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偿还购房贷款,利息部分能否提取公积金?

佛山12345 2022-06-07

↓点击下方了解电动车违规常见问题解答↓

年尾手头紧?

很多人首先会想到公积金提取,

但是所占房屋份额提取完后,

还能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呢?



市民提问

所占房屋份额提取完毕后,如有偿还购房贷款,是否可就偿还购房贷款所缴交的利息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果提取的房屋已登记有购房贷款的信息,且个人所占房屋份额已提取完,可以申请以偿还购房贷款所缴交的利息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出具的该套房屋的还贷利息证明(该证明须包含贷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贷款总额、贷款地址、贷款是否还清、还贷利息的总额等信息)。若贷款已经还清,提取不少于一年提取一次。

在佛山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需提供利息证明,在申报提取时提出需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部分即可。



还有这些情况,

能否提取公积金呢?


01



在佛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外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粤建金〔2018〕115号)的规定,在异地(佛山以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如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是职工在本人或其配偶户口所在地购建住房。

具体规定、相关信息以及手续须知,可登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法规政策、通知通告以及办事指南栏目查看。


02



同一套房屋,能不能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同一套房屋再次提取的前提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没有发生变更且个人可提取额度未满。

1、网上申报提取划账续期(适用于曾办理三年为期自动划账的职工)

(1)关注“粤省事”微信公众号——指尖办事——个人办事(需绑定个人信息登录)——公积金——公积金提取申请(申请前需识别验证)——选择提取种类“提取协议管理”按照指引进行申报。

(2)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与申报”的个人明细,在“我的提取”的“提取续约”中选择要续约的记录办理提取划账续约手续。

2、到业务窗口办理

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提取人其本人的银行账户(银行账号范围具体可查看《办理住房公积金购、建、大修住房提取手续须知》)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无需再次提供房屋资料,提取表无需缴存单位盖章。

该业务可以代办,按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基础上,代办人另外需要提供身份证。另外注意,请委托代办人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的空白处注明代办事项和受委托代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提供委托书。


03



我有两套房,是否可两套房屋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提取原则上是提取完一套房屋再使用另一套房屋提取,若职工拥有多套房屋,可待第一套房产提取额度提取完毕后,再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用第二套房屋申报提取,请按照手续须知提供资料。


04



购买公寓是否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商业性质的公寓不属于住房公积金保障的范围,不可提取


05



购买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的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支持职工购买、建造依法取得产权证的住房。如果购买的住房能依法取得房产证,且能按我们对外公示的手续须知提供相关资料的,可根据本人所占房产份额申请购房提取。


办理业务前,

还有几件事情需要了解!


1、这些情况,提取公积金需单位盖章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关于缴存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的要求,房屋首次提取或个人明细注销提取时须缴存单位盖章确认;同一房屋再次提取的,不需要单位盖章确认。另外,个人明细已封存的,提取不需单位盖章。未封存的,提取时是需要缴存单位盖章确认的。


2、周五下午不受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公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高明管理部随当地区属机关,下午14:30-17:30)

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高明管理部随当地区属机关,下午14:30-17:30)

提醒:随着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量的大幅增长,需集中时间整理一周内大量的申报资料和本周的业务数据(即系统数据维护和检测,以确保资金的准确和安全),及处理一周内受理的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申请。因此,每周五下午仅受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和所有业务咨询,其他业务暂不受理


3、 公积金业务要预约才可以办理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减少市民等候时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4月1日开通网上预约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办事人可通过“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中的“办事预约”栏目,提前预约办事大厅和办理时间。4月7日起,管理中心各业务办事大厅只受理预约的业务,未网上预约的将不予受理



往期推荐

单位不买公积金,我还能拿它怎么办?

影响贷款和提取,公积金缴存地有学问!

节后手头紧?公积金提取帮到你!


更多精彩文章请点击下方

公积金贷款 | 公积金提取 | 公积金转移

社保卡办理 | 身份证换证 | 居住证办理

出入境办理 | 平安佛医保 | 结婚证办理

私家车违章 | 私家车过户 | 电动车上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