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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完善我国亲属制度的成果与司法操作 | 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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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原《婚姻法》和《收养法》编纂成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终于使得婚姻家庭法回归民法,以新的面貌出现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了解我国的亲属法律制度究竟发生了哪些变化,不仅对民法典亲属法的司法操作具有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对社会以及婚姻家庭生活的引导具有更大价值。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完善我国亲属制度的成果与司法操作》一文中,以参加立法的视角,对婚姻家庭编进行全面检视,揭示我国亲属制度的创新和发展,对我国婚姻家庭制度基本法理进行简要阐释,提出司法操作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做法。
一、完善:婚姻家庭编对我国亲属制度的主要修改
(一)婚姻家庭编“一般规定”对亲属法制度的修改
(二)对结婚规则的创新性规定
(三)对亲属身份关系规则进行的新修改
(四)有关离婚规定的新规则
(五)有关收养的新规则
二、检视:婚姻家庭编的立法亮点与规则完善的原因
三、适用:婚姻家庭编规定的亲属法规则的司法操作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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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曾瑶
责任编辑:王红丽
图片编辑:金今、张凌波、林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