编纂中的疑难问题、前沿学术动向、最新理论成果提供了难得机遇。
我们将充分学习、借鉴这次会议的成果,用以指导我们的工作,不断推动江苏法学研究事业的创新、发展!
同时,也希望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多到江苏指导工作,促进我省民法学研究工作迈上新台阶!
最后,预祝本次年会圆满成功!
也祝各位领导和专家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谢谢!
主持人:
谢谢周会长!
下面,我们有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致辞。
致辞人 王利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尊敬的周继业会长、江涌书记、李玉生会长、黄薇主任、马俊驹老师、郭明瑞老师,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美丽的苏州召开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研究会对各位远道而来的与会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感谢!
对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方新军院长及各位老师同学为筹备本次会议所付出的辛勤劳动,给予的经费支持以及热情款待,表示衷心的感谢!
苏州这个地方,我觉得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这个“乡愁”是什么?
1985年初,我们在这里召开了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大会,当时,我是陪着佟柔老师到这里,参与筹备会议工作。
所以,苏州,是我们民法学会的出生地,是我们学会的故乡,“乡愁”、“记得住乡愁”是一个很好的概括,这里是一个值得我们记住的地方!
前不久,我们敬爱的名誉会长王家福教授不幸去世了,这是我们民法学界和整个法律界的巨大损失。
王家福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他和佟柔老师、谢怀栻老师、江平老师等老一辈法学家一起为新中国民法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家福老师的一生是为法治事业奋斗的一生,是为民法事业奉献的一生。
由于对中国法治作出了重大贡献,家福老师被国家授予“改革先锋”称号。
为了表达我们对家福老师的崇敬和怀念,本次年会还专门设置了向王家福教授追思致敬的征文环节,并且在网上发表,收到了学界很多追思文章。
研究会秘书处也分期将大家的追思文章在中国民商法律网等多家网站上进行了刊发,这次还编辑纪念文集发放与会人员,以告慰家福老师在天之灵,感谢家福老师为我国法治事业、民法事业发展所作出的不朽贡献!
本次年会的主题聚焦民法典。
“聚万众智慧,成伟大法典”。
我们的民法典应当是一部立足于中国国情,展示我们依法治国新形象和法治文明新高度,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经验,有效回应中国现实问题,反映改革成果,推进并引领改革进程的民法典。
我们的民法典应当是一部彰显21世纪的时代特征,回应现代网络通讯技术、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工程技术等高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需求的民法典;
我们的民法典应当是一部体现时代精神、尊重人、保护人、关爱人的具有人文精神的民法典。
中国的民法典可以说,是改革开放40多年经验的总结,既是亿万人民群众意愿的体现,也是广大民法学者学术智慧的结晶。
现在,民法典的编纂已经进入最后冲刺阶段,需要民法学界积极参与,积极献言献策、贡献智慧。
编纂好一部高质量的民法典,可以说是我们每一个民法学人学术的初心,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使命,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民法梦。
绝大多数民法学者都对这部法典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不论这些意见是否被采纳,都对民法典的编纂作出了贡献。
为了配合民法典的制定,研究会已经组织了一百多场小型研讨会,侧重于为年轻学者提供献言献策的机会,侧重不同法学学科的交流沟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次年会,四百多名与会代表为了中国的民法学事业,为了中国民法典的编纂,相聚一堂,相互切磋,碰撞思想的火花。
我们举办年会的宗旨和目的就是要搭建让大家共同参与民法典编纂、积极为民法典编纂献言献策的良好平台。
民法典明年三月即将颁布,可以说,民法典的发布将为我们民法学的繁荣和发展提供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个民法学的时代即将到来。
在民法典颁布之后,摆在我们面前的另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该如何正确解释民法”。
大家都知道,“法无解释不得适用”。
在民法典颁布后,我们民法学的研究重心也要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我们都要承担起运用科学解释方法解释民法典的重任,使我们的法典能够在实践中得到准确适用,有效地指导社会生活。
现在,民法学研究会在考虑民法典颁布之后对民法典的评注工作,我觉得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希望我们广大的民法学者积极参与到民法典评注工作中来。
在民法典颁布后,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民法学内容和体系,真正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学理论体系。
在改革开放的40多年进程中,我国的民法学研究在比较、借鉴、吸收的过程中已经初步形成了自身的理论体系,但是还很不完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丰富,我们需要广泛的借鉴比较法的经验。
但是,我们更应当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以本土实践为基础,立足中国,放眼世界,把握好吸收、借鉴与解决本土问题之间的关系。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
中国正日益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央。
但是,就我们的民法学而言,必须要承认,现在吸收别人的多,输出的少,尤其是对世界民法文化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学术成果寥寥无几,在世界民法学研究中的话语权,依然十分薄弱。
这些和我们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是不太相称的。
所以,我们今后还需要努力提升中国民法学研究的世界地位,为世界民法文化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要努力讲好中国的民法故事,贡献和传播中国民法的智慧,这也是我们将来应当承担的一项重要任务。
无论是理论创新,还是观点创新,都离不开良好的学风。
“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在佟柔老师、王家福老师等老一辈学者的努力下,研究会形成了浓厚的“团结、包容、和谐”的气氛,这也是研究会宝贵的优良传统。
孔子说“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我觉得这句话在佟柔老师、王家福老师、江平老师身上体现得非常鲜明,他们都是谦谦君子,为我们做人做事树立了楷模。
“君子之争,必也射乎”,我一直认为,学术争论是学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没有争论,学术就无法繁荣。
但是,我们的争论一定要体现君子之风,真正像一个“谦谦君子”那样,决不能“扣帽子、打棍子”,否则就败坏了学术风气。
民法是最讲平等的,民法学者最需要,也最能够体现包容、平等、尊重他人的风格和学术品格。
我觉得,这是我们民法学者最应当体现出来的特点。
尤其是老一辈的学者,为我们树立了这么好的榜样,所以,我们一定要秉承老一辈学者良好的作风,通过平等、理性的争论对话,来推进我们民法学科事业的发展。
一年一度的民法学年会是我国从事民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的法律工作者们相聚的盛会,是大家相互交流、相互探讨、互相切磋的良好平台。
我们的民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广大民法学人的平台,是一起推动中国民法学发展的平台,是推动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学术交流的平台,是培养新一代民法学人才的平台,是提供理论界与实务界良性互动的平台,也是为国家立法和司法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意见的平台。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将民法学研究会的平台搭建得更好。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庆祝伟大祖国七十年华诞之际,希望民法学研究会的全体同仁继续努力、团结友爱、共同奋斗,为中国的民法学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预祝本次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王利明会长!
在这里,我们的大会要特别向王家福老师,向中国民法学杰出的一批前辈致敬!
再次谢谢大家!
开幕式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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