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观点:关于中美文明冲突的真相?不存在的
写在前面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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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愿清为密西根大学罗斯商学院公司战略和国际商务荣休教授。以下文章刊登在南华早报。
不出所料,当前媒体所报道的中美之间的贸易、投资与技术之“战”,重提过去对“亚洲国家”(“中国”)与“西方国家”(“美国”)价值观差异的比较。许多人仍相信由哈佛大学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在1993年所提出“文明冲突论”,该理论随后被众多追随者修饰。
世界上最强大的两个国家之间不可避免的“文明”(civilisational)或“文化”(cultural)冲突(不同的商业及经济,政治战略),这一理念建立于双方对中国所谓独特的国家经济政策和文化遗产的错误理解。
在经济政策方面,“西方” 甚至从某种程度在中国国内, 普遍认为中国令人震撼的经济发展是由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推行战略性的民族主义来“击败”美国,尤其是在科技业上。
但历史现实告诉我们,中国的发展主要是由私营部门所推动的。正如密西根大学政治学家洪源远在2016年得奖著作《中国如何逃离贫困陷阱》(How China Escaped the Poverty Trap) 中所述,国内企业家与地方当局及外国投资者合作,通过复杂适应的“共同演化过程” (co-evolutionary process),以实现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及提高收入。
此外,洪教授还通过比较不同时期及地点,与中国发展阶段相类似的国家来讨论“以不完善的制度建立市场”,包括中世纪晚期欧洲、内战前的美国,以及当代尼日利亚。中国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这种发展过程已发生在“西方国家”,也可以被其他发展中国家所效仿。
与其他国家相比,国家(State)在中国历史上确实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现代中国的国有企业一直表现不佳,其过度负债及对私营部门的挤压,在一定程度上拖累了国内宏观经济。随着中国寻求利用国家推动高科技产业的本土化能力,(国企)情况不大可能改变。这让西方国家感到惊愕,以至于如今欧洲急于通过加强未经检验的国家产业政策来应对中国的竞争。
关于“价值观”、“文化”、“文明”方面,密西根大学历史学家包华石(Martin Powers)2019年的新书China and England: The Preindustrial Struggle for Justice in Word and Image (《中国与英格兰:工业化前的为正义而斗争在言语和图像中的表现》,大胆地挑战了关于“中国”和“西方”传统智慧方面的固定观点---中国的文化价值观与公共政策制定是不可变的,其与个人自由、民主、平等、正义、人权的所谓“西方价值观”相对立。
他巧妙地整理了一系列记录片与艺术活动的证据,以挑战对中国的刻板印象--中国的历史和文化有利于国家威权实践等级制度,赋予群体权力而削弱个人权力。相反,包教授呈现数千年来众多有影响力的中国哲学家、作家、诗人、艺术家及政治家均提供了较为复杂的逻辑论证,构建国家治理体系,采取法律行动,大力提倡个人权利、公平待遇、国家对公民的责任,以及“人民”对国家当局和精英的自由表达与批判。当中就有著名的“天命”观及“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
这些理念连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体现。如孟子(公元前372-289年)的观点,政府应尽其所能让百姓感到幸福,为百姓提供生活所需,有恒产方能更好地统治;随后,包教授写道:“宋朝政府(960-1279年)......大力投资于社会项目以让穷人恢复谋生能力,承担纳税责任”,包括通过税收进行社会再分配,“依收入水平进行分级,而非社会阶层、门第或职业来划分”。
原则上,富人和穷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胡宏,1102-1161年)。“法令既出,人不分贵贱、亲疏都应得到法令的平等对待,这样法律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白居易,772-846年)。此外,包教授还指出普通纳税人可以质疑法律,表明政府也是可犯错误的。当国家支持与公众所支持的方向有出入时,后者应该作为准绳。
因此,包教授认为“中国的经典文献体现出接受异议是历来中国政府的一个基本特征......所有政府都是可能犯错的,所以其需要通过民众的反馈,对不利于民众及国家的政策进行修正。” 对言论自由的保护至少可以追溯至汉文帝时期(公元前179-156年),其法令在后来被视为典范,其中有一条甚至对皇帝提出人身攻击的行为进行保护。
包教授还指出虽然国家期望“有识之士”公开辩论(批判)政府政策,王充(27-92年)认为任何普通纳税老百姓,也可以议论、揭示政府的错误。中国古代的山水画、石版画和陶瓷器皿对“异议”的可视化,表明了政治言论也能够以非文字形式被很好地接纳。
工业化前的欧洲国家,认为这些中国古代的观点十分激进。当时在这些国家,权利和权威源自群体所带来的特权,尤其是贵族阶层,其并没有像中国一样通过学术成就来评判个人价值。欧洲的评论家对于中国的文献记录和实践要么无法理解,要么拒绝承认,歪曲事实真相,鲜有人用古代中国的观点来推动自己国家的政策发展。
包教授所强调的中国的理论实践与数世纪后英国自由派知识分子和政治家所提出的观点及政策创新非常的相似,或者说完全一致。他们对当时英国社会结构因素的反应与古代中国的情况十分接近,甚至可以说完全“借鉴”于中国经验。
目前中美冲突可能反应了当代国家的利益竞争。但这并非取决于根植于意识形态和文化价值观的根本的”东西方差异”。尤其是在一个象中国这样庞大、多元且分权(管理)的国家,几千年以来的政策并未得到全面而连续地推行,随着朝代的更替时而向前,时而后退。相比于之前的唐朝或是之后的明清两代,社会理论和政策在宋朝更为“进步”(从当代“西方自由主义”的意义上理解)。但即便是在唐朝或明清,其在一些方面也比同期的英国更为自由。
如今,人们不会把21世纪的“美国价值观”与其18-19世纪在英国主导的奴隶制时代所体现的价值观相提并论。同样,人们也不应该把“亚洲价值观”固定在满清帝国后期或是毛时代。
虽然许多西方主张模仿中国的国家领导、重商主义的经济政策,但怀着中国希望强加于世界的“中国规范”的担忧,他们认为这将会取代逐步弱化的“西方主导”的“自由国际主义”的战后秩序。另一些人,包括一些亚洲评论家,认为“民主”或者政治自由化不应该在中国发展(尽管其存在于日本、韩国及台湾等其他“儒家社会”)。
这两方面观点都有一定程度的错误,因为他们将冲突的焦点归因于“东方”和“西方”之间持久性文化差异。习同样也错误地认为,中国若是要恢复到世界中心的位置,需要一个威权政体,在民族主义的基础上限制个人权利与自由。
正如包教授新书所提醒我们的那样,倡导社会正义和个人权利、自由的价值观并不仅仅存在于“西方世界”而不在中国有所体现。相反,它们是持续的,在特定的历史时期通过社会建构。
当今中国的“社会主义”可能真的有“中国特色”,而美国一直在寻找“美国特色”的版本。近期美国民主党内部近期的话语就体现这一点。
习的复兴中国的指导思想来源于马克思,来自西方;而“西方”自由的价值观,与孟子所倡导不谋而合,来自中国。这表明,更为可靠的、永久地解决中美冲突的办法在于实现普遍主义,而非民族主义;两国需要认识到“东方”与“西方”拥有许多共通,而非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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