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3月10日起少数民族居民身份证可以异地受理啦!广西、内蒙、西藏……
亲们,还记得去年11月我们发布的信息吗
(具体受理省份可以点击查看)
当时很多市民留言是这样的
而现在,小编终于可以无比激动地告知大家
3月10日起开通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等居民全国异地受理工作
包括此前增加的城市:
海南、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
是不是感觉越来越方便?!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办理流程
▼▼▼
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温馨提示:可全市通办(含跨区、跨镇街),但领取方式只能选择在受理机关领取或邮寄。
佛山市户籍居民及在佛山居住的其他省市户籍居民。
办理时限:60天。
[1]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除外)、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非佛山市户籍的需提供由佛山市签发(签注)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我市就读的证明(如学校证明、学生证等)。无法提供的,需查验已在佛山市流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4]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5]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注:按照省公安厅的规定,临时身份证须到户籍所在地户政窗口办理,不能在居住地办理。
可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1)这里的“期满换领”,还是和以前一样,在有效期半年内可以换领,不区分本市或者本省外市。外省户籍的,由于公安部的系统锁定,只能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办理。
(2)查验已在佛山市流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由户政窗口民警来查询流管系统看看申请人是否已在流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必须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注意:异地居民身份证的受理暂时未能通过居民身份证自助申领机办理。
是如果对异地身份证办理有疑问
可以通过微信在线交流向我们进行咨询
▼▼▼
在线交流
自助下单
点击界面跳转后,按照你自身的情况填写完整需要咨询的表单内容,然后提交~
我们就会收到你需要反映的问题,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请记住
佛山12345微信渠道是7×24小时竭诚为你服务
有需要就尽情找我们吧
资料来源:佛山市公安局
资料整理:佛山12345
政府服务,尽在佛山12345!
微信:foshan_12345 网站:12345.fo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