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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宁乡再掀酒驾整治新高潮!

2017-08-10 公安新媒体 宁乡交警


“酒驾不止,整治不息!”

对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宁乡交警将火力全开

继“百日会战”后严格执法再次来袭

打响交通安全的“秋收战役”


上半年以来

宁乡交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一旦查获,即抓即录,法不容情

但仍有部分市民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8月4日晚,交警大队花明楼中队在夜间整治行动中,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起。

🔼驾驶员龙某,酒精测试浓度22mg/ml。


8月7日晚,交警大队花明楼中队在夜间整治行动中,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起。

🔼驾驶员张某,酒精测试浓度55mg/ml。


8月7日晚,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在夜间整治行动中,查处酒驾违法行为3起。

🔼驾驶员刘某,酒精测试浓度33mg/ml;

🔼驾驶员王某,酒精测试浓度29mg/ml;

🔼驾驶员丁某,酒精测试浓度25.8mg/ml。


酒后开车,别以为大不了

等待以上5名驾驶员的

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驾后果很严重,他们将面临这样的处罚↓↓↓


酒驾后果: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不含)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2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2000元,拘留10日以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后果: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终身禁驾。


在此,交警蜀黍提醒

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


此外,为了严厉打击假牌、套牌、超员、超载、不礼让斑马线、开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以及酒驾等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宁乡交警将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新高潮。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相互转告,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哦!



编辑: 李青见

编审: 魏    瑛    黄金飞

审核: 贺    任    李延扬    冯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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