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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医生注意啦!有不良执业行为将被记分~~
9月10日,笔者从州卫计部门获悉,为规范我州医师执业行为,维护医疗行业正常秩序,自2018年10月1日起,我州对医师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
管理规定,在我州开展执业活动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等执业行为的实行记分管理,累计记分达到相应分值的,由其第一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对其分别进行离岗培训1个月、3个月、6个月,离岗培训期间暂停其处方权,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累计记分达12分及以上的,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培训期满考核仍不合格的,注销注册,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同时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以记分代替处罚或只处罚不记分。记分周期为二年,一个记分周期满后,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分值清零,下一考核周期重新记录。
为确保该管理收到实效,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将实施“双随机”、飞行检查、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的方式,建立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电子档案,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和医师定期考核系统、医师黑名单库实现实时对接。未按规定实施记分管理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来源|团结报
作者|杨胜国 贾海花
编辑|刘娜
监制|龙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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