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一男子网上发表不当言论,被行政拘留7天!
近日,一男子因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被吉首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民警提醒,网络言论不可任性,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挑衅法律尊严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处理。
9月28日,湘西州纪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条题为《举报村支书属实还是诬告?纪委调查道出真相》的文章,经纪委调查核实,举报人邹某为谋求个人不正当利益诬告他人,行为构成违法,邹某被依法作出相关处理。37岁的网民王某通过网络针对此事发表评论,其言语恶意指责、诋毁政府,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图片来源:湘西纪检
吉首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该案,连夜召开专项会议,组建“9·28”寻衅滋事专案组,从石家冲派出所、峒河派出所等相关单位抽调精干警力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专案组经调查发现,王某于当日已乘坐火车前往广东省。经数日摸排、走访调查,在广东警方的协助下,专案组民警最终确定王某在广东省的落脚点,并于10月19日上午7时,将在某宾馆内的王某抓获随后带回吉首。
经审讯,王某因对生活不满对政府心生怨恨,便恶意在网上发表无端指责、诋毁政府的评论。王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王某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7日。
延伸阅读
举报村支书属实还是诬告?纪委调查道出真相
近日,湖南省“互联网+监督”平台上收到网友举报,反映泸溪县武溪镇黑塘村现任村支书截留扶贫资金、优厚亲友等问题。泸溪县纪委接到举报件后向武溪镇纪委进行了交办。
调查情况
经查,黑塘村村民邹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常年在外务工,家里的事情都是由其母亲打理。因今年屋后山体滑坡严重,导致其与其母亲的住房成为危房。邹某母亲于今年3月份向村里提交了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经村里评议、镇里审核报县危改办,纳入到当年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因其母考虑到雨季未过,一直没有申请对申报的危房进行维修。
2018年8月,邹某回到村里。通过下载的湖南省“互联网+监督”APP平台查看,邹某获知了一些黑塘村精准扶贫方面的公示内容。怀着个人目的,邹某决定对村干部进行举报。一是希望通过举报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将危改维修资金打款给其母亲户头;二是认为其房屋至今未维修是村里报告不及时造成的,想给村干部施加压力;三是听信了村里老人谈到“每户扶贫户应该有1万元,但实际只到位5000元”的传言,认为危改维修户只能拿到一半资金,于是私自杜撰事实,在监督平台上留言反映黑龙村支书存在截留扶贫资金5000元/每户、扶贫优厚亲友等问题。
处理结果
鉴于举报人邹某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涉嫌诬告他人,行为构成违法,但因邹某已有孕在身,经研究,武溪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邹某写出检讨书,并上门给村支书赔礼道歉;二是由镇派出所依法对其进行训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一样受到法律的监管和约束
每位网民均需对自己言行负责
来源|团结报 湘西纪检
作者|记者 彭宁 通讯员 张强 田浩群 汪洋
编辑|刘娜
监制|龙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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