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一嗲嗲接孙儿放学,但他居然喝醉了?
俗话说隔代亲隔代亲,
爷爷奶奶带孩子接孩子,
早已是家常便饭的事了。
不过,
爷爷奶奶带孩子,
也得讲究个安全啊!
可千万别像下面这位嗲嗲,
那可真是把一颗心悬在口中啦!
4月9日,在宁乡市双江口发生了一起小车与摩托车刮擦的轻微交通事故。开发区中队的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了现场。可到现场后发现,其实事故特别轻微,双方当事人已协商解决好了,但此时却发现了一个更大的秘密......
原来,摩托车方是一个64岁的嗲嗲,他正接了孙儿从幼儿园放学。但民警走近他,却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儿。
民警赶紧对这位老嗲嗲进行了酒精测试,发现他的酒精浓度竟达到144mg/100ml,已经达到了醉酒驾驶的程度,同时他驾驶的还是无牌、无保险、无证的“三无”摩托车。目前,这位嗲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宁乡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小编在这里给大家科普一下,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看到这里小编想说:
1、饮酒驾驶摩托车的危害性容易被大家所忽略,其实它的社会危害性是和其他酒驾行为同等甚至更甚的,由于摩托车自身的安全性能差,更容易引发伤亡交通事故,事故中驾驶员伤亡的概率极大。要引起大家的重视!
2、摩托车同样属于机动车范畴,无证驾驶、酒驾醉驾毒驾、交通肇事逃逸等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和其他车辆的违法处理标准和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一样的。我市大部分摩托车属于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摩托车,交通事故的抗损害能力很差,一次较大的摩托车交通事故都可能让肇事者致贫,甚至面临牢狱之灾!所以,为了您的安全,为了减少交通事故对摩托车驾驶员的生命财产损失,请一定要守法出行!摩托车上牌、办证、买保险是安全的标配!
来源:开发区中队
编辑:彭婧男
编审:冯 胜
审核:贺 任 李延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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