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 |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老系主任谷春德教授
谷春德,男,汉族,黑龙江省汤原县人,1931年11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共党员,法学教育家,人权理论专家,曾任人大法律系系主任。
圆了大学梦
1954年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经济建设,我觉得自己的文化水平和理论水平还比较低,很难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所以我急切盼望上大学。我当时担任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工会主席和监察室副主任还兼任省监委会通讯员,其中湖南省邮电管理局监察室副主任这个职务还是当时中央人民政府邮电部长朱学范任命的。平时工作之余,我就注意学习。我阅读了《列宁文选》、《列宁主义问题》、《苏联伟大卫国战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卓娅和舒拉的故事》、《我的大学》等书籍,以及《列宁在十月》、《列宁在1918》、《斯大林格勒大血战》、《攻克柏林》等影片,受益匪浅。保尔的英雄事迹和奋斗精神深深地感染和激励了我,我暗下决心要像保尔那样生活、奋斗,绝不碌碌无为,要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共产主义事业。
1954年8月的一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中国人民大学来长沙招生的消息。中国人民大学是我们党创办的第一所社会主义新型大学,我一直非常仰慕和向往,所以经组织批准,我就毅然报了名,参加了笔试和面试。由于事前我没做任何准备和复习,考试成绩并不十分理想,所以我就没有把录取的事放在心上,照样主持省管理局的监察工作会议。有一天我的一个同事到湘雅医院看病(当时中国人民大学的考场就在此地)他回来告诉我,“你已经被录取了,名单上有你的名字!”听说此事后,非常高兴和激动,上大学的梦想终于实现了。我当时猜想所以能被录取,可能与我当时做监察工作有点关系,因为法律系就是培养司法干部和监察干部的,就是培养“红色法学家”的。
系统研读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
初登人大法学讲台
1958年我毕业了,本来我填报志愿要去新疆,青海,黑龙江等边远地区工作,但系里最后决定让我留校当教师,分配到国家与法权理论教研室,当时教研室主任是吴玉璞同志(他是一位可尊可敬的抗日时期的老干部)。这样我就登上了人大法学讲台,给本科生和研究生讲授马列经典著作、“国家与法权理论”和“世界国家与法权学说史”。1959年根据党中央“反修”的精神,组织上派我和我们教研室的另一位老师连铜炯到北大法律系同该系教师沈宗灵、芮沐、龚祥瑞、张宏生、刘升平等一起搜集整理修正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国家与法权观点材料,足足干了三个多月,最后,我与连铜炯合编了《资产阶级国家与法权主要观点》一书,铅印后成了校内用书。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农村形势发生了极大变化。为了调查了解农村政法工作的发展变化情况,司法部组织了调查组,吸收政法院系的教师参加,我与我系教师陈一云、李景森等都参加了,我和陈一云被分配到东北组,赴黑龙江和辽宁省的农村做调查,历时三个多月。回校后,我们根据调查的材料,编写了《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课程教材。
1961年在中央强调“读书”的号召下,我与孙国华、连铜炯创设了“世界国家与法权学说史”课,并给研究生讲授。孙国华讲授古代部分,我讲近代部分,连铜炯讲现代部分。1962年我被任命为国家与法权理论教研室副主任,1963年被定为讲师。1962年我发表了第一篇学术论文:《拉斯基改良主义国家学说的反马克思主义实质》,并指导研究生陈嘉滨进行有关拉斯基国家学说的研究与写作。
老实说,这个时期教学任务和科研活动甚少,主要是搞政治运动,什么“反右倾”、“教检”、“四清”、“整社”等等我都参加了。
1966年,我卷进“文革”风云,受到冲击。1969年下放到房山东方红炼油厂参加劳动,1969年底被下放到人大在江西余江建立的“五七”干校劳动锻炼,1971年人大撤销,我被分配到中共北京市委工作,先在宣传部,后在研究室,任综合处副处长、党支部委员。
这时恢复和重建法律系的任务很重,条件很差,困难很大,图书资料和教师队伍奇缺。尽管如此,大家的干劲还是很足的,迎着困难上,团结奋斗。我的前任李焕昌同志、高铭喧同志都为恢复和重建法律系日夜操劳,做出了贡献。1983年至1990年我参与和主持法律系工作期间,就是在他们工作的基础上,各项工作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人大法律系35周年时谷春德(右一)与法律系老主任
朱世英、杨化南等合影
在教学工作方面,我系进行了教学改革,调整教学计划,增开了选修课;扩大了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名额;经国家教委批准设立知识产权教育与研究中心,每年招收30名双学位生;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10个硕士点并配备20余名导师,设立5个博士学位授予点并配备7名博士生导师,开始招收博士生。第一批博士生导师有高铭暄,佟柔,孙国华、许崇德、王作富;举办了高级法官培训班,每年培训50余名高级法官;建立了物证鉴定中心,开展了物证鉴定工作;举办了助教进修班,及民法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学习班,培训法学教师;支援深圳大学法律系办学,派李泽沛担任该系主任;支援汕头大学法律系办学,派林榕年担任该系主任;支援人大二分校办学,派许崇德担任该校校长;支援北京人文函大办学,派杨大文担任该校法律系主任;承担了人大一、二分校,北京人文函大、法院业大、检察官学院、深大、汕大等院校全部法学法律教学任务。
在科研和教材建设方面,我系各教研室教师编辑出版了一批教材和专著,在主要报刊上发表了一批学术论文,有些教材和专著获得国家教委和北京市的嘉奖;我系多位教师参与了司法部教材编辑部工作,主编或撰写“刑法”、“民法”、“婚姻法”、“宪法”、“法学基础理论、”“西方法律思想史”等一批教材。
在职称评定和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我系进行了三次职称评定工作,解决了20余名教师职称晋升问题,教师队伍建设也取得了较大成绩,增加了30余名青年教师,派出20余名教师出国做访问学者和进修,他们的外语水平和学术水平有明显提高。
1985年人大法律系与香港树仁学院建立联系时合影
右起第二:谷春德教授
1986年5月谷春德(左二)访问香港树仁学院时
与校监胡鸿烈大律师合影
1987年3月30日,谷春德教授(左一)与日本学者在一起
1987年谷春德(左一)、高铭暄教授接受香港学者赠书
在外事工作方面,1985年我在深圳会见香港树仁学院钟期荣博士,会谈两校学术交流事宜,1986年我与高铭暄等访问香港树仁学院正式建立两校合作关系。1987年与日本立命馆大学建立了校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每年派出教师赴该校讲学并进行学术交流,同时也邀请对方学者来我校访问、讲学等学术交流;扩大了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杜克大学的校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另外这期间我们还接待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的学者的来访;1990年还成功地举办了美国法暑期讲习班,来自全国法律院系的50余名青年学者参加学习。作为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委员,1987年我出席了在美国迈阿密城举行的中美法学教育交流会议,会后访问了哈佛、斯坦福、哥伦比亚,纽约、杜克等八所著名法学院。1988年至1990年我随高级法官培训中心代表团先后访问了美国,日本、印度、泰国,调查了解这些国家的司法制度、法官培训、律师工作、法学教育等情况,获得较多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1989年谷春德教授(左一)随最高法院法官培训中心考察团访问印度
其次关于法学概论。法学概论是我的又一主要专业方向,从事这方面的教学研究也己30余载。20世纪80年代我就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讲授法学概论课,作为北京市自考课程考试委员,我长时期主持法学概论课的考试和命题工作。1988年,我主编了《中国法律制度》(在香港出版发行),2005年主编了《法学概论》(二十一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已发行五版,仍在高校使用。1988年在全国第一次“普法”教育的时候,我参与创建了《法律基础》课,并主编了《法律基础》,作为全国普通高校示范教材,先后出了三版,发行近百万册。这部教材的特点是写出了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宗旨,突出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突出了针对性、思想性和实效性。这部教材被教育部和北京市评为优秀教材,并获得奖励。还作为优秀教学成果,获得北京市的奖励。
再次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国家就开始宣传法制了,特别是1979年全国人大通过七部法律后,全国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我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倡法治,反对人治。1978年我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有了政策还必须有法》一文,引起国内外的关注。1979年我在中央人民广播台做了《有国家就必须有法》讲座,系统阐述了法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政策与法律的关系。1980年司法部在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现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举办了法制宣教班,对全国干部进行法制教育,我给这个班的学员讲了民主法制问题。与此同时,我还给校内外干部、学生和军人(空军、海军、北京军区团以上干部)宣讲了民主法制问题,并出版了第一本专著《社会主义民主法制问题》(合著)。1981年我发表了《论人治和法治》(合写)论文,揭露了人治统治方法造成的种种危害和弊端,力主实行法治统治方法。1997年党中央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后,我在国内主要报刊上发表了十几篇论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文章,深入阐释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意义、内涵、特点以及措施,力促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最后关于人权理论研究。人权问题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中的重要内容,理所当然令我特别关注。针对当时学界流行的主流观点:“人权是资产阶级口号,无产阶级不能用”,1982年我在《红旗》杂志(“求是”杂志前身)上发表了《略论“天赋人权说”》一文,全面阐释了“天赋人权说”,既肯定了它是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具有历史进步意义和作用,又深刻揭示了它的唯心主义实质,具有极大地历史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都应讲人权,要树立马克思主义人权观。1989年北京那场政治风波平息后,西方国家发起人权攻势,向我国施压。中央指示,要应对西方国家的人权攻势,要彻底揭露西方国家人权和人权观的本质,要大力宣传我国人权发展的成就。正是根据这一指示精神,1991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明确宣布“享有充分的人权,是长期以来人类追求的理想”,宣布了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立场,观点和政策,从而在国际社会树立起中国承认人权、尊重人权、维护人权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人权理论研究的发展。我有幸参加了《白皮书》定稿工作。同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还多次发表了《美国的人权记录》,揭露了美国严重侵犯人权的事实真相。1992年成立了中国人权研究会,第一任会长是朱穆之,后来是周觉、罗豪才。现任会长是向巴平措。我积极参加了中国人权研究会组织的各项重要活动,包括多次研讨会,座谈会,编写人权知识读本,干部的人权知识教育,接待外国人权代表团的来访等。1991年经有关部门批准,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成立,郑杭生为主任,我为副主任。“中心”成立以来,我们积极参与国际人权舆论斗争,发表了多篇文章,反驳了美国等西方国家对我国人权状况的攻击污蔑;积极开展人权理论研究,多次召开并参与国际国内人权理论研讨会,每次会议我们都提交了质量较高的论文;我们承担了国家、中宣部、北京市的人权问题研究项目,对人权理论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取得了较多成果,我独自撰写或与郑杭生合作,独著《人权的理论与实践》(1991年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获北方15省市优秀图书奖),主编《人权新论》(1993年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人权史话》(修订本,1995年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获北京市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与实践》(1997年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人权:从世界到中国---当代中国的人权理论与实践》(1999年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2001年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独著《中国特色人权理论与实践研究》(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获中央党校全国马克思主义基金会二等奖)等五部人权理论方面专著,在国内报刊上发表了近百篇人权论文;积极开展人权宣传教育,1991年以来,我为本校本科生,研究生讲授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的人权思想,“当代西方人权思潮”等课程。在校外,我多次给高等学校的师生和机关干部讲授人权问题;还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采访,系统阐述当代中国的人权理论和实践。同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和交往,1991年我同来访的澳大利亚议会人权代表团进行了座谈,1993年我随全国律协代表团赴德国参加“中德人权研讨会”,1994年,我同荷兰外长座谈人权问题,1997年我同巴西人权代表团进行座谈,1999年我参加了“中英人权与司法独立”研讨会,2010年我同越南人权代表团和台湾人权代表团座谈了人权问题。2008年在纪念改革开放30年的时候,我撰写了论文《30年来的中国人权理论研究与创新》,发表在《高教理论战线》2009年第2期上。2001年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的时候,我撰写了《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人权》论文,发表在《法学家》杂志2001年第4期、《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1年12期上。2011年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时候,我撰写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人权发展的历程》论文(载《中国人权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与创新研讨会论文集》)。2010年我还撰写了《关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的几点思考》论文,发表在《人权》杂志2011年第1期上。总之,我对人权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研究,对中国人权理论的创新作出了一定的努力和贡献。
1999年11月中德人权发展与社会经济文化研讨会
后排左起五:谷春德教授
2017年教师节,时任人大法学院党委书记林嘉、院长王轶、副院长时延安等学院领导去看望谷春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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