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人,你的医保卡将可看门诊!
以后城乡居民去医院看门诊
或去药店买药
可以用医保账户里的钱了
明年1月开始,湖南城乡居民医保开始推行个人(家庭)账户政策,每年账户还有钱“进”。参保居民和家庭不仅可以用这些资金看病买药,还能用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
人手一张医保卡,去医院看门诊或去药店买药时,就可以消费医保卡里的个人(家庭)账户资金了。11月15日,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家庭)账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管理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湖南5915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个人(家庭)账户里每年将有资金划入,经统一列支后,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自主支配使用。
此前,城镇居民医保没有设立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在全体参保人中调剂使用资金,只有患病群体才能享有门诊保障待遇;而原新农合虽然有47个县市区设有门诊家庭账户,但账户划拨标准并不统一,低的只有60元/人左右,高的为110元/人。随着两种制度合并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这种分割状态显然已不适应形势发展。
此次出台的试行管理办法,明确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按筹资标准的30%左右(即213元/人)划入,以后年度根据筹资水平及基金运行情况适当调整。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可设立家庭账户。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不单是参保缴费要出钱,账户里还有钱“进”了。同时,参保居民本人或家庭成员去医院看门诊或药店买药时,可以刷医保卡里的个人(家庭)账户资金。
“我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且设置了1年的过渡期。此时统一规范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为的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的门诊保障。”省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有哪些影响?
降低参保负担,小病门诊有保障。
省医疗保障局表示,推行个人(家庭)账户政策,首先扩大了政策的受益面,可以确保人人享有基本的门诊保障,并可在家庭成员之间调剂使用资金。近年来,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较快,如日前启动的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缴费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增加40元,提高到220元/人。参保缴费已成为农村家庭较重的负担,农村家庭参保缴费积极性下降。推行个人(家庭)账户,并按筹资标准(个人缴费加财政补助)的30%左右(即213元/人)划入,有利于调动参保缴费积极性。
此外,普通门诊统筹资金一般按人头付费的方式包干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容易浪费,且不能在零售药店使用。而个人(家庭)账户资金可在基层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有利于药店零售业的发展。该举措也有利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安全管控。一方面,个人(家庭)账户资金可由城乡居民自主支配使用,结余可以留用,可防止门诊保障资金被套取或浪费;另一方面,人人有了个人(家庭)账户,小病门诊有了保障,无需住院,有利于减少住院统筹基金支出、节约医保基金。
未来如何发展?
覆盖范围更广,保障水平更高。
推行此政策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结构将发生改变。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资金共需划拨125.7亿元,可用于住院统筹资金规模将减少57.5亿元,略有压力。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194.15亿元(人均结余322元左右),短期内不会对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稳健运行造成很大影响。从长期来看,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可采取降低住院率、引导分级诊疗等综合配套措施,减轻住院统筹基金支付压力。
此外,湖南将按照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5%的比例建立省级风险调剂金,每年资金规模将达到15亿元左右,用于各统筹地区因政策性因素出现基金支付不足时的专项补助,确保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平稳运行。因此,建立个人(家庭)账户实质上有利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长期稳健运行。
此前,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明确将17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湖南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按规定住院使用时,自付比例统一设置为30%。从这些举措不难看出,覆盖范围更广,保障水平更高已成医保工作新趋势。
可以用于哪些支出?
● 在县域内协议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协议零售药店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诊就医和购药费用。
● 在县域内住院的医疗自付费用。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仅限基本医疗服务费)。
● 参加普通门诊统筹。
●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
● 经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研究同意纳入支付范围的其他项目。
● 经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备案纳入支付范围的其他项目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李柯夫
编辑|刘娜
监制|龙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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