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修】得救真的不要行为吗?
2017 年 09 月 21 日
得救真的不要行为吗?
【约5:24】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约5:29】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
【约5:30】"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
这段经文讲到上帝的拯救与审判。上帝知道人人都犯了罪,罪的工价就是死,人也无法自救。因此,上帝亲自为人类预备了救恩,让一切听受耶稣的教导,接受上帝救恩的人,不被定罪,且有重生得救的生命(约5:24)
一个人如何才能得着拯救?耶稣的表述简洁而具体: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耶稣是将得永生的条件表述为"听主的话,而且相信上帝"。听受上帝的教导进而信靠耶稣是彼此关联的结果。耶稣在唯独信心前加上了"听话",也就是说,信心不单是思想的一个认知,信心超越知道,而是关系--因为信任而听受主话,因为听话而顺服上帝的话,而建立了合主心意的信心。这种信心才能导向永生。
我们常常忽视了信与"听话"的关系。信心是"听了主的话"的结果,而听话意味着你遵行上帝的旨意。当我们宣告"唯独信心"的时候,我们不仅要知道得救不是行为或者善功换来的结果,也要知道,得救的信心是源自听主的话--要有好行为的。得救的信心是包含了好行为的信心。信心绝非轻视行为,更不是否定行为。相反,在接下来有关永生的教导中,耶稣就说到:"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说明,得救不能等同决志祷告。你不要以为我只要"决志祷告"就算是有了信心,有了信心就是得救。这是把决志祷告偶像化了,决志祷告就成了某些基督徒的赎罪券。
在这一点上,基督徒极其容易犯错,要么像某些律法主义者一样,认为只要没有良好行为的支撑,你就会失去永生,只有用良好的行为自守,方能守住得救的生命。他们认为,当耶稣再来的时候,如果我们恰好在行善,就能得救;刚好碰到我们犯罪,结果就只有灭亡的份了。他们以为是他们的好行为在持守着一个脆弱的永生。这是基督徒另类的律法主义。
与其相反的是,有人以为,只要我决志祈祷过了,心里相信,口里承认有那么一回事,你就是得救的了。因此,他们试图废掉行为,把决志和得救等同了。但我们不要忘记了耶稣的警告:"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
真正的信心--能够使人得救的信心,一定是有着相应的行为变化的。信心是行为的模板,是行为的内在动力。你信任一个人必然会对其某种感情的接受,有感情的接受就会有行为与态度的变化,进而产生不一样的行为模式。若我们真的信靠耶稣,我们就会有对耶稣感情的偎依,你会爱耶稣;有对耶稣行为与态度的变化,就会有意愿活出耶稣渴望我们活出的生活。
得救的并不否定行为。得救的信心一定会有与得救的生命相称的行为。什么样的生命就有什么样的行为。得救的生命就会有得救的生活。好行为不是做作出来的,但好行为一定是可以活出来的。信心既然是上帝的拣选和人意志的抉择,有信心的行为就一定是用意志顺服上帝,进而立志活出基督之样式的好行为。这不是说基督徒不会再犯错,但在本质上,他的意志会委身基督,渴望讨主的喜悦,渴望活出基督那样的生命本质。
我们无需做作自己的行为,但我们确实应当克服肉体的情欲,除掉心中的恶念,效法基督的品性而活出像祂那样美善的生命。
135编辑器
❤亲爱的父上帝: 我心爱祢,
渴慕让祢欢欣,
祢的欢欣就是我的渴望,
祢的悦纳就是我的价值。
盼望有祢那样的生命,
好让我能与祢亲近。
盼望活出祢的尊贵,
让祢在我生命中彰显。
主啊!
唯愿我有最美的歌喉,
我就放声讴歌祢的美德;
唯愿我有最强的宣道,
我就淋漓宣讲祢的救恩。
唯愿我有最优美的语文,
让我尽情抒写祢的丰美,
唯愿我有最细腻的文笔,
我就忘情描述祢的慈爱。
求祢给我坚定的意志
让我委身祢的真理;
求祢给我基督的生命,
让我活出祢的圣洁。
求祢给我超越的智慧
让我的见证充满能力,
求祢给我大能的见证,
让我的宣道满有生命。
愿祢引领我们每天与祢同行,
愿祢教导我们每日殷勤创造,
愿祢恩赐我灵感如活泉涌流,
愿祢恩待我美福如江河奔腾。
奉耶稣基督的名祈求!
阿门!
灵修反思
1.你认为我们是靠什么得救?是否需要某些辅助的力量帮助得救的根基更加稳固?
2.得救不靠善功,但有没有更为合适的方法让得救的信心更加坚定?若如此,你认为如何让信心更加坚定?
3.你认为决志祈祷与重生得救有无,或者有何关系?得救的信徒是否也该有得救的行为?好行为是否需要意志的抉择?
4.检视自己的行为和生活习惯,看看有无上帝不悦的地方?求主帮助我们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态度。
朗读:刘惠 音编:庄
校对:琳、孟 美编:紫箫 图片来源:网络
点击以下链接,往期精彩回顾
长按三秒手机自动识别二维码,即可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