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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云波:大抓有效衔接 促脱贫成果巩固

黄云波 农地和乡村
2024-10-30


云南省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后,同全国一样全面转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新阶段。2021年,云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要领导靠前指挥,高位部署推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创新建设“一平台三机制”,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快推进工作体系、政策措施、项目资金有效衔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脱贫基础全面稳固,脱贫成效全面提升,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乡村治理形成新风尚,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有序衔接。
2021年7月23日,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云波(左二)在大理州宾川县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
2022年,云南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夯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用好“政府救助平台”,抓实产业和就业“两个关键”,抓紧医疗保障和饮水安全“两个风险点”,突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两个重点”,抓住驻村工作队和农村基层组织“两支力量”,深化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三类帮扶”,高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实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推动四个转变,

实现四个有机结合。

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巩固脱贫成果、推进有效衔接、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关键,推动思想观念的转变,从脱贫攻坚的思维定式转向创新政策制度机制、促进脱贫县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发展与区域大教育大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共同富裕方向,推动工作重点的转变,从注重解决“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全面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坚持科学统筹谋划、分类精准施策,推动工作方式的转变,从突出到人到户转向分层分类,实现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帮扶有机结合。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推动投入机制的转变,从政府投入为主转向政府投入和发挥市场作用有机结合,多渠道多方式满足乡村建设资金需求。


坚持系统观念,

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思路上,树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是抓乡村振兴的理念,正确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特惠与普惠关系,强化统筹谋划,做到长期目标系统化、系统目标体系化、刚性任务项目化。工作上,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实压紧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责任。项目上,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建设行动等重点任务,对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做到提前谋划、有进有出、规模适度,建实用好项目库。资金上,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做好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支付、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等动态监控,提高使用效益。

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关璋阿昌族文化村,在党的政策支持下,昔日的“穷山沟”成了“画中村”。


强化监测帮扶,

守稳守牢底线任务。

抓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两个环节”,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监测方面,精准确定监测对象,优化识别程序,简化工作流程,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落实常态化排查监测,加强“政府救助平台”推广应用,形成线下网格化和线上网络化、“政府找”和“找政府”双向协同,做到应纳尽纳。帮扶方面,保持政策总体稳定,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确保有人管、管到位。退出方面,严格把握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常态化开展调度检查,压实各级责任,防止盲目追求风险消除率,杜绝“体外循环”,确保帮得实、消得准、稳得住。

注重产业就业,

促进群众持续增收。

制定出台脱贫人口收入增长政策措施,促进脱贫人口稳定持续增收,推动脱贫地区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方面,加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完善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着力补齐帮扶产业技术、设施和服务体系等短板。就业方面,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打造劳务输出品牌,提高就业组织化程度;统筹培训资源,突出实训实作,规范公益岗位管理,发挥以工代赈作用,支持脱贫人口就近就业创业,着力稳住脱贫人口就业规模。

聚焦重点难点,

确保成果持续稳固。

统筹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制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方案,强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志智帮扶,加大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力度,选派科技特派员,优先支持一批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农民稳岗增收;完善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设施,加强社区管理,强化产业就业帮扶,促进搬迁脱贫人口稳得住、能融入。关注医疗保障和饮水安全,做好医保政策调整后实施情况跟踪监测,防止医疗支出骤增,带来收入骤降的连锁反应;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全面排查和常态化监测,维护好供水工程,加强供水保障,做好因旱缺水应急工作,提升供水保障水平,着力消除工程性缺水。

用好典型引路,

奋力推动乡村发展。

强化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渐次推开,建成一批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示范点。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把县级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与村庄规划项目结合起来,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往村覆盖、往户延伸,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提高垃圾、污水处理水平,确保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以上,实施农房抗震改造8万户以上,提升32.5万群众供水保障水平。紧盯边境村率先振兴、全面振兴,加强指导督促,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高标准开展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创建试点,计划因地制宜建设16个示范乡镇、200个精品示范村和1500个美丽村庄。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改进和完善乡村治理。精准选树一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典型案例,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展示,通过典型引路、先锋开路,把“一花独放”转变为“百花齐放”,把“盆景”打造成“风景”,推动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整体提升。

加强统筹协调,

凝聚各方帮扶力量。

东西部协作方面,加强沪滇沟通对接,深化产业合作、市场衔接、人才交流、劳务协作等民生帮扶工作,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对口帮扶协作格局。定点帮扶方面,确保帮扶力度只增不减,持续发挥定点单位帮扶作用,不断拓展帮扶领域、深化帮扶成效。社会力量帮扶方面,接续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将自身发展与农村发展、个人富裕与农民富裕有机结合,实现共同富裕、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用好驻村工作队和农村基层组织两支力量,细化驻村帮扶任务,加强政策业务培训,督促驻村工作队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及农村党建等重点工作;持续建强基层组织,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权力运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协调推进乡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做好督导考核,

推动责任政策工作落实。

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深入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以项目作支撑,建立从项目生成到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成果评估和总结推广的一整套工作机制,实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做到推进有秩序、考核有抓手。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要求,聚焦阶段性和年度性重大任务,细化量化督查考核方案计划,科学设置内容指标,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年度。坚持严实主基调,较真碰硬,常态化督导调度、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带着问题走入基层、带着思考进入实践、带着感情深入群众,摸准一线实情、发现一线问题、解决一线难题,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政策、工作落实落细,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2022年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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