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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办案,还原真相——省法院公正审判获点赞
“三载诉案正曲直,一堂明镜断是非。法院培养的纪律严明、作风正派、素质过硬的法官队伍,使我们公司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4月28日,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行来到省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复议监督庭,并附上了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
原来,在申请人吴某向石家庄中院申请对被执行人武某、王某强制执行时,武某提出其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到期债权,石家庄中院继而对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查封,并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7套房产作为该房地产公司的财产进行查封。某证券公司作为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主张其对法院查封的案涉7套房产享有权利并主张排除执行。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证券公司主张不能成立,驳回诉讼请求。某证券公司不服,向省法院提起上诉。
因该案涉及当事人较多,案情复杂。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耐心倾听各方当事人诉辩意见,结合相关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法院认为,案涉7套房产系某证券公司于2000年购买,并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款均已付清,某证券公司自2000年起实际占有案涉房屋至今,之所以未办理产权证,是因为某房地产公司至今未缴齐土地出让金,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非案外人某证券公司过错。故某证券公司主张其对案涉房产享有足以排除法院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应予支持。省法院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停止对北京市朝阳区7套房产的执行。
某证券公司系国有企业,二审合议庭秉公办案,还原了事件的真相。当事人特地送来锦旗,表达对法院维护社会正义的感谢之情。
鲜红的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办案公正的认可,也是对复议监督庭工作的认可,法官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