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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乡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蜀黍教你最“了撇”的方法!

2017-08-24 新媒体工作室 宁乡交警


很多车主朋友一定遇到过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比如追尾、剐蹭等


遇到这种情况想必各位车主朋友第一时间电话给交警蜀黍,

让交警蜀黍来处理。但是在警务回访中,

很多车主表示

不能理解交警蜀黍为什么要当事人自行前往快处快赔服务中心。


交警蜀黍表示很无辜啊!

那是因为


仅造成车辆损失、单方面车辆损失不超过5万元且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无须报警,当事人应照相后迅速撤除现场,双方共同前往城区任一快处快赔点受理。对于不适用快处快赔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并对现场拍照或对事故车辆标划现场位置后立即撤除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下面小编告诉各位车主朋友们现场拍照的方法

追尾事故

  双方驾驶员在车头,拿照相机或者手机,在车头位置把两车的全貌,包括路上标线的情况,全部都要反映出来。这是一张,然后在车后往相反方向,再拍一张,在两车相撞的,接触部位、撞击部位,再拍一张局部照,一般情况就可以了。



因为变道引发的事故

  跟追尾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车头一张,车尾一张,然后在两车碰撞部位,拍一张局部照,那么车头车尾就要特别注意,一定要把标线拍得非常清楚。


十字路口事故

  这种事故方位照肯定要多拍几张,四个方向多拍一点,反映出两车在路口的位置情况,对于两车相撞部位的局部照仍然需要。





宁乡快处快赔服务点

1.宁乡县二环路金都海鲜城对面程远汽车服务部内

2.宁乡县白马桥乡仁福大道仁福大厦内龙泉美墅旁

3.快处快赔中心驻东湖塘派出所办公点:东湖塘镇东湖塘社区卫生室北

4.快处快赔中心驻黄材派出所办公点 :黄材镇黄材大道西100米

5.快处快赔中心驻龙田派出所办公点 :龙田镇西凤北街15号

宁乡交警温馨提醒

1、符合快处快赔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迅速撤除现场的,交通警察对当事人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免于处罚。

2、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立即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贰佰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对妨碍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肇事逃逸未构成犯罪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

3、对故意制造或虚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款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谢柯运

编审: 魏   瑛    黄金飞

审核: 贺   任    李延扬   冯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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