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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深了 | 《企业专利资产运营指南》落地解读【二】

李可 吹IP 2022-05-10


没有人会质疑专利运营的理论意义,但当前的普遍现实是专利运营较难落地。笔者希望对解决实际问题有所助力,现在已经恰逢其时了。

《企业专利资产运营指南》是在政府部门委托的项目之下面向实体企业编制的,对研究机构、院校等从事实质研发的机构也有参考意义。本指南基本不适用于没有实质性产业技术研发而以收取许可费为主、专业从事专利运营的非执行实体(NPE)。

专利运营难以落地,根本原因在于国内商业、司法、社会大环境中,专利的话语权仍不足,因而使大多数企业不可能在严酷生存竞争压力之下将足量的财力和资源投入到专利活动中,自然导致高质量专利产出少,恶性循环越发使专利运营活动无法展开。

然而,国内大环境在专利保护方面进步很快,几年后的局面必将大为不同。笔者已经注意到,嗅觉敏锐的资本已经开启对专利运营的风险投资,大批专业专利运营机构在资本的青睐下悄然出现,它们在积极从事专利战略性收储,希望若干年后时机成熟时,能够通过专利行权收割利润,当下已经蠢蠢欲动者亦有之。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尽管笔者认为这些先行者中的绝大部分仍将以付出高昂学费而惨淡收场,但形势确已经到了有进无退的节骨眼上。而任何企业如果在专利能力建设方面不能跟上这一大形势发展,必将陷入极大的被动。

企业专利能力建设必然需要较长的时间,任何有长远打算的企业当下就需要更认真地处理包括专利运营在内的专利问题了,需要在现实、合理的范围内实质性加大财力和资源投入,建立适当专利储备,做好能力和制度建设。

企业专利运营的根本在于高价值专利,专利运营的实现根本上依赖有顶层规划能力的专业人才。企业应以主营业务为核心,专利运用和运营应服务和服从于主营业务,不能为运营而运营。技术转化和专利运营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行为,应注意区分。

笔者认为,每个企业,尤其技术型企业,均需要高水平的专利运用、运营。这需要成本投入,但并不意味着投入越大越好。超越了企业发展阶段和现实情况而使企业承受不起的专利规划不是高水平的专利规划。笔者希望本指南能够从专业角度给企业专利资产建设、管理、运营提出务实建议,能够对企业有实际帮助。

本指南的结构如下:

 

《企业专利资产运营指南》


一.  概念

1.   专利资产运营

2.   专利资本运营


二.  企业运营特点及问题


三.  技术的准备和筛选策略

1.   系统化管理

2.   面向运营的技术分类及标引

3.   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商业价值一般性评估

4.   专利申请计划

5.   专利提案产出

6.   专利获得和维护

7.   特别项目知识产权约定及管理


四. 专利运营实现策略

1.   独立运营管理机构

2.   运营机会的获得

3.   运营机会的初步评估和策略制定

4.   维权式运营发起

5.   运营实现

6.   运营实现的维权保障

7.   独立专业运营机构


五. 专利运营管理及人员能力建设

1.   职责及绩效管理制度

2.   知识产权最高负责人职能要求

3.   企业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及专职人员职能要求

4.   企业研发技术部门及人员职能要求

5.   企业业务部门及人员职能要求


作为指南落地解读系列文章的第二篇,本文就本指南的第三章第2节“面向运营的技术分类及标引”做出必要解读。

企业专利资产运营指南

三.技术的准备和筛选策略

2.  面向运营的技术分类及标引

面向运营的技术分类由企业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技术部门和相应业务部门负责配合完成。

基本管理单元层面的技术应按以下基本类别予以分类并纳入管理:


【解读:应注意,并非从技术和法律角度上看适宜申请专利的技术就应当立即申请专利。综合现时技术格局和对技术发展情况的预判,更需要结合主要友商的状况,对于一些友商尚不太可能掌握或即使掌握也不太可能加以公开的技术,尤其当延后申请可能更为有利时,可以考虑将这些技术暂时列为技术秘密,按技术秘密来管理。此为对“不易被友商掌握”的宽泛理解。对于此类暂时列为技术秘密而之后可能用于专利申请的技术项目,必要时应加以特别标记,确保其能够及时被重新评估以确定专利申请的时机。这也需要企业相应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支持这种操作。

由于一项技术所属的类别可能随时间有所变化,所以对应基本分类进行动态重新核定,尤其应在重要时间节点上进行复核。在管理上尤其应当注意,技术公开可能导致该项技术丧失作为技术秘密或专利技术进行保护和运营的可能。

【解读:应注意,上述管理实际上对企业相应的管理水平是一个考验。复核周期的设定很重要。复核周期过长则容易带来损失。而周期过短将极大增加管理成本,降低效率,而对于知识产权的健康维护来讲可能也并不必须。

技术秘密和专利技术作为主要资产应纳入系统管理。自由技术在完成有效公开后除存档之外不必再进行实质性管理。放任技术不必进行实质性管理,但应当以类似企业纪律的形式禁止未经授权的泄露、公开。

【解读:自由技术的公开应确保法律有效,兼顾公开效率和成本。因不能完全排除放任技术转换为技术秘密或其他类型技术的可能,应在不增加管理成本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其被公开。

在基本分类的基础上,纳入系统化管理和记录的信息,应对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进行更详尽的面向应用和运营的分类和分级,包括属性标引、参数指标评定等等。相应信息应系统性进行动态修正和全周期留存。

对专利技术的分类标引在基本信息的基础上至少应覆盖以下方面:详细权属信息,相关技术项目(涉及的产品、具体应用技术和领域),与相关知识产权(例如,应用于同一技术项目、产品的)的关联信息,与企业当前及未来商业计划的相关(企业自用)情况,与关键友商(技术项目、产品等)的相关(是否能够扼制友商)情况,对外运营策略(积极程度),运营策略特别要求,运营历史及情报(含涉及实质性运营机会的情报),商业价值。

对技术秘密的分类标引至少应覆盖以下方面:相关技术项目(涉及的产品、具体应用技术和领域),与相关知识产权(例如,应用于同一技术项目、产品的)的关联信息,与企业当前及未来商业计划的相关(企业自用)情况,相关技术行业动态(行业或关键友商掌握该技术秘密的可能性),商业价值。

【解读:未经系统标引的结构化的数据无法得到有效利用。在便于企业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有效利用这些数据的情形下,且具备经济性,应尽可能丰富标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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