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北稻、苏稻商标之争再反转!13年,恩怨何时了?
眼看着就到中秋节了,响当当的糕点品牌稻香村却因为商标问题打起了架!
9月26日,北京稻香村诉苏州稻香村商标侵权一案发生逆转。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解除该院在9月22日作出的“停止北京苏稻和苏州稻香村在几大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字样的产品”,且此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对此,北京稻香村连夜发表声明,表示将对上述解除保全的裁定依法提起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事实上,南北稻之争已持续十余年之久,并一度成为轰动全国的大案。专家认为,南北“稻香村”商标之争源于品牌历史发展,双方在产品质量层面均被消费者认可,而在商标争夺中,让不少不法商户钻了空子。
消费者平时看到的稻香村
裁定变脸,北稻称坚决复议
9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北京稻香村诉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简称“苏稻”)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苏州稻香村立即停止在1号店、苏宁易购、我买网、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电商平台销售及宣传带有“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苏稻在蛋糕、糕点、月饼、面包、饼干、粽子等商品上的涉案被诉侵权行为,可能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如不责令苏州稻香村立即停止涉案行为,将可能会对北京稻香村的市场份额造成严重影响,会对其利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然而时隔仅3天,这一裁定结果便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自行推翻。苏稻方面给绿松鼠出具的法院裁决内容显示,法院认为商标权本身具有财产权属性,该案涉及的纠纷应属于财产纠纷案件。苏稻提供的6000万担保金额和解除保全措施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保全条件。
苏州稻香村在9月25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的《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中表示,苏州稻香村以商标和字号的方式使用“稻香村”已244年,且1982年在糕点类已注册的稻香村组合商标中的显著部分就是“稻香村”文字。此外,针对在糕点类食品上未注册的“稻香村”文字商标的权利归属,苏州稻香村已在北京市东城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尚未审结,不应在此保全裁定书中判断可能侵权。
面对这一结果,北京稻香村26日晚向绿松鼠发来声明称,尽管北京知识产权局解除了北稻的保全措施裁定,但并未否定之前裁定中所认定的侵权事实和结论。北京稻香村对于解除保全裁定“深表遗憾,不能认同”,“因为行为保全一旦解除后,电商平台上的稻香村近似商标可能会继续误导消费者、产生更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伤害消费者对老字号的感情及北京稻香村的商誉。我们将对上述解除保全的裁定依法提起复议,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北稻可能发起的复议,苏稻方面27日回复绿松鼠称,目前对这一问题无法回复,需待律师发声。
最上图为北京稻香村已注册商标,下图为通常的使用方法
诉讼两年,南北稻皆受损失
北京稻香村相关负责人26日晚对绿松鼠表示,“北稻早在2015年就对苏稻使用‘稻香村’文字商标提起诉讼,但两年了一直没有判决结果,22日突然有了诉前保全裁定,我们对此期望很大。”
1993年,北京稻香村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14年,“稻香村”文字商标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北京稻香村认为,北稻的成功引来一些厂家“搭便车”,商标标识及产品的高度近似让消费者难以明辨。
北京稻香村相关负责人对绿松鼠表示,近两年,苏州稻香村利用扇形商标和所谓的“稻香村”文字商标给消费者和北京稻香村造成了很大困扰。很多消费者都是以“北京伴手礼”或“北京礼物”的名义购买稻香村,但结果发现买了苏稻产品,“因为二者商标实在是太接近了”。此外,由于苏稻注册了“稻香村集团”,还使很多人误以为北京稻香村仅是苏稻的一个分公司。
苏州稻香村方面则认为,“稻香村”作为苏稻及关联公司从清朝时即开始使用的商号,其使用历史远远早于北稻,在商品包装上进行标明,并无不当。此外,在糕点类商品上,“稻香村”三个文字标识,无论是苏稻还是北稻,都没有取得纯文字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尽管22日的裁决仅执行了3天,但苏稻方面对绿松鼠表示,“双节”临近,其在电商平台上的部分商品被强制下架,蒙受了巨大损失,截至26日晚公司还在和天猫等电商平台紧急协商,争取尽快恢复销售。
对于南北稻香村的商标之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原副局长董葆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稻香村商标之争源于品牌历史发展,不存在争执双方谁占便宜的问题。在产品质量层面,南北稻香村在各自的主战场被消费者认可。而在商标争夺中,不少不法商户钻了空子。
最上图为苏州稻香村注册商标,下面2张图为苏稻常用招牌
“稻香村”十三年商标之争
虽然北稻与苏稻争论持久,但最先注册申请稻香村商标的却是保定稻香村。
北京稻香村相关负责人向绿松鼠透露,历史上稻香村在全国开有分号,由于早年工商系统不联网,导致如今出现了许多区域性的稻香村老字号,如北稻、苏稻、河稻(河北稻香村),兰州、沈阳、上海甚至香港等地也有自己的“稻香村”。
临近中秋,绿松鼠探访发现,北京一些商超同时摆上了北稻、苏稻、河稻月饼,着实令消费者无从判别。而据媒体报道,关于“稻香村”商标的争夺,已有13年之久。
2004年,被北京新亚承包的保稻新亚入股苏州稻香村,并与苏稻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北稻与苏稻的“恩怨”也由此开始。
2006年7月,苏稻申请注册扇形手写体“稻香村”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为糖果、饼干、面包等,国家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2008年1月,苏稻与北稻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使用期限仅一年,约定许可使用费为北稻销售额的3%。同年,北京苏稻成立,正式进军北京市场。
2009年,因苏稻扇形商标与北稻1997年注册的手写体“北京稻香村”商标类似,北稻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最初裁定北稻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北稻申请复审。
2013年,商评委裁定对苏稻扇形手写体“稻香村”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苏稻不服,先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起诉。
2014年,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高院及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作出判决和裁定,认定苏州稻香村申请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与北京稻香村手写体“稻香村”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而到了近两年,双方仍纠纷不断。
据媒体报道,自2015年9月开始,北稻就苏稻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4次诉讼,共向苏稻索赔3950万,并要求苏稻在所有门店牌匾上加标“苏州”字样以与北稻区别。随后,苏州稻香村也同样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稻香村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共计索赔4000万元。
2016年3月,北京一位消费者“错买”苏州稻香村糕点,北稻向法院起诉控告苏稻商标侵权,要求苏稻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和针对北京稻香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苏稻从各个方面以‘苏州’字样作为区别标识避免混淆。
同年4月,苏稻重申自己是糕点食品“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北稻曾接受苏稻的授权,使用稻香村商标,并宣布将对北稻的“北京稻香村”商标全面提出无效申请。
这场持续已久,并可能继续持续下去的商标之争,你站哪边呢?
采写 / 新京报记者郭铁
编辑 / 张晓荣
近期文章推荐
本文为绿松鼠(ID:xjbxinshipin)原创内容,
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