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男子“无证驾驶+醉驾+肇事逃逸”被刑拘...
前段时间,宁乡发生了这样一起事故
一男子因“无证驾驶+醉驾+肇事逃逸”
最后被依法刑事拘留
而这都是一辆摩托车惹的祸
2016年12月29日18时许,宁乡人王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在宁乡龙凤山村一组路段与行人杨某、肖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
图为王某驾驶的摩托车
接到报警后,县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发现王某有酒驾嫌疑,遂对王某抽取血液进行酒精检测。
无证驾驶——
交警在调查中发现:肇事者王某涉嫌无证驾驶,于是在事故发生当天晚上即对王某的无证驾驶行为依法处以治安拘留五日,同时对王某的血液做进一步送检。
肇事逃逸——
在交警进一步的案件调查中发现:王某在此事故中还涉嫌逃逸。
现场还原:王某驾驶摩托车与行人杨某、肖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后,王某弃车离开现场,事故现场群众将其追回后报警。针对王某的逃逸行为,2017年1月2日王某因肇事逃逸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醉酒驾驶——
在王某进一步的血液酒精浓度检测中,其检测结果显示王某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醉酒驾车标准。2017年1月17日,王某因醉酒驾驶被刑拘。
图为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编者的话:
此事给人教训深刻:
1、饮酒驾驶摩托车的危害性容易被大家所忽略,其实它的社会危害性是和其他酒驾行为同等甚至更甚的,由于摩托车自身的安全性能差,更容易引发伤亡交通事故,事故中驾驶员伤亡的概率极大。要引起大家的重视!
2、摩托车同样属于机动车范畴,无证驾驶、酒驾醉驾毒驾、交通肇事逃逸等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和其他车辆的违法处理标准和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一样的。我县大部分摩托车属于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摩托车,交通事故的抗损害能力很差,一次较大的摩托车交通事故都可能让肇事者致贫,甚至面临牢狱之灾!所以,为了您的安全,为了减少交通事故对摩托车驾驶员的生命财产损失,请一定要守法出行!摩托车上牌、办证、买保险是安全的标配!
3、 春节马上要到了,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是驾驶汽车还是摩托车,时刻都应该记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如若发生交通事故,请正确面对并积极配合交警进行处理
编辑:小青
编审:黄金飞
审核:刘海波 周正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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