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经开区补充选调18名工作人员
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全州8县市补充选调工作人员18名,其中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
选调岗位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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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范围
全州8县市范围内在编在岗人员(不含中央、省属在州县市单位)符合选调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乡镇党政正职除外);
3、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见岗位计划表要求;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实行试用期的科级干部在试用期内的;
5、新提拔干部任职未满一年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11月30日。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收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地点设在:湘西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湘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1125室)。报名电话:8532625。
(一)报名
报名时间:12月6日至12月15日。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按要求填写《2016年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补充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二),提供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县级以上综合性奖励证书等。报名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
(二)资格审查
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将根据各岗位报考情况和考生信息,并征求报名人员意见适当调剂报考岗位,确保各职位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规定比例的,由选调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面试准考证于12月16日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所有职位采取面试的方式选调,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所有岗位面试统一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与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当场通知本人,并在湘西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开。报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分数。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一)体检
由选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照选调岗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并将确定的考察人选名单和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湘西经开区管委会派出考察组,对进入拟选调职位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形成个人考察材料和考察综合报告。
如某一职位对象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者不服从岗位分配放弃选调资格的,则从相应的同一职位高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放弃该岗位选调。
体检、考察结束后,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拟调人选,报协调领导小组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呈报审批。确定拟调人选后在湘西经开区门户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考务及报名咨询电话:0743-8532625
附件:
1. 2016年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补充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文中)
2. 2016年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补充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文末“阅读原文”)
本期编辑:杨世芳
内容来源: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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