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公积金转移全攻略,跨市转入转出都有!
跨市工作,我的公积金该怎么办?
怎么才能将公积金转到新的单位呢?
关于公积金转移,转入+转出,一次说清楚!
一、受理范围
1、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新单位工作时,需由新单位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启封)才能继续缴存。
2、“启封”指被封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因转移等行为离开“暂存户”。
3、原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集中封存)后,新缴存单位方可办理转移(启封)手续。
二、所需材料
1、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办理批量转移的(2人及其以上),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三、办理时限
1、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
四、办理程序
1、线上办理
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经办人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职工新增”栏目申报。
2、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异地转移 异地转入和异地转出
异地转入:在我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可提出申请。
异地转出: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异地转移——异地转入
一、受理范围
1、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新单位工作时,需由新单位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启封)才能继续缴存。
2、“启封”指被封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因转移等行为离开“暂存户”。
3、异地转移分为异地转入和转出市外
异地转入:在我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可提出申请。
异地转出: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
(1)身份证;
(2)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1)《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办理批量异地转入的(2人及其以上),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2)职工填写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
1、承诺办理时限:11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下,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转入地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发出联系函→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信息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并将资金划出,通过平台反馈转出信息→转入地中心通过平台收到反馈的转出信息,且专户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拆分至个人明细。
办理程序(异地转入)
提交材料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发出联系函——通过平台收到反馈的转出信息,且专户收到款项后拆分至个人明细。
1、线上办理
(1)职工个人
①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具体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异地转入”栏目申报。
②“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具体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在“异地转入”栏目申报。
(2)单位
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经办人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职工异地转入”栏目申报。
2、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异地转移——转出市外
办理程序:
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收到联系函——核实信息审核——出具审核结果并通过平台反馈。
备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此平台办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资金的异地转移,转出地和转入地通过转移平台操作即可,也就是说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已无需回到转出地申请,可直接在转入地办理。
注意事项:
*申请转出前,职工需确认在佛山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已经办理封存手续,并知悉在佛山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如个人账号、原工作单位名称等)。
*对于转移联系函上填写转出地(佛山)的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职工可通过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
*对于转移联系函上填写转出地(佛山)的原工作单位名称,应填写在佛山缴存时的最后一个缴存单位名称。职工可通过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登录查看个人缴存明细,确认原工作单位名称。
*在外市申请办理异地转入时如何填写当地提供的申请表格的问题,具体请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窗口预约及办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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